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66

166.启2:23.

166.启2:23.“我必以死亡击杀她的儿子”表示因此,虚假被灭绝。这从“儿子”是指取自圣言的教会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以死亡击杀”是指灭绝;因为虚假通过试探,以及人停止、避开并憎恶它们而被分离,可以说被灭绝了。在圣言中,“儿子”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因为圣言的灵义只论述那些与教会和天堂有关的事物;而教会和天堂的一切都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有关。这就是为何血亲和姻亲的名称,如丈夫,妻子,儿子,女儿,兄弟,姐妹,儿媳,女婿等等表示与属灵的出生,也就是重生,以及天上的婚姻,也就是良善和真理的婚姻有关的属灵事物。由这种婚姻所生的事物也是良善和真理;正因如此,在圣言中,“女儿”表示良善,“儿子”表示真理,两者都来源于“父亲”所表示的良善和“母亲”所表示的真理。属于重生之人的一切真理和良善,都照着属灵的关系结合在一起,并按顺序相随(参看《属天的奥秘》,2508, 3815, 4121节)。在天堂里的所有人也都照着属灵的关系而联系在一起(参看《天堂与地狱》,205节)。“儿子”表示真理和对真理的情感(参看《属天的奥秘》,489, 491, 533, 2623, 3373, 4257, 8649, 9807节);“孙子”表示处于先后顺序中的真理(AC 6583—6584节);“父亲”,“母亲”,“兄弟”和“儿女”表示属于人的良善和真理,或邪恶和虚假(AC 10490节);“杀母亲和儿女”是指毁灭教会的一切(AC 4257节);主自称“人子”,因为祂是神性真理,还因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都从祂发出(参看AE 63节)。


真实的基督教 #523

523.有一种说法是

523.有一种说法是,没有人能成全律法,尤其是因为违反了十诫中的一条诫命的人就违反了全部(马太福音5:19; 雅各书2:10-11)。但这种说法的意思与它似乎传达的含义不同;事实上,这句话要这样来理解,故意或蓄意违反一条诫命的人就违反了其余的诫命,因为故意和蓄意违反一条诫命就是完全否认它是罪;当有人说它是罪时,他会毫不犹豫地把这话挥到一边。凡如此否认罪,弃绝罪的观念,或把罪挥到一边的人,都轻视了被称为罪的一切,或说不思想任何被称为罪的东西。那些不愿意听到关于悔改的任何话的人,就养成了这种固定心态或决心;而另一方面,那些通过悔改移除了一些为罪的邪恶之人,则养成了一种信主和爱邻舍的决心,或达到了信主和爱邻舍的既定目的。这些人被主保持在避免其它邪恶,或不再进一步作恶的决心或目的中;因此,如果他们出于无知或某种无法抑制的欲望犯了罪,这罪也不会归咎于他们,因为他们不是故意犯的,他们也不为自己辩护。

以下事实可以证实这一点:在灵界,我遇到过许多人在自然界像其他人一样生活,他们穿着优雅,享受盛宴,和其他人一样做交易赚钱,去剧院看戏,貌似出于放荡讲关于恋人的笑话,并做其它类似的事。然而,天使们却认为这些事对一些人来说,是罪的邪恶,而对另一些人来说不是,宣布后者是无辜的,而前者是有罪的。当被问到,既然所有人都做了同样的事,他们为什么还做出这种区分时,他们回答说,他们根据打算、意图和目的来看待所有人,并相应地加以区分。因此,他们原谅或谴责那些被目的原谅或谴责的人,因为在天堂,良善是所有人的目的,而在地狱,邪恶是所有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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