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76

176.启2:27.

176.启2:27.“他必用铁棒辖管他们”表示祂将要通过属世人中的真理惩戒邪恶。这从“辖管”和“铁棒”的含义清楚可知:“辖管”是指惩戒,因为经上补充说,他要把他们如同窑户的瓦器打得粉碎,由此所表示的邪恶通过真理来惩戒;“铁棒”是指属世人中的真理。棒或杖表示实现惩戒所凭借的能力或权柄;“铁”表示进行惩戒的属世人中的真理。棒或杖是指能力或权柄(参看《属天的奥秘》,4013, 4015, 4876, 4936, 6947, 7011, 7026, 7568, 7572节);正因如此,君王拥有权杖,也就是一根短棍(AC 4581, 4876节)。“铁”之所以表示属世人中的真理,是因为金属,以及地上的其它一切东西,都因对应关系而表示属灵和属天事物,而这一切事物都与真理和良善有关。“金”表示内在人的良善,“银”表示这良善的真理;“铜”或“黄铜”表示外在人或属世人的良善,“铁”表示这良善的真理。这就是为何古人用金属的名称来称呼各个时代,即黄金时代,白银时代,青铜时代和黑铁时代:黄金时代来自生活在爱之良善中的上古之人;白银时代来自继他们之后生活在源于这良善的真理中的古人;青铜时代来自他们的后代,这些后代处于外在或属世良善;黑铁时代来自后者的后代,他们只处于没有良善的真理。属世真理是记忆中的真理,不是生活中的真理;生活的真理是良善。关于这种对应关系,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04, 115节

教会的先后状态,甚至直到主的降临,由构成尼布甲尼撒所梦见的雕像的“金”、“银”、“铜”和“铁”来表示,但以理书如此描述这个雕像:

他的头是精金的,胸膛和膀臂是银的,肚腹和大腿是铜的,小腿是铁的,脚是半铁半泥的。有一块从岩石中凿出来的石头打在这像半铁半泥的脚上,把脚砸碎。你既见脚一半是窑匠的泥,一半是铁,表示那国将来也必分开;那国也必半坚固半破碎。你既见铁与泥混合,他们必与人的种混合,却不能彼此相合,正如铁与泥不能混合一样。(但以理书2:32–34, 41–43)

“精金的头”表示当人们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时,教会的第一个状态;“银的胸膛和膀臂”表示当他们处于来自那良善的真理时,教会的第二个状态;“铜的肚腹和大腿”表示当他们不再处于属灵良善,而是处于属世良善时,接下来教会的第三个状态,因为“铜”表示属世良善;“铁的小腿”表示当属世良善不复存在,只有真理时,教会的第四个状态;而“半铁半泥的脚”表示当既有真理,也有虚假,即有圣言中的真理和教义中的虚假时,教会的最后状态;当圣言的真理被歪曲,教义取自被歪曲的真理时,教会的状态就是“半铁半泥”,因此那国“半坚固半破碎”。此处“那国”是指教会;因此,它也被称为“神的国”。这些话,即“你既见铁与泥混合,他们必与人的种混合,却不能彼此相合,正如铁与泥不能混合一样”表示真理虽如此与虚假混合,但它们仍不相合。“人的种”是指圣言中的神性真理。“种”表示这真理,可参看《属天的奥秘》(3038, 3373, 10248—10249节);“人”表示圣言所来自的主,也表示教会(AC 768, 4287, 7424, 7523, 8547, 9276节)。“窑匠的泥”表示属世人中的虚假,这一点可见于下文(AE 177节)。“从岩石中凿出来、打在这像脚上的石头”表示藉由神性真理的主,以及对不与来自圣言的真理相合的虚假的毁灭。“石头”表示真理,“以色列的石头”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643, 1298, 3720, 6426, 8609, 10376节);“岩石或磐石”同样表示主(AC 8581, 10580节;《最后的审判》,57节)。“铁”表示属世人中的真理,故“雕像的脚”被看见是“铁的”,因为“脚”表示属世层(参看《属天的奥秘》,2162, 3147, 3761, 3986, 4280, 4938–4952)。

在以赛亚书的这些话中,“金”、“银”、“铜”和“铁”表示类似事物:

我要拿金子代替铜,拿银子代替铁,拿铜代替木头,拿铁代替石头。(以赛亚书60:17)

“拿金子代替铜”表示属天良善代替属世良善;“拿银子代替铁”表示属天真理代替属世真理;“拿铜代替木头,拿铁代替石头”表示大量像木头和石头那样的属世良善和真理。此处论述的是属天教会的状态。“铁”表示属世人中的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25—426节)。

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铁棒”表示什么,即表示主惩戒属世人中的邪恶,驱散它里面的虚假所凭借的能力或权柄;因为杖或棍表示能力或权柄,如前所述,铁表示属世人中的真理。主之所以通过属世人中的真理惩戒邪恶、驱散虚假,是因为由此而来的一切邪恶和虚假都住在属世人中,无一住在属灵人或内在人中。内在人不接受邪恶和虚假,而是向它们关闭。由于一切邪恶和虚假都住在属世人中,所以它们必须通过也住在那里的事物,也就是属世人中的真理被惩戒和驱散。属世人中的真理就是知识和认知,人能基于这些知识和认知对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以及反对它们的邪恶和虚假进行属世地思考、推理,并得出结论,从而在阅读圣言时处于某种程度的属世光照。因为没有光照,字面上的圣言是无法理解的;光照要么是属灵的,要么是属世的。属灵的光照只赋予那些属灵的人;属灵的人是那些处于爱与仁之良善,因而处于真理的人;而纯属世的光照被赋予那些属世的人(参看《天堂与地狱》,153, 425, 455节;AE 140节)。此外,那些属灵的人活在世上时就拥有属世人中的光照,但这光照源于属灵人中的光照;因为对他们来说,主通过属灵人或内在人流入属世人或外在人,从而光照后者。人能凭这种光照看到什么是真理和良善,什么是虚假和邪恶;当他看见这些事物时,主就通过也住在属世人中,并与属灵人或内在人中的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的真理和良善来驱散属世人中的邪恶和虚假(关于知识和认知,以及它们所产生的效果,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51节,关于流注,可参看该书277–278)。

由此可见,主将要辖管列族,也就是要惩戒属世人中的邪恶所用的“铁棒”表示什么。之所以向该教会的天使说这些事,是因为写给这位天使的信论述了内在人和外在人,以及它们的结合;当内在人与外在人,或属灵人与属世人结合时,主就惩戒属世人中的邪恶和虚假,并通过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如此行。但对那些内在人和外在人没有结合的人来说,邪恶和虚假无法被惩戒和驱散,因为他们没有通过属灵人从天堂接受任何东西,他们所接受的一切都来自世界;而他们的理性支持这一切,并提供证明。在以下经文中,“杖或铁棒”也表示类似此处“铁棒”所表示的那类事物;诗篇:

你必用铁权杖击伤列族;你必将他们如同窑匠的瓦器摔碎。(诗篇2:9)

以赛亚书:

祂必以口中的棒击打地,以嘴里的气杀戮恶人。(以赛亚书11:4)

启示录:

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是将来要用铁棒辖管所有民族的。(启示录12:5)

又:

有利剑从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口中出来,可以击杀列族。祂必用铁棒辖管他们。(启示录19:15)

弥迦书:

锡安的女儿哪,起来;我必使你的角成为铁,使你的蹄成为铜,使你打碎许多人民。(弥迦书4:13)

“锡安的女儿”是指属天教会;“角”是指属世人中的能力;“蹄”是指那里被称为感官知识的终端;由此明显可知,“使角成为铁,使蹄成为铜”表示什么。“锡安的女儿或女子”是指属天教会(参看《属天的奥秘》,2362, 9055节);“角”是指属世人中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AC 2832, 9081, 9719—9720, 9721, 10182, 10186节);“蹄”是指感官人的知识,也就是秩序终端的真理(AC 7729节)


真实的基督教 #464

464.(1)《奥格

464.(1)《奥格斯堡信纲》(译注:又称《奥斯堡信条》)的博士或教师们断言,由于我们第一代父母的堕落,人已经完全败坏了,以至于在与我们的归依和救赎有关的属灵问题上,他天生是瞎的;当向他传讲神的圣言时,他不理解,也不能理解,却视之为愚蠢的事,他凭自己不亲近神,反而亲近神的敌人,并且一直如此,直到他靠着通过被宣讲和聆听的圣言而运作的圣灵的大能,出于纯粹的恩典,没有他那一方的任何合作而归依,被赋予信仰,重生并更新(《奥格斯堡信纲》,656页)。

(2)我们相信,在属灵和神性事物上,一个未重生之人的理解力、内心和意愿凭他自己的属世能力,在任何方面都完全不能理解、相信、接受或领悟、思考、意愿、开始、完成、行动、运作或合作;但就良善而言,人全然败坏和死亡,以至于自堕落以来,重生之前,在人的本性里面没有一丁点属灵能力的火花,使他能为神的恩典预备自己,或当这恩典被提供时能理解它,或使自己适应它,或能自动接受它。他不能凭自己的能力对自己的归依做出任何贡献,无论是完全的贡献,还是一半的贡献,或是最小程度的贡献,或凭自己行动、运作或合作,或能貌似凭自己如此行;相反,人是罪的仆人,是撒但的奴隶,被撒但驱使。因此,他的属世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因其败坏的能力和堕落的本性,只在那些不讨神喜悦和反对祂的事上才是积极和有效的(《奥格斯堡信纲》,656页)。

(3)在民事和属世事物上,人是勤奋和聪明的,但在与灵魂救赎有关的属灵和神性事物上,他就像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或像罗得的妻子变成的盐柱,不用眼睛、嘴巴,或任何感官(《奥格斯堡信纲》,661页)。

(4)然而,人仍享有运动能力,或支配他的外在肢体的能力,以及听福音,并在某种程度上沉思他所听到的东西的能力,但在他暗中或私下的想法中,他却鄙视它,视之为愚蠢的事,也不能相信它;在这方面,他比木头还糟糕,除非圣灵在他里面有功效,或说在他里面开始作工,在他里面点燃并产生信仰和讨神喜悦的其它美德,以及服从(《奥格斯堡信纲》,662页)。

(5)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人不是一块石头或一根木头。石头或木头不会抵抗,或说没有阻力,既不理解,也感受不到在它自己里面发生的事,而人却以自己的意愿抵抗神,直到他归依神。因此,在归依之前,人的确是理性生物,被赋予理解力,尽管在神性事物上没有理解力,也被赋予意愿,尽管他不意愿任何得救的良善。但他仍不能对他的归依或救赎做出任何贡献,在这方面,他比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还糟糕(《奥格斯堡信纲》,672, 673页)。

(6)整个归依是圣灵独自的运作、恩赐和作工,圣灵凭自己的美德和力量通过圣言在人的理解力、内心和意愿中,如同在一个被动主体中一样运作并产生它,而人什么都做不了,只是完全被动。然而,这种运作不像用石头来形成雕像,或在蜡上压印,因为蜡既没有知识,也没有意愿(《奥格斯堡信纲》,681页)。

(7)根据某些教父和近代神学家的说法,“神只吸引意愿”;因此,在归依中,人的意愿会有所作为,或说在某个方面是积极的。然而,这种观点不符合健全的教义,因为它证实了一个人类的意愿或选择在归依中的能力的错误观点(《奥格斯堡信纲》,582页)。

(8)在受理性支配的外在世俗事务上,人里面仍留有某种程度的理解、力量和能力;尽管这些可怜的余剩极其虚弱;此外,这些天赋尽管很小,微不足道,也被遗传疾病如此毒害和污染了,以至于在神眼里,它们毫无价值(《奥格斯堡信纲》,641页)。

(9)在归依中,人由此从可怒之子变成恩典之子,并不与圣灵合作,因为他的归依唯独并完全是圣灵的作工(《奥格斯堡信纲》,219, 579, 663页,附录143页)。然而,一个重生的人通过圣灵的能力可以合作,尽管他的合作伴随着大量软弱。他按着圣灵引领、指导或支配和管理他的程度和时长而很好地合作。但他与圣灵的合作,并不像两匹马一起拉一辆车一样(《奥格斯堡信纲》,674页)。

(10)原罪不是实际犯下的某种过错,而是深深植根于人的本性、实质和本质中。它是一切实际罪恶的源头,如堕落的思维、话语和邪恶的行为(《奥格斯堡信纲》,577页)。已经败坏人的整个本性的这种遗传疾病是可怕的罪恶,事实上是一切罪恶的开始和源头,一切过犯都从它那里,如同从它们的根和源头中流出(《奥格斯堡信纲》,640页)。在心的至内在部分和最深处,人的整个本性在神面前完全被这罪,就像被属灵的麻风病一样感染和败坏;由于这种败坏,人的人格或性格被神的律法指控和定罪,以至于我们天生就是可怒之子,是死亡和诅咒的奴隶,除非我们因基督功德的恩赐而从这些邪恶中被释放和拯救出来(《奥格斯堡信纲》,639页)。因此,最初的正义,或在伊甸园中所创造的(与人有关的)神的形像完全缺乏或丧失了;这种缺乏是使人在一切神性和属灵事物上完全无能的无能为力、笨拙和愚蠢的源头。取代在人里面如此丧失的神的形像的是,在心智、理解力、内心和意愿里面存在着他整个本性和一切能力,尤其灵魂的较高和主要官能的最内在、最坏或最卑鄙、最深不可测和无法形容的败坏(《奥格斯堡信纲》,640页)。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