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6.启2:23.“我必以死亡击杀她的儿子”表示因此,虚假被灭绝。这从“儿子”是指取自圣言的教会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以死亡击杀”是指灭绝;因为虚假通过试探,以及人停止、避开并憎恶它们而被分离,可以说被灭绝了。在圣言中,“儿子”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因为圣言的灵义只论述那些与教会和天堂有关的事物;而教会和天堂的一切都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有关。这就是为何血亲和姻亲的名称,如丈夫,妻子,儿子,女儿,兄弟,姐妹,儿媳,女婿等等表示与属灵的出生,也就是重生,以及天上的婚姻,也就是良善和真理的婚姻有关的属灵事物。由这种婚姻所生的事物也是良善和真理;正因如此,在圣言中,“女儿”表示良善,“儿子”表示真理,两者都来源于“父亲”所表示的良善和“母亲”所表示的真理。属于重生之人的一切真理和良善,都照着属灵的关系结合在一起,并按顺序相随(参看《属天的奥秘》,2508, 3815, 4121节)。在天堂里的所有人也都照着属灵的关系而联系在一起(参看《天堂与地狱》,205节)。“儿子”表示真理和对真理的情感(参看《属天的奥秘》,489, 491, 533, 2623, 3373, 4257, 8649, 9807节);“孙子”表示处于先后顺序中的真理(AC 6583—6584节);“父亲”,“母亲”,“兄弟”和“儿女”表示属于人的良善和真理,或邪恶和虚假(AC 10490节);“杀母亲和儿女”是指毁灭教会的一切(AC 4257节);主自称“人子”,因为祂是神性真理,还因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都从祂发出(参看AE 63节)。
249.属世人分为三类:对神性诫命一无所知者组成第一类;知道这些诫命的存在,却不思想照之生活者组成第二类;藐视和否认这些诫命者组成第三类。关于由对神性诫命一无所知者组成的第一类人,他们只能继续是属世的,因为他们无法从自己那里获得教导。每个人接受关于神性诫命的教导都不是通过直接的启示,而是通过从宗教知道它们的其他人;关于这个主题,请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14—118节)。由知道神性诫命的存在,却不思想照之生活者组成的第二类人也仍旧是属世的,因为他们只关心属于世界和肉体的东西。这些人死后照着他们能为那些属灵之人所发挥的功用而成为用人和仆人。因为属世人就是用人和仆人,而属灵人则是主人和主。由藐视和否认这些诫命者组成的第三类人不但仍旧是属世的,还根据他们藐视和否认的程度而变得感官化。感官人是最低级的属世人,他们的思维无法超越肉体感官的表象和谬误。这些人死后都在地狱里。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