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89

189.“因我见你的

189.“因我见你的作为在神面前并不完全”表示否则,神性不在道德生命中。这从“作为”和“在神面前并不完全”的含义清楚可知:“作为”是指属于生命,在此属于道德生命的事物(对此,参看AE 185节),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道德生命;“在神面前并不完全”是指神性不在这生命中。当此处由“作为”来表示的属于道德生命的事物来自一个属灵源头时,经上就说它们“在神面前完全”,但当它们不来自这个源头时,就说它们不完全。因为道德生命,也就是人的外在生命,必须要么来自一个属灵源头,要么来自一个非属灵的源头;它不可能来自这两者,也就是说,部分来自这一个源头,部分来自那一个源头,或部分来自天堂,部分来自地狱,因为这将是服侍两个主人,即神和玛门;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将是温水,也不冷也不热。因此,“作为”必须要么“在神面前完全”,要么在神面前什么都不是。这就是为何“我见你的作为在神面前并不完全”表示神性不在道德生命中。无论我们说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道德生命,还是说来自神性的道德生命,意思都是一样的,因为一切属灵生命都来自神性;事实上,属灵之物被称为发出的神性,是天堂里的神性真理;天堂的所有天使因是它的接受者,故都是属灵的;这同样适用于那些在信仰和生活上接受神性真理的人。至于何为属灵之物,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48—49)。


圣爱与圣智 #38

38.在圣言中,“公

38.在圣言中,“公义”与“公平”表示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其中“公义”表示神性之爱,“公平”表示神性智慧;故在圣言中,“公义”和“公平”论及神;如诗篇:

公义和公平是你宝座的根基。(诗篇89:14)

又:

耶和华要使公义如光发出,使公平明如正午。(诗篇37:6)

何西阿书:

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永远归我。(何西阿书2:19)

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祂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以赛亚书: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和他的国上,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又: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以公平公义充满这地。(以赛亚书33:5)

诗篇:

我学了你公义的判语。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164)

在约翰福音中,“生命”和“光”所表相同:

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4)

在这句经文中,“生命”表示主的神性之爱,“光”表示祂的神性智慧。在约翰福音中,“生命”和“灵”所表也相同:

耶稣说,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