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启1:4.“约翰”表示教义方面的主。这从“约翰”的代表清楚可知,“约翰”是指爱之良善,如前所述(AE 8节)。他因代表爱之良善,故也在至高意义上代表主,因为一切爱之良善皆来自主。世人、灵人和天使只是接受者,那些作为接受者的人可以说就表示来自主的东西。圣言中的其他许多人也是这种情况,如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大卫,以利亚,以利沙,施洗约翰,彼得和其余的门徒;其中每个人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某种良善或真理,然而他们都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例如,“大卫”在内义上表示属灵国度的神性真理,属灵国度被称为主的王权;因此,大卫在至高意义上表示这真理和王权方面的主;这就是为何圣言论到大卫说,他要来给以色列人作王(以西结书37:24, 25; 何西阿书3:5)。以利亚和以利沙也是如此,他们因在内义上表示圣言而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圣言所来自的主。“以利亚”和“以利沙”表示圣言,因而表示圣言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2762, 5247节);“施洗约翰”也是,故被称为“以利亚”(AC 7643, 9372节)。“彼得”表示信,因而表示信方面的主,因为信来自主(AE 9节)。由此可见为何“约翰”表示主。他表示教义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约翰“写信给七个教会”,“七个教会”在内义上表示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之人;因为正是这些人构成教会;教义是教导这些真理的。正因如此,主是圣言,故也是教会的教义,因为一切教义皆来自圣言。主是教会的教义,因为属于教义的一切真理皆来自圣言,因而来自主(参看《属天的奥秘》,2531, 2859, 3712节)。
275.宗教自上古时代起就已经存在了,地上各个地方的居民都有关于神的知识和关于死后生活的某种知识。这种知识不是源于他们自己或自己的聪明,而是源于前面(TCR 264-266节)提到的古圣言,后来源于以色列的圣言。宗教体系或概念从这两部圣言中传播到了印度群岛及其岛屿,通过埃及和埃塞俄比亚传到非洲国家,从亚洲或中东的沿海地区传到希腊,又从希腊传到意大利。然而,由于圣言只能通过代表来写,代表就是诸如在世上对应于并表示天上事物的那类事物,所以这些民族或外邦人的宗教变成了偶像崇拜,在希腊变成了神话传说。神性的特征和属性变成了许多神,甚至在他们上面又立了一个至高无上的神,他们称其为朱庇特,可能源于耶和华。众所周知,他们拥有关于伊甸园、大洪水、圣火,以及四个时代(如但以理书2:31-35所描述的),从第一个时代或黄金时代到最后一个时代或黑铁时代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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