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启1:4.“约翰”表示教义方面的主。这从“约翰”的代表清楚可知,“约翰”是指爱之良善,如前所述(AE 8节)。他因代表爱之良善,故也在至高意义上代表主,因为一切爱之良善皆来自主。世人、灵人和天使只是接受者,那些作为接受者的人可以说就表示来自主的东西。圣言中的其他许多人也是这种情况,如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大卫,以利亚,以利沙,施洗约翰,彼得和其余的门徒;其中每个人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某种良善或真理,然而他们都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例如,“大卫”在内义上表示属灵国度的神性真理,属灵国度被称为主的王权;因此,大卫在至高意义上表示这真理和王权方面的主;这就是为何圣言论到大卫说,他要来给以色列人作王(以西结书37:24, 25; 何西阿书3:5)。以利亚和以利沙也是如此,他们因在内义上表示圣言而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圣言所来自的主。“以利亚”和“以利沙”表示圣言,因而表示圣言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2762, 5247节);“施洗约翰”也是,故被称为“以利亚”(AC 7643, 9372节)。“彼得”表示信,因而表示信方面的主,因为信来自主(AE 9节)。由此可见为何“约翰”表示主。他表示教义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约翰“写信给七个教会”,“七个教会”在内义上表示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之人;因为正是这些人构成教会;教义是教导这些真理的。正因如此,主是圣言,故也是教会的教义,因为一切教义皆来自圣言。主是教会的教义,因为属于教义的一切真理皆来自圣言,因而来自主(参看《属天的奥秘》,2531, 2859, 3712节)。
841.“或兽名,或兽名的数目”表示要么在生活上类似于它的东西,要么在信仰上类似于它的东西。这从“名”和“数目”的含义清楚可知:“名”是指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生活的品质;“数目”是指信之真理和由此而来的聪明的品质;因此,“名的数目”表示由爱之良善及其生活的品质产生的信之真理和由此而来的聪明的品质;但在此是指反面意义上的,因为经上说:“或兽名,或兽名的数目。”在圣言中,“名”表示人在良善或爱,因而在生活方面的品质(可参看AE 102, 135, 148, 676, 695b, 696a, 815c节);“名”表示所论述的事物的品质,所添加的数字则确定这个品质(也可参看AE 429, 430, 574节);因此,它表示信之真理的品质;“数算或计算”表示知道一个事物的品质,并照之安排和处理(AE 453节)。“数目”之所以表示真理的品质,因而信的品质,是因为数目涉及众多;在圣言中,“众多”论及真理(参看AE 336a, 337节)。因此,“名的数目”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的品质,也就是来自爱的信的品质;不过,在此是指反面意义上的,因为它论及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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