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启1:4.“约翰”表示教义方面的主。这从“约翰”的代表清楚可知,“约翰”是指爱之良善,如前所述(AE 8节)。他因代表爱之良善,故也在至高意义上代表主,因为一切爱之良善皆来自主。世人、灵人和天使只是接受者,那些作为接受者的人可以说就表示来自主的东西。圣言中的其他许多人也是这种情况,如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大卫,以利亚,以利沙,施洗约翰,彼得和其余的门徒;其中每个人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某种良善或真理,然而他们都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例如,“大卫”在内义上表示属灵国度的神性真理,属灵国度被称为主的王权;因此,大卫在至高意义上表示这真理和王权方面的主;这就是为何圣言论到大卫说,他要来给以色列人作王(以西结书37:24, 25; 何西阿书3:5)。以利亚和以利沙也是如此,他们因在内义上表示圣言而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圣言所来自的主。“以利亚”和“以利沙”表示圣言,因而表示圣言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2762, 5247节);“施洗约翰”也是,故被称为“以利亚”(AC 7643, 9372节)。“彼得”表示信,因而表示信方面的主,因为信来自主(AE 9节)。由此可见为何“约翰”表示主。他表示教义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约翰“写信给七个教会”,“七个教会”在内义上表示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之人;因为正是这些人构成教会;教义是教导这些真理的。正因如此,主是圣言,故也是教会的教义,因为一切教义皆来自圣言。主是教会的教义,因为属于教义的一切真理皆来自圣言,因而来自主(参看《属天的奥秘》,2531, 2859, 3712节)。
1999.“亚伯兰脸伏于地”表示崇拜。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脸伏于地”是上古教会、因而古人当中的一种崇拜仪式,因为“脸”表示内层,“脸伏于地”代表这些内层的谦卑状态,并由此在犹太代表性教会中成为一种传统礼仪。真正的崇拜,或内心的谦卑必使人拜倒在主面前,脸伏于地,因为这是它自然流露的行为。事实上,内心的谦卑含有承认自己只是污秽,同时含有承认主对这种污秽的无限怜悯在里面。当这两个承认占据思维时,心智本身就会出于自己的意志而卑微地沉下地狱,并使身体俯伏。它也不会扶起自己,直到被主扶起。一切真谦卑都是这种情形,这种谦卑还伴随着对主以其怜悯提升我们的一种感知。这就是上古教会成员的谦卑;但对不是由内心谦卑产生的崇拜来说,情况就迥然不同了(参看1153节)。
从福音书的圣言可知,主崇拜耶和华祂的父,向祂祷告(马太福音11:25; 马可福音14:36; 路加福音23:34; 约翰福音11:41);并且祂仿佛对着不同于祂自己的某个人如此行,尽管耶和华实际上就在祂里面。但在这些时候,主所处的状态是其谦卑的状态,该状态的性质在第一卷(1414, 1444, 1573节)已经讨论了,即:那时,祂处在从母亲遗传而来的软弱人身或人性中。不过,祂越脱去这人身或人性,披上神性,就越进入另一种状态,这种状态被称为祂的荣耀状态。在前一种状态(即谦卑状态)下,祂崇拜耶和华如同崇拜一个不同于祂自己的人,尽管耶和华就在祂里面。因为如前所述,祂的内在就是耶和华。但在后一种状态,也就是祂的荣耀状态下,祂与耶和华说话,如同与祂自己说话,因为祂就是耶和华自己。
然而,这些问题的真相无法理解,除非人知道何为内在,以及内在如何作用于外在;还知道内在与外在如何彼此不同,却又结合在一起。然而,这个问题可通过类似的事,也就是通过人的内在,以及它流入并作用于外在的方式来说明。人有一个内在,一个内层或理性和一个外在(参看1889, 1940节)。使得人成为人,有别于动物的,就是人的内在。正是凭借这内在,人死后才会永远活着,并且能被主提升到天使当中。这内在就是在先或最初形式,一个人从这最初形式而变成人,并且是人,主凭借这内在与人结合。最接近主的天堂本身就是由这些人类内在组成的,只是它甚至在至内层天使天堂之上,所以这些内在属于主自己。整个人类以这种方式直接呈现在主的眼目之下,因为诸如出现在地上世界的那种距离在天堂并不存在,在天堂之上更不存在(参看我从经历所获知的,1275, 1277节)。
人的这些内在本身没有生命,只是接受主生命的形式。因此,人越陷入邪恶,无论实际的还是遗传的,可以说就越与这属于主并与主同在的内在分离,从而越与主分离。因为尽管这内在与人联结,无法与他分离,但他远离主到何等程度,可以说就与它分离到何等程度(参看1594节)。不过,这种分离不是与它完全隔绝,因为这样此人死后就无法继续活着了;这种分离是指缺乏他在这内在之下的官能那部分,也就是他的理性人和外在人与它的和谐与一致。和谐与一致越不存在,与主就越分离;而和谐与一致越存在,这人就越通过内在与主结合。这种结合取决于他所拥有的爱和仁的量,因为爱和仁产生结合。这是人的情况。
但主的内在是耶和华自己,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而耶和华无法分割,或像从人父成孕的儿子那样分化为第二个人。与人性不同,神性是不可分割的,是而且始终是那同一个。主将人身或人性本质与这内在合一。此外,由于主的内在是耶和华,所以和人的内在不同,它不是接受生命的形式,而是生命本身。祂的人身或人性本质也通过这合一而变成生命本身,这就是为何主常常说,祂就是生命。如在约翰福音:
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约翰福音1:4; 5:21; 6:33, 35, 48; 11:25)。“儿子”表示主的人身或人性本质。因此,主越处在祂从母亲遗传而来的人身或人性中,就越显得与耶和华不同且分离,崇拜耶和华如同崇拜不同于祂自己的某个人。但祂越脱去这人身或人性,就越与耶和华没有分别,而是与祂为一。前一种状态是主的谦卑状态,而后一种状态则是祂的荣耀状态,如前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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