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6.启2:27.“他必用铁棒辖管他们”表示祂将要通过属世人中的真理惩戒邪恶。这从“辖管”和“铁棒”的含义清楚可知:“辖管”是指惩戒,因为经上补充说,他要把他们如同窑户的瓦器打得粉碎,由此所表示的邪恶通过真理来惩戒;“铁棒”是指属世人中的真理。棒或杖表示实现惩戒所凭借的能力或权柄;“铁”表示进行惩戒的属世人中的真理。棒或杖是指能力或权柄(参看《属天的奥秘》,4013, 4015, 4876, 4936, 6947, 7011, 7026, 7568, 7572节);正因如此,君王拥有权杖,也就是一根短棍(AC 4581, 4876节)。“铁”之所以表示属世人中的真理,是因为金属,以及地上的其它一切东西,都因对应关系而表示属灵和属天事物,而这一切事物都与真理和良善有关。“金”表示内在人的良善,“银”表示这良善的真理;“铜”或“黄铜”表示外在人或属世人的良善,“铁”表示这良善的真理。这就是为何古人用金属的名称来称呼各个时代,即黄金时代,白银时代,青铜时代和黑铁时代:黄金时代来自生活在爱之良善中的上古之人;白银时代来自继他们之后生活在源于这良善的真理中的古人;青铜时代来自他们的后代,这些后代处于外在或属世良善;黑铁时代来自后者的后代,他们只处于没有良善的真理。属世真理是记忆中的真理,不是生活中的真理;生活的真理是良善。关于这种对应关系,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04, 115节。
教会的先后状态,甚至直到主的降临,由构成尼布甲尼撒所梦见的雕像的“金”、“银”、“铜”和“铁”来表示,但以理书如此描述这个雕像:
他的头是精金的,胸膛和膀臂是银的,肚腹和大腿是铜的,小腿是铁的,脚是半铁半泥的。有一块从岩石中凿出来的石头打在这像半铁半泥的脚上,把脚砸碎。你既见脚一半是窑匠的泥,一半是铁,表示那国将来也必分开;那国也必半坚固半破碎。你既见铁与泥混合,他们必与人的种混合,却不能彼此相合,正如铁与泥不能混合一样。(但以理书2:32–34, 41–43)
“精金的头”表示当人们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时,教会的第一个状态;“银的胸膛和膀臂”表示当他们处于来自那良善的真理时,教会的第二个状态;“铜的肚腹和大腿”表示当他们不再处于属灵良善,而是处于属世良善时,接下来教会的第三个状态,因为“铜”表示属世良善;“铁的小腿”表示当属世良善不复存在,只有真理时,教会的第四个状态;而“半铁半泥的脚”表示当既有真理,也有虚假,即有圣言中的真理和教义中的虚假时,教会的最后状态;当圣言的真理被歪曲,教义取自被歪曲的真理时,教会的状态就是“半铁半泥”,因此那国“半坚固半破碎”。此处“那国”是指教会;因此,它也被称为“神的国”。这些话,即“你既见铁与泥混合,他们必与人的种混合,却不能彼此相合,正如铁与泥不能混合一样”表示真理虽如此与虚假混合,但它们仍不相合。“人的种”是指圣言中的神性真理。“种”表示这真理,可参看《属天的奥秘》(3038, 3373, 10248—10249节);“人”表示圣言所来自的主,也表示教会(AC 768, 4287, 7424, 7523, 8547, 9276节)。“窑匠的泥”表示属世人中的虚假,这一点可见于下文(AE 177节)。“从岩石中凿出来、打在这像脚上的石头”表示藉由神性真理的主,以及对不与来自圣言的真理相合的虚假的毁灭。“石头”表示真理,“以色列的石头”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643, 1298, 3720, 6426, 8609, 10376节);“岩石或磐石”同样表示主(AC 8581, 10580节;《最后的审判》,57节)。“铁”表示属世人中的真理,故“雕像的脚”被看见是“铁的”,因为“脚”表示属世层(参看《属天的奥秘》,2162, 3147, 3761, 3986, 4280, 4938–4952节)。
在以赛亚书的这些话中,“金”、“银”、“铜”和“铁”表示类似事物:
我要拿金子代替铜,拿银子代替铁,拿铜代替木头,拿铁代替石头。(以赛亚书60:17)
“拿金子代替铜”表示属天良善代替属世良善;“拿银子代替铁”表示属天真理代替属世真理;“拿铜代替木头,拿铁代替石头”表示大量像木头和石头那样的属世良善和真理。此处论述的是属天教会的状态。“铁”表示属世人中的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25—426节)。
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铁棒”表示什么,即表示主惩戒属世人中的邪恶,驱散它里面的虚假所凭借的能力或权柄;因为杖或棍表示能力或权柄,如前所述,铁表示属世人中的真理。主之所以通过属世人中的真理惩戒邪恶、驱散虚假,是因为由此而来的一切邪恶和虚假都住在属世人中,无一住在属灵人或内在人中。内在人不接受邪恶和虚假,而是向它们关闭。由于一切邪恶和虚假都住在属世人中,所以它们必须通过也住在那里的事物,也就是属世人中的真理被惩戒和驱散。属世人中的真理就是知识和认知,人能基于这些知识和认知对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以及反对它们的邪恶和虚假进行属世地思考、推理,并得出结论,从而在阅读圣言时处于某种程度的属世光照。因为没有光照,字面上的圣言是无法理解的;光照要么是属灵的,要么是属世的。属灵的光照只赋予那些属灵的人;属灵的人是那些处于爱与仁之良善,因而处于真理的人;而纯属世的光照被赋予那些属世的人(参看《天堂与地狱》,153, 425, 455节;AE 140节)。此外,那些属灵的人活在世上时就拥有属世人中的光照,但这光照源于属灵人中的光照;因为对他们来说,主通过属灵人或内在人流入属世人或外在人,从而光照后者。人能凭这种光照看到什么是真理和良善,什么是虚假和邪恶;当他看见这些事物时,主就通过也住在属世人中,并与属灵人或内在人中的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的真理和良善来驱散属世人中的邪恶和虚假(关于知识和认知,以及它们所产生的效果,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51节,关于流注,可参看该书277–278节)。
由此可见,主将要辖管列族,也就是要惩戒属世人中的邪恶所用的“铁棒”表示什么。之所以向该教会的天使说这些事,是因为写给这位天使的信论述了内在人和外在人,以及它们的结合;当内在人与外在人,或属灵人与属世人结合时,主就惩戒属世人中的邪恶和虚假,并通过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如此行。但对那些内在人和外在人没有结合的人来说,邪恶和虚假无法被惩戒和驱散,因为他们没有通过属灵人从天堂接受任何东西,他们所接受的一切都来自世界;而他们的理性支持这一切,并提供证明。在以下经文中,“杖或铁奉”也表示类似此处“铁棒”所表示的那类事物;诗篇:
你必用铁权杖击伤列族;你必将他们如同窑匠的瓦器摔碎。(诗篇2:9)
以赛亚书:
祂必以口中的棒击打地,以嘴里的气杀戮恶人。(以赛亚书11:4)
启示录:
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是将来要用铁棒辖管所有民族的。(启示录12:5)
又:
有利剑从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口中出来,可以击杀列族。祂必用铁棒辖管他们。(启示录19:15)
弥迦书:
锡安的女儿哪,起来;我必使你的角成为铁,使你的蹄成为铜,使你打碎许多人民。(弥迦书4:13)
“锡安的女儿”是指属天教会;“角”是指属世人中的能力;“蹄”是指那里被称为感官知识的终端;由此明显可知,“使角成为铁,使蹄成为铜”表示什么。“锡安的女儿或女子”是指属天教会(参看《属天的奥秘》,2362, 9055节);“角”是指属世人中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AC 2832, 9081, 9719—9720, 9721, 10182, 10186节);“蹄”是指感官人的知识,也就是秩序终端的真理(AC 7729节)。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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