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启1:4.“约翰”表示教义方面的主。这从“约翰”的代表清楚可知,“约翰”是指爱之良善,如前所述(AE8节)。他因代表爱之良善,故也在至高意义上代表主,因为一切爱之良善皆来自主。世人、灵人和天使只是接受者,那些作为接受者的人可以说就表示来自主的东西。圣言中的其他许多人也是这种情况,如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大卫,以利亚,以利沙,施洗约翰,彼得和其余的门徒;其中每个人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某种良善或真理,然而他们都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例如,“大卫”在内义上表示属灵国度的神性真理,属灵国度被称为主的王权;因此,大卫在至高意义上表示这真理和王权方面的主;这就是为何圣言论到大卫说,他要来给以色列人作王(以西结书37:24, 25; 何西阿书3:5)。以利亚和以利沙也是如此,他们因在内义上表示圣言而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圣言所来自的主。“以利亚”和“以利沙”表示圣言,因而表示圣言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2762, 5247节);“施洗约翰”也是,故被称为“以利亚”(AC 7643, 9372节)。“彼得”表示信,因而表示信方面的主,因为信来自主(AE 9节)。由此可见为何“约翰”表示主。他表示教义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约翰“写信给七个教会”,“七个教会”在内义上表示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之人;因为正是这些人构成教会;教义是教导这些真理的。正因如此,主是圣言,故也是教会的教义,因为一切教义皆来自圣言。主是教会的教义,因为属于教义的一切真理皆来自圣言,因而来自主(参看《属天的奥秘》,2531, 2859, 3712节)。
506.“又不许把他们的尸首放在坟墓里”表示他们已经把它们定罪,并将继续把它们定罪,或已经诅咒它们,并将继续诅咒它们。“尸首”在此表示新教会的两个基本要素,如前所述(AR 505节等);“不许把尸首放在坟墓里”表示弃绝它们,如被定罪或诅咒的一样。所表示的是这一点,因为“放在坟墓里”或“埋葬”表示复活和生命的延续,那时,从地上所取的物质材料,因而那些尘世的,由此而不洁的东西都归于大地;因此,“不放在坟墓里”或“不埋葬”表示继续留在尘世和不洁之物中,因此被弃绝,如被定罪或诅咒的一样。正因如此,在以色列人中间的教会(该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有这样一个条例:那些被视为受了诅咒或被定罪的人要被赶出去,不得埋葬,这一点从这些话明显看出来;耶利米书:
耶和华论到他们如此说,他们必死于极重的死症,无人哀哭,不得埋葬;必在地面上像粪土;他们的尸首必给天上的飞鸟和地上的走兽作食物。(耶利米书16:3-4)
又:
说假预言的先知必被扔在耶路撒冷的街道上,无人埋葬。(耶利米书14:16)
又:
到那日,人必将犹大王的骸骨和他首领的骸骨、祭司的骸骨、先知的骸骨,并耶路撒冷居民的骸骨从坟墓中取出来;它们必不再被收殓,不再埋葬,必在地面上成为粪土。(耶利米书8:1-2)
列王纪:
田里的狗吞吃耶洗别,无人埋葬。(列王纪下9:10)
以赛亚书:
你被抛弃在你的坟墓之外,好像可憎的枝子;又像脚下被践踏的尸首一样。(以赛亚书14:19, 20)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耶利米书25:32-33; 22:19; 7:32-33; 19:11-12; 列王纪下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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