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9.“就是你容许妇人耶洗别”表示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快乐。这从“妇人耶洗别”的含义清楚可知,“妇人耶洗别”是指完全败坏的教会;因为在圣言中,“妇人”表示教会(参看《属天的奥秘》,252—253, 749, 770, 6014, 7337, 8994节),在此表示败坏的教会。教会的一切败坏都来源于这两种爱,即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所以“耶洗别”表示这两种爱的快乐。这些爱掌权的教会被称为“妇人耶洗别”,是因为在圣言中,亚哈的妻子耶洗别代表这些爱的快乐和由此对教会的败坏。事实上,圣言,甚至历史部分所写的一切,都代表诸如属于教会的那类事物(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49–266节)。当这两种爱凌驾于天堂的爱之上时,对教会的一切败坏就都源于它们,因为这两种爱与构成天堂和教会的那两种爱,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完全对立,还因为一切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都从这两种爱存在(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59, 61, 65–82节;《天堂与地狱》,252, 396, 399—400, 486, 551–575节)。
我们很快就会看到亚哈的妻子耶洗别代表此处所提到的事物;但首先有必要说一说人的爱之快乐。每个人的品质都取决于他的爱,他生活的一切快乐都来自他的爱;因为凡支持其爱的,他都感觉快乐,凡反对其爱的,他都感觉不快乐。因此,无论说人的品质取决于他的爱,还是说它取决于其生活的快乐,都是一回事。所以那些爱自己和爱世界的人,也就是那些这两种爱掌权的人,没有其它生活快乐,或其它生命,只有地狱的生命。因为这些爱,或由此而来的长久生活快乐会将他们的一切思维和意图都转向自我和世界;他们在何等程度上把它们转向自我和世界,就在何等程度上把它们沉浸于人经遗传所获得的人之自我或自己的东西中,因而同时把它们沉浸于各种邪恶中;人的思维和意图在何等程度上转向他遗传来的本身无非为邪恶的自我,它们就在何等程度上远离天堂。人那属于其心智,也就是属于其思维和意图,或理解力和意愿的内层实际上转向他自己的爱,也就是往下转向对自我的爱及其快乐掌权的地方,并往外,也就是从天堂转向世界,就是对世界的爱及其快乐掌权的地方。当人爱神胜过一切,并爱邻如己时,情况则不然;在这种情况下,主将属于人的心智,或其思维和意图的内层转向祂自己,因而使它们远离人的自我,并提升它们;这一过程是在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这就是为何人的灵,也就是这个人自己,在从身体中释放出来后,实际上转向它自己的爱,因为这爱构成他的生活快乐,也就是他的生命。所有灵人实际上都转向他们自己的爱(参看《天堂与地狱》,17, 123, 142–145, 151, 153, 272, 510, 548, 552, 561; AE 41节)。
上述这些话可从以下事实获得某种程度的光照,即:身体的一切最小部分都转向我们地球的共同中心,这共同中心被称为万有引力的中心;这就是为何无论什么地方的人,甚至那些在正对立方向上,被称为处于正相对应的两个地区的人,都以脚站立。然而,这种万有引力的中心只是自然界的万有引力的中心;而灵界却另有一种万有引力的中心;对人来说,这中心取决于他所处的爱;若他的爱是地狱的,这中心就向下,若他的爱是天堂的,这中心就向上。人的爱定意在哪里,他的思维和意图就定意在哪里;因为这些在灵界,被那里的力量驱使。
由此可见,妇人耶洗别所表示的对与人同在的教会的败坏只来自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因为这些爱使他心智的内层往下转,从使它们背离天堂。之所以说对与人同在的教会的败坏,是因为教会在人里面,正如天堂在天使里面;每个教会都由那些属于它的人,而不是其他人构成,尽管其他人有可能出生在教会所在的地方;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即:爱和信构成教会,爱和信必在人里面;因此,教会也必在人里面。天堂在天使里面,教会在人里面(参看《天堂与地狱》,33, 53—54, 57, 454节;《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32—233, 241, 245—246节)。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