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76

176.启2:27.

176.启2:27.“他必用铁棒辖管他们”表示祂将要通过属世人中的真理惩戒邪恶。这从“辖管”和“铁棒”的含义清楚可知:“辖管”是指惩戒,因为经上补充说,他要把他们如同窑户的瓦器打得粉碎,由此所表示的邪恶通过真理来惩戒;“铁棒”是指属世人中的真理。棒或杖表示实现惩戒所凭借的能力或权柄;“铁”表示进行惩戒的属世人中的真理。棒或杖是指能力或权柄(参看《属天的奥秘》,4013, 4015, 4876, 4936, 6947, 7011, 7026, 7568, 7572节);正因如此,君王拥有权杖,也就是一根短棍(AC 4581, 4876节)。“铁”之所以表示属世人中的真理,是因为金属,以及地上的其它一切东西,都因对应关系而表示属灵和属天事物,而这一切事物都与真理和良善有关。“金”表示内在人的良善,“银”表示这良善的真理;“铜”或“黄铜”表示外在人或属世人的良善,“铁”表示这良善的真理。这就是为何古人用金属的名称来称呼各个时代,即黄金时代,白银时代,青铜时代和黑铁时代:黄金时代来自生活在爱之良善中的上古之人;白银时代来自继他们之后生活在源于这良善的真理中的古人;青铜时代来自他们的后代,这些后代处于外在或属世良善;黑铁时代来自后者的后代,他们只处于没有良善的真理。属世真理是记忆中的真理,不是生活中的真理;生活的真理是良善。关于这种对应关系,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04, 115节。

教会的先后状态,甚至直到主的降临,由构成尼布甲尼撒所梦见的雕像的“金”、“银”、“铜”和“铁”来表示,但以理书如此描述这个雕像:

他的头是精金的,胸膛和膀臂是银的,肚腹和大腿是铜的,小腿是铁的,脚是半铁半泥的。有一块从岩石中凿出来的石头打在这像半铁半泥的脚上,把脚砸碎。你既见脚一半是窑匠的泥,一半是铁,表示那国将来也必分开;那国也必半坚固半破碎。你既见铁与泥混合,他们必与人的种混合,却不能彼此相合,正如铁与泥不能混合一样。(但以理书2:32–34, 41–43)

“精金的头”表示当人们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时,教会的第一个状态;“银的胸膛和膀臂”表示当他们处于来自那良善的真理时,教会的第二个状态;“铜的肚腹和大腿”表示当他们不再处于属灵良善,而是处于属世良善时,接下来教会的第三个状态,因为“铜”表示属世良善;“铁的小腿”表示当属世良善不复存在,只有真理时,教会的第四个状态;而“半铁半泥的脚”表示当既有真理,也有虚假,即有圣言中的真理和教义中的虚假时,教会的最后状态;当圣言的真理被歪曲,教义取自被歪曲的真理时,教会的状态就是“半铁半泥”,因此那国“半坚固半破碎”。此处“那国”是指教会;因此,它也被称为“神的国”。这些话,即“你既见铁与泥混合,他们必与人的种混合,却不能彼此相合,正如铁与泥不能混合一样”表示真理虽如此与虚假混合,但它们仍不相合。“人的种”是指圣言中的神性真理。“种”表示这真理,可参看《属天的奥秘》(3038, 3373, 10248—10249节);“人”表示圣言所来自的主,也表示教会(AC 768, 4287, 7424, 7523, 8547, 9276节)。“窑匠的泥”表示属世人中的虚假,这一点可见于下文(AE 177节)。“从岩石中凿出来、打在这像脚上的石头”表示藉由神性真理的主,以及对不与来自圣言的真理相合的虚假的毁灭。“石头”表示真理,“以色列的石头”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643, 1298, 3720, 6426, 8609, 10376节);“岩石或磐石”同样表示主(AC 8581, 10580节;《最后的审判》,57节)。“铁”表示属世人中的真理,故“雕像的脚”被看见是“铁的”,因为“脚”表示属世层(参看《属天的奥秘》,2162, 3147, 3761, 3986, 4280, 4938–4952节)。

在以赛亚书的这些话中,“金”、“银”、“铜”和“铁”表示类似事物:

我要拿金子代替铜,拿银子代替铁,拿铜代替木头,拿铁代替石头。(以赛亚书60:17)

“拿金子代替铜”表示属天良善代替属世良善;“拿银子代替铁”表示属天真理代替属世真理;“拿铜代替木头,拿铁代替石头”表示大量像木头和石头那样的属世良善和真理。此处论述的是属天教会的状态。“铁”表示属世人中的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25—426节)。

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铁棒”表示什么,即表示主惩戒属世人中的邪恶,驱散它里面的虚假所凭借的能力或权柄;因为杖或棍表示能力或权柄,如前所述,铁表示属世人中的真理。主之所以通过属世人中的真理惩戒邪恶、驱散虚假,是因为由此而来的一切邪恶和虚假都住在属世人中,无一住在属灵人或内在人中。内在人不接受邪恶和虚假,而是向它们关闭。由于一切邪恶和虚假都住在属世人中,所以它们必须通过也住在那里的事物,也就是属世人中的真理被惩戒和驱散。属世人中的真理就是知识和认知,人能基于这些知识和认知对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以及反对它们的邪恶和虚假进行属世地思考、推理,并得出结论,从而在阅读圣言时处于某种程度的属世光照。因为没有光照,字面上的圣言是无法理解的;光照要么是属灵的,要么是属世的。属灵的光照只赋予那些属灵的人;属灵的人是那些处于爱与仁之良善,因而处于真理的人;而纯属世的光照被赋予那些属世的人(参看《天堂与地狱》,153, 425, 455节;AE 140节)。此外,那些属灵的人活在世上时就拥有属世人中的光照,但这光照源于属灵人中的光照;因为对他们来说,主通过属灵人或内在人流入属世人或外在人,从而光照后者。人能凭这种光照看到什么是真理和良善,什么是虚假和邪恶;当他看见这些事物时,主就通过也住在属世人中,并与属灵人或内在人中的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的真理和良善来驱散属世人中的邪恶和虚假(关于知识和认知,以及它们所产生的效果,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51节,关于流注,可参看该书277–278节)。

由此可见,主将要辖管列族,也就是要惩戒属世人中的邪恶所用的“铁棒”表示什么。之所以向该教会的天使说这些事,是因为写给这位天使的信论述了内在人和外在人,以及它们的结合;当内在人与外在人,或属灵人与属世人结合时,主就惩戒属世人中的邪恶和虚假,并通过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如此行。但对那些内在人和外在人没有结合的人来说,邪恶和虚假无法被惩戒和驱散,因为他们没有通过属灵人从天堂接受任何东西,他们所接受的一切都来自世界;而他们的理性支持这一切,并提供证明。在以下经文中,“杖或铁棒”也表示类似此处“铁棒”所表示的那类事物;诗篇:

你必用铁权杖击伤列族;你必将他们如同窑匠的瓦器摔碎。(诗篇2:9)

以赛亚书:

祂必以口中的棒击打地,以嘴里的气杀戮恶人。(以赛亚书11:4)

启示录:

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是将来要用铁棒辖管所有民族的。(启示录12:5)

又:

有利剑从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口中出来,可以击杀列族。祂必用铁棒辖管他们。(启示录19:15)

弥迦书:

锡安的女儿哪,起来;我必使你的角成为铁,使你的蹄成为铜,使你打碎许多人民。(弥迦书4:13)

“锡安的女儿”是指属天教会;“角”是指属世人中的能力;“蹄”是指那里被称为感官知识的终端;由此明显可知,“使角成为铁,使蹄成为铜”表示什么。“锡安的女儿或女子”是指属天教会(参看《属天的奥秘》,2362, 9055节);“角”是指属世人中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AC 2832, 9081, 9719—9721, 10182, 10186节);“蹄”是指感官人的知识,也就是秩序终端的真理(AC 7729节)。


诠释启示录 #293

293.启4:11.

293.启4:11.“说,主啊,你是配得荣耀,尊贵,权柄的”表示属于主的神性人身的功德和公义,一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以及拯救都来自这神性人身。这从“主啊,你是配得的”、“荣耀,尊贵”,以及“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主啊,你是配得的”是指属于主的神性人身的功德和公义(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荣耀,尊贵”当论及主时,是指来自祂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参看AE 288节);“权柄”或能力是指拯救。此处“权柄”或能力表示拯救,是因为一切神性能力或权柄都视拯救为目的;事实上,人凭神性能力或权柄被改造,后来被引入天堂,在那里躲避邪恶和虚假,并被保持在良善和真理中;唯独主能做到这一切。那些为自己索取这种能力或权柄的人完全不知道拯救是什么意思,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是改造,也不知道是什么构成人里面的天堂。为自己索取主的权柄,就是索取凌驾于主自己之上的权柄,这种权柄被称为“黑暗的权势”(路加福音22:53)。

论及主的权柄或能力主要关注拯救,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父啊,你曾赐给子权柄,管理所有肉体,叫祂将永生赐给一切你所赐给祂的人。(约翰福音17:2)

同一福音书: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约翰福音1:12)

又:

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马可福音:

他们对祂的教义感到很惊奇,因为祂教导他们,正像有权柄的人。(马可福音1:22)

路加福音:

祂用权柄和能力吩咐污灵,污灵就出来。(路加福音4:36)

这一点也可见于其它许多经文。此外,主拥有管理一切的权柄,因为祂是独一神;但人类的拯救是权柄的首要目标,因为众天堂和世界都是为人类而被造的;拯救就是对发出的神性的接受。

“主啊,你是配得的”表示属于主的神性人身的功德和公义,是因为“你是配得的”表示祂拥有功德。主的功德在于,祂在世时征服地狱,将天堂里的一切都纳入秩序,并荣耀祂的人身或人性,这一切都是凭祂自己的能力。通过这种方式,祂拯救了人类中所有信祂的人,也就是所有遵行祂诫命的人(约翰福音1:12, 13)。此外,在圣言中,这种功德被称为“公义”,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由此被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33:15, 16)。关于这种功德,或主的这种公义,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3—294节),以及该书(300–306节)从《属天的奥秘》中所引用的内容。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