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8.“甚至像我从我父领受的一样”表示相对来说就像当主荣耀了祂的人身时,祂从祂的神性或神性人身所做的,即:祂驱散了来自祂从母亲那里所获得的人身的一切邪恶和虚假。此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或祂从成孕所拥有的神性,因为这神性与父为一,如祂自己所声明的。之所以说相对,是因为主怎样荣耀祂的人身,就怎样使人重生;也就是说,祂怎样将祂的神性与人身或人性,并人身或人性与神性合一,就怎样将人的内在与外在,并外在与内在相结合。不过,这个奥秘三言两语无法解释明白,读者可查阅和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297节,以及这本书185, 298–307节从《属天的奥秘》中引用的相关章节关于它的说明,那里充分解释了它。
168.当我们说,父、子和圣灵是一位神的三个要素,就像人的灵魂、身体和运作或活动一样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个要素似乎是三个位格,这是不可能的。但当这样来理解:构成灵魂的父的神性、构成身体的子的神性,和构成运作或活动的圣灵的神性或发出的神性,是一位神的三个要素时,这句话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的神性,来自父的子是祂的神性,来自这两者的圣灵也是祂的神性;由于这三者在本质上为一,在心智上也为一,所以它们构成一位神。然而,如果这三个神性被称为三个位格,并且每一个位格都有被归于祂的独有属性,即归算被归于父,调解或中保被归于子,运作或活动被归于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分裂了,而事实上,神性本质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因此,这三人当中没有一个人是完全的神,而是每个人都只具有三分之一的权力;这种安排或概念必被健全的理解力弃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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