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55

155.“事工、信仰

155.“事工、信仰”表示属于他们的良善和真理。这从“事工”和“信仰”的含义清楚可知:“事工”是指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信仰”是指真理。信仰表示真理,是因为真理属于信仰,信仰属于真理。“事工”表示良善,是因为在圣言中,“事工”论及良善。因此,亚伦和他儿子,以及利未人的职责,以及总体上祭司的职责被称为“事工”。由于同样的原因,“事奉”耶和华或主表示出于爱之良善敬拜祂。由此清楚可知,“事工”论及作为或行为,“信仰”论及仁爱;对此,可参看前文,在那里,经上说“我知道你的作为、仁爱”;事实上,信仰和仁爱构成一体,因为哪里没有仁爱,哪里就没有信仰(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08–122节;《最后的审判》,33–40节)。
在圣言中,“事工”(ministry)和“事奉”(to minister,经上或译为服事)论及爱之良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如诗篇:
耶和华使祂的使者为灵,使祂的事奉者为火焰。(诗篇104:4)
耶和华“使祂的使者为灵”表示他们是神性真理的接受者(参看AE 130a节);“使祂的事奉者为火焰”表示他们是神性良善的接受者,因为“火焰”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68节)。由此清楚可知,“事奉者”表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
又:
你们做祂万象的都要祝福耶和华;你们都是遵行祂旨意的事奉者。(诗篇103:21)
那些处于真理的人被称为“耶和华的万象或万军”(AC 3448,7236, 7988, 8019节),那些处于良善的人被称为“事奉者”;因此,经上说:“遵行祂旨意的。”遵行主的旨意是指出于爱之良善行事;因为一切良善都与意愿有关,正如一切真理都与理解力有关。
以赛亚书:
你们要被称为耶和华的祭司,人必称你们为我们神的事奉者。(以赛亚书61:6)
祭司被称为“事奉者”,是因为他们代表爱之良善方面的主;因此,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在圣言中被称为“祭司”(参看《属天的奥秘》,2015, 6148, 9809, 10017节);由于同样的原因,他们被称为“神的事奉者”。这就是为何亚伦和他儿子的职责被称为“事工”,利未人的职责也被称为祭司职分,又为何进入会幕,在那里供职,以及靠近祭司,在那里供职被称为“事工”(参看出埃及记28:35; 30:20; 民数记8:15, 19, 24–26)。耶利米书:
我与事奉我的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约必被废弃。(耶利米书33:21)
亚伦代表爱之良善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9806, 9946, 10017节);祭司一般也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主(AC 2015, 6148节);因此,在圣言中,“祭司职分”表示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AC 9806, 9809节)。
整个天堂分为两个国度,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良善的天使住在其中一个国度,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良善或仁爱的天使住在另一个国度。主的属天国度被称为祂的“祭司职分”,属灵国度被称为祂的“王权”(参看《天堂与地狱》,24, 226节)。“事工”论及那些在主的属天国度的人,而“服侍”(service)论及那些在属灵国度的人。由此清楚可知,在以下经文中,“事奉”和“用人或事奉者”(minister)、“服侍”和“仆人”表示什么,马太福音:
耶稣对门徒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谁愿为首,就必作你们的仆人。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事奉,乃是要事奉人。(马太福音20:26–28; 23:11–12; 马可福音9:35; 路加福音22:24–27)
约翰福音:
耶稣说,若有人事奉我,就让他跟从我;我在哪里,事奉我的人,也要在哪里。若有人事奉我,我父必尊重他。(约翰福音12:26)
路加福音:
耶稣说,主人来了,发现仆人警醒,那些仆人就有福了;我对你们说,主人必叫他们坐席,自己束上腰带,出来事奉他们。(路加福音12:37)
以赛亚书:
还有那些与耶和华联合的外邦人,要事奉祂,要爱耶和华的名。(以赛亚书56:6)
此处由于“事奉”论及爱之良善,所以经上说“外邦人”要“事奉耶和华”、“要爱祂”;论到主自己,经上说,祂要事奉人。由此可见“事工”表示出于爱之良善所行的一切,因而表示爱之良善。

揭秘启示录 #325

325.“我看见在祭

325.“我看见在祭坛底下,有为神的圣言,并为自己所作的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表示那些因照圣言的真理生活并承认主的神性人身而遭恶人恨恶、侮辱和弃绝的人,主保护他们,免得他们被迷惑。“在祭坛底下”表示低地,就是主保护他们的地方;“祭坛”表示出于爱之良善对主的敬拜;“被杀之人的灵魂”在此不是指殉道者,而是指那些在灵人界遭恶人恨恶、侮辱和弃绝,会被龙的追随者和异端分子迷惑的人。“有为神的圣言,并为自己所作的见证”表示为照圣言的真理生活,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天上的“见证”不会赐给任何人,只赐给那些承认主的神性人身的人,因为是主作见证,并让天使作见证(AR 16节):
因为对耶稣的见证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既然他们在“祭坛底下”,那么很明显,他们受到主的保护;因为所有过着某种仁爱生活的人都受到主的保护,免得他们被恶人伤害;最后的审判之后,当恶人被移除时,他们就从他们的保护者手中被释放,并升入天堂。最后的审判之后,我经常看见他们从低地被释放出来,并被提入天堂。
“被杀之人”是指那些在灵人界遭恶人弃绝、侮辱和恨恶,会被迷惑的人,以及那些渴望知道真理,但因教会中的虚假而不能的人,这一点可从这些经文明显看出来,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神说,要牧养这将宰的群羊,拥有它们的宰杀它们;因此,我因你牧养这将宰的群羊,就是羊群中最困苦的。(撒迦利亚书11:4, 5, 7)
诗篇:
我们终日被杀;被视为待宰的羊;耶和华啊,不要丢弃我们。(诗篇44:22, 23)
以赛亚书:
将来雅各要使他们扎根,或他被杀戮,岂像杀戮被他所杀戮的吗?(以赛亚书27:6, 7)
耶利米书:
因为我听见锡安女子的声音,我现在有祸了;我的灵魂因杀人者疲惫不堪。(耶利米书4:31)
马太福音:
他们要把你们送交苦难中,也要杀害你们,你们必为我的名被恨恶。(马太福音24:9; 约翰福音16:2, 3)
这些话是主对门徒说的;但“门徒”是指所有敬拜主,并照祂圣言的真理生活的人。
在灵人界,恶人不断渴望杀害;但他们在那里不能从身体上杀害,所以就不断渴望从灵魂上杀害;他们因不能杀害,所以就对这些人充满这种仇恨,以至于再没有什么比向他们行恶更令他们快乐的了。这就是主保护他们的原因,当最后的审判过后,恶人被扔进地狱时,他们就从他们的保护者那里被释放出来;可参看对第20章的解释(AR 846节),那里论述了这个主题。在圣言中,“杀”表示摧毁灵魂,也就是属灵地杀害,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和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14:19-21; 26:21; 耶利米书25:33; 耶利米哀歌2:21; 以西结书9:1,6; 启示录18:24。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