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1.“行淫,吃祭偶像之物”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对良善的玷污。这从“行淫”和“吃祭偶像之物”的含义清楚可知:“行淫”是指歪曲真理(对此,参看AE 141节);“吃祭偶像之物”是指将邪恶变成自己的(对此,也可参看AE 141a节)。之所以在此也表示玷污良善,是因为将邪恶变成自己的,在教会的事物上就是对良善的玷污;事实上,这就是将教会的良善用于邪恶,从而玷污它们。例如,祭坛,献祭,一起吃祭物表示以色列教会的良善;当这些事物被献给巴力时,良善就被用于邪恶,更不用提其它类似例子了。当圣言被用来证实自我的邪恶时,没有代表的教会也是这种情况,如教皇一族为获得对整个天堂的统治权所行的。“行淫,吃祭偶像之物”表示歪曲真理、玷污良善,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在列王纪下,耶洗别的行为用一个词来称呼,就是淫行邪术:
约兰见耶户就说,耶户啊,平安吗?耶户说,你母亲耶洗别的淫行邪术这样多,焉能平安呢?(列王纪下9:22)
766.“她又要被火烧尽了。因为审判她的主神大有能力”表他们会仇恨主及其天堂和教会,因为那时他们发现,唯独主统治并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事物,而根本不是靠着自己的任何人。那要烧尽她的“火”表示对主及其天堂和教会的仇恨,对此,参看下文。“因为审判她的主(神)大有能力”表示那时,也就是在他们死后所进入的灵界,他们发现唯独主统治并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事物,而根本不是靠着自己的任何人。“审判她的主神大有能力”之所以表示这一点,是因为主不将任何人判入地狱,而是他们自己将自己判入地狱;因为他们一感觉到天使气场由主那里从天流下,就逃之夭夭,将自己投入地狱,这一点从前面所说明的事可以得到证实(233,325,339,340,387,502节)。
“火”表示正反两方面意义上的爱,即:天堂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地狱之爱,也就是自我之爱(参看468,494节)。地狱之爱就是仇恨,因为自我之爱充满仇恨;因为凡陷入此爱的人皆照其程度而爆发忿怒,对那些反对者充满仇恨和报复;而属巴比伦的人则仇恨和报复那些否认他们当被敬拜和尊崇为神圣的人。因此,当他们听说,唯独主在天上被敬拜和尊崇,无论敬拜任何人而不敬拜主,就是亵渎时,对主的崇拜在他们里面变成对祂的仇恨,旨在让他们可以被敬拜的对圣言的玷污就变成亵渎。因此,这就是“巴比伦要被火烧尽了”所表示的。“被火烧尽了”是指对亵渎神圣事物的惩罚(参看748节)。耶利米书中的这些话所表相同:
巴比伦,你这行毁灭的山哪,就是毁灭全地的,我与你反对;我必使你从山岩滚下去,使你成为烧毁的山。巴比伦的城墙必全然倾倒,她高大的城门必被火焚烧。(耶利米书51: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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