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0. 启3:3.“所以要记得你是怎样领受,怎样听见的,又要留意”表示回想并注意主在圣言中所教导的。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论述的主题是那些其生命是道德的,不是属灵的之人;此处说这些人要为自己获得属灵生命,以便他们的道德生命可以复活,这由刚才的话,即“要警醒,坚固那剩下将近死去的”来表示。由此明显可知,“所以要记得你是怎样领受,怎样听见的,又要留意”表示回想并注意主在圣言中所教导的。“留意”表示注意,如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之人的情形;当这些人阅读圣言时,他们不是从他们生于其中的教会教义来看它,而是在仿佛与这教义分离的情况下看它,因为他们渴望被光照,并从内心在自己里面,而不是从其他人看见真理。那些处于这种状态的人被主光照,他们被允许从他们自己所看见的真理中为自己形成教义;这教义也被植入他们,并永远留在他们的灵里。
但那些出于从其他人那里所接受的教义来阅读圣言的人不能在自己的灵之光中,因而不能从内心在自己里面看见真理,只能在自己之外看见它们,他们相信一件事是真的,是因为其他人看见了它;因此,他们只注意确认它的东西;至于其它东西,他们要么忽略过去,仿佛没有看见,要么把它们拿来支持他们的教义所宣称的东西。谁都能看出,这些人无法被光照;因为他们只是将确认的材料存储在他们属世人的记忆中,从此以后就出于该记忆说话。这就是为何这些人和以前一样仍是属世的,没有变成属灵的;因为变成属灵的就是将来自圣言的真理充满一个人的灵;而灵不会充满真理,除非它渴望认识真理,无论它在圣言的哪个地方,并且当看见并感知到它时,就以它为乐;这种情感就是对真理的属灵情感,对此,我们在前面说过多次。这就是“所以要记得你是怎样领受,怎样听见的,又要留意”在灵义上所表示的。从天堂之光看见并感知真理,是智慧人的一部分,但确认其他人所说的不是(参看《属天的奥秘》,1017, 4741, 7012, 7680, 7950节);从天堂之光看见并感知真理只被赋予那些热爱真理,因为它是真理,因而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之人(AC 8521节);确认之光不是属灵之光,而是属世之光,恶人也可能拥有确认之光(AC 8780节)。
812.启19:7.“我们要欢喜快乐,将荣耀归给祂!因为羔羊的婚期到了”表灵魂和内心的欢喜,因而对主的赞颂,因为今后主与教会的完满婚姻可以实现了。“欢喜快乐”表示灵魂和内心的欢喜。灵魂的欢喜是理解或认知的欢喜,或出于信之真理的欢喜;内心的欢喜是是意愿的欢喜,或出于爱之良善的欢喜。这二者都被提及是由于圣言每个细节中的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如前所述(373, 689节)。“将荣耀归给祂”表示承认并称谢一切真理皆来自主(629节);也承认主是天地之神(693节);在此之所以表示荣耀,是因为这涉及这二者。“因为羔羊的婚期到了”表示因为今后主与教会的完满婚姻可以实现了。所表示的是这一点,故经上说“羔羊”;“羔羊”是指主的神性人身(269,291节)。
当主的人身被承认为神性时,主与教会的完满婚姻才会实现,这几乎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因为在改革宗基督教界,众所周知,教会之所以为教会,是由于主与教会的婚姻;事实上,主被称为葡萄园的主;教会是葡萄园;主还被为新郎和丈夫,而教会被称为新妇或新娘和妻子。主被称为新郎,教会被称为新妇或新娘(参看797节)。显然,当主的人身被承认为神性时,就会有主与教会的完满婚姻;因为那时,父神和祂被承认为一,如同灵魂与身体为一。当承认这一点时,父就不再为了子的缘故被靠近;那时,主自己被靠近,父神通过祂被靠近;因为父在主里面,如同灵魂在身体里面,如前所述。在主的人身被承认为神性之前,主与教会的确有婚姻;但这婚姻只在那些靠近主,思想祂的神性之人里面,根本不在那些思想祂的人身是不是神性的人里面。在信仰和内心上简单者会这么做;而鲜有学识渊博者这样做。此外,一个妻子不可能有三个丈夫,一个身体也不可能有三个灵魂;因此,除非承认一位神,三位一体在这一位神里面,并且这神就是主,否则没有婚姻。
从这时候起,这种婚姻才能实现,因为在巴比伦人像非利士人,就是那些信奉唯信的人一样,通过最后审判在灵界被分离出去之前,这种婚姻不可能完全实现的;由于前面论述了他们的分离,故此处才说“今后”。教会与主存在一个婚姻,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新郎和婚礼之子同在的时候,他们岂能哀恸呢?(马太福音9:15; 马可福音2:19);
天国好比一个人,就是一个王为他儿子办婚筵,就打发仆人去,请人来赴婚筵。(马太福音22:1-14)
天国好比十个童女出去迎接新郎;五个预备好的,同新郎进入婚筵。(马太福音25:1-12)
此处主说的是祂自己,这一点从接下来第13节明显可知,在那里祂说:
你们要警醒,因为人子来的那日子、那时辰,你们不知道。(马太福音 25:13)
在另一处说:
你们腰里要束上带,蜡烛也要发光,自己好像仆人等候主人从婚筵上回来。(路加福音12: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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