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2.启3:1.“你要写信给撒狄教会的天使”表示那些因轻视属灵事物的知识或认知,以及由此而来的聪明和智慧而过着一种道德,而非属灵的生活之人。这从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清楚可知,当从内义或灵义来观之时,可以看出此处论述的是那些因轻视属灵事物的知识或认知,以及由此而来的聪明和智慧而过着一种道德,而非属灵的生活之人。在展开接下来这些话的内义之前,有必要解释并说明什么是道德生活,什么是属灵生活,以及什么是来自属灵生活的道德生活,什么是没有属灵生活的道德生活。
道德生活就是在履行生活的各种责任和职业时,表现得良善、诚实和公正,或说在生活的一切事务和职业中,与自己的同伴在一起表现得良善、诚实和公正;总之,这是世人看得见的生活,因为它是在世人中间所过的生活。但这种生活有两个来源,要么来源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要么来源于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源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的道德生活本身不是道德生活,尽管它看似道德,因为这样一个人如此表现良善、诚实和公正,只是为了自我和世界;对他来说,良善、诚实和公正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而服务于他,也就是说,要么是为了他可以被提到其他人之上,管辖他们,要么是为了他可以获得财富。他在灵里,或私下独自一人时就以这种方式来思考;但他不敢公开宣称他如此思想的事,因为这会摧毁其他人对他的好感或尊重,从而废掉他想达到自己的目的所用的手段。
由此可见,在这样一个人的道德生活里面所潜藏的,无非是优先于其他人获得一切的欲望,因而是其他所有人都可以服侍他,或他可以占有他们财物的欲望;由此明显可知,他的道德生活本身不是一种道德生活;因为他若达到自己的目的,就会把其他人当作自己的奴隶,并剥夺他们的财物。由于一切手段都含有目的的味道,并且本质上与它们的目的具有相同的性质,也因此被称为中间目的,所以这样一种生活就本身而言,无非是狡猾和欺诈。当联结社会的这些外在纽带松开时,如当所描述的这些人在向自己的同胞提起法律诉讼时的情形,这一点就变得清楚、明显;那时,他们只渴望颠覆正义,获得法官的青睐或国王的恩宠,并且这一切都暗中进行,好叫他们可以剥夺其他人的财物;一旦得逞,他们就在灵里和内心充满快乐。这一点在那些看重战争和胜利的荣誉的君王身上看得更清楚,他们内心的最高快乐就是征服各个领域和国家,在凡有抵抗的地方剥夺被征服者的一切财物,甚至剥夺他们的生命。在多数情况下,这也是许多外出打仗之人的快乐。
当所有这样的人成为灵人时(这种事在身体死后随即发生),前面所描述的道德生活的性质在他们身上变得更显而易见。那时,他们因出于自己的灵思考和行动,故会照着他们的爱而冲进各种罪恶,无论他们活在世上时表面上过着多么道德的生活。
但属灵生活完全不同,因为它有一个不同的来源;事实上,它来源于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因此,那些属灵之人的道德生活也是不同的,并且是一种真正的道德生活;因为当这些人在灵里思考时(这是他们私下独自一人思考时的情形),他们不是出于自我和世界,而是出于主和天堂思考;事实上,他们的心智,也就是其思维和意愿的内层实实在在被主提升到天堂,并在那里与祂结合;因此,主流入他们的思维、意图和目的,并掌管它们,把它们从他们的自我中撤回来,这自我完全源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这些人的道德生活表面上类似前面所描述的那些人的道德生活;然而,他们的道德生活是属灵的,因为它有一个属灵源头。他们的道德生活只是属灵生活的一个结果,属灵生活是有效原因,因而是它的源头。因为他们出于对神的敬畏和对邻舍的爱而良善、诚实和公正地对待自己的同胞;主把他们的心智和灵保守在这些爱中;因此,当他们成为灵人时(这是他们身体死亡时的情形),就聪明和智慧地思考和行动,并被提升到天堂。论到这些人,可以说,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都从天堂流入他们,也就是通过天堂从主流入他们。不过,这话并不适用于前面所描述的那些人;因为他们的良善不是天堂的良善,他们的真理也不是天堂的真理;但他们却将肉欲的快乐称为良善,将由此而来的虚假称为真理;这些从自我和世界流入他们。由此也可以知道,来自属灵生活的道德生活是何性质,没有属灵生活的道德生活又是何性质,即:来自属灵生活的道德生活是真正的道德生活,这种生活可称为属灵的,因为它的原因和源头由此而来;而没有属灵生活的道德生活不是道德生活,可称为地狱的,因为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在它里面掌权到何等程度,它就在何等程度上是欺诈和虚伪的。
从现在所说的可以推断出那些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然而表面上却过着道德生活的人当中的外在神圣(外在神圣是指在教会中的敬拜,以及那时的祷告和举止)是何品质,即:这些事无一被提升到天堂,并在那里被听到;相反,它们从外在人或属世人的某种思维中流出,因而从他们的口流入世界。因为他们灵的内层思维充满对邻舍的狡猾和欺诈;然而,提升到天堂正是通过内层实现的。此外,他们在教会的敬拜,以及那时的祷告和举止要么是出于从小养成的习惯,从而变得熟悉,要么是出于相信这些外在事物都是得救所必需的,要么是节日里他们在家里或户外都没有什么事可做,要么是出于害怕被他们的同伴视为缺乏虔诚。而那些从一个属灵源头过一种道德生活之人的敬拜则完全不同,这是一种真正的对神的敬拜,因为他们的祷告被提升到天堂,并在那里被听到;事实上,主通过天堂接受他们的祷告。关于这些主题,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468, 484, 529–534节),以及前面对启示录的解释(AE 107节)。此处提前说明这些事,是因为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论述的主题是那些因轻视属灵事物的知识或认知而过着一种道德,而非属灵的生活之人。
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
49.我们已经论述了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并说明这两者就是神性本质。接下来我们要论述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因为这三者从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发出,就像太阳的能力和同在通过它的热和光而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并存在于它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中一样。此外,来自耶和华神在中间的灵界太阳的热本质上是神性之爱,来自它的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由此清楚看出,正如无限、无垠和永恒属于神性存在,全能、全知和全在属于神性本质。但由于神性本质的这三个属性至今不被理解,因为它们照着自己的方式,即秩序的律法而活动的方式不为人知,所以它们必须按以下要点来解释:
(1)全能、全知和全在属于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或说是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的属性。
(2)除非知道秩序是什么,也除非知道神就是秩序,祂在创造时,就把秩序既引入宇宙,也引入宇宙的一切部分,或每一个和一切事物,否则就无法清楚理解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
(3)在宇宙及其一切部分,或每一个和一切事物中的神的全能按照祂秩序的律法行进和运作。
(4)神是全知,也就是说,祂感知、看到和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甚至直到最微小的事,也从这些事中感知、看到和知道违反秩序发生的事。
(5)神从其秩序的初到其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或说神在祂的秩序上从初至末都是全在的。
(6)人被创造为神性秩序(译注:或简称神序)的形式。
(7)人从神性全能中拥有对抗邪恶和虚假的能力,从神性全知中拥有关于良善和真理的智慧,从神性全在中而在神里面,只要他照着神序生活。
现逐一论述这些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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