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5.“事工、信仰”表示属于他们的良善和真理。这从“事工”和“信仰”的含义清楚可知:“事工”是指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信仰”是指真理。信仰表示真理,是因为真理属于信仰,信仰属于真理。“事工”表示良善,是因为在圣言中,“事工”论及良善。因此,亚伦和他儿子,以及利未人的职责,以及总体上祭司的职责被称为“事工”。由于同样的原因,“事奉”耶和华或主表示出于爱之良善敬拜祂。由此清楚可知,“事工”论及作为或行为,“信仰”论及仁爱;对此,可参看前文,在那里,经上说“我知道你的作为、仁爱”;事实上,信仰和仁爱构成一体,因为哪里没有仁爱,哪里就没有信仰(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08–122节;《最后的审判》,33–40节)。
在圣言中,“事工”(ministry)和“事奉”(to minister,或译为服事)论及爱之良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如诗篇:
耶和华使祂的使者为灵,使祂的事奉者为火焰。(诗篇104:4)
耶和华“使祂的使者为灵”表示他们是神性真理的接受者(参看AE 130a节);“使祂的事奉者为火焰”表示他们是神性良善的接受者,因为“火焰”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68节)。由此清楚可知,“事奉者”表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
又:
你们做祂万象的都要祝福耶和华;你们都是遵行祂旨意的事奉者。(诗篇103:21)
那些处于真理的人被称为“耶和华的万象或万军”(AC 3448,7236, 7988, 8019节),那些处于良善的人被称为“事奉者”;因此,经上说:“遵行祂旨意的。”遵行主的旨意是指出于爱之良善行事;因为一切良善都与意愿有关,正如一切真理都与理解力有关。
以赛亚书:
你们要被称为耶和华的祭司,人必称你们为我们神的事奉者。(以赛亚书61:6)
祭司被称为“事奉者”,是因为他们代表爱之良善方面的主;因此,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在圣言中被称为“祭司”(参看《属天的奥秘》,2015, 6148, 9809, 10017节);由于同样的原因,他们被称为“神的事奉者”。这就是为何亚伦和他儿子的职责被称为“事工”,利未人的职责也被称为祭司职分,又为何进入会幕,在那里供职,以及靠近祭司,在那里供职被称为“事工”(参看出埃及记28:35; 30:20; 民数记8:15, 19, 24–26)。耶利米书:
我与事奉我的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约必被废弃。(耶利米书33:21)
亚伦代表爱之良善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9806, 9946, 10017节);祭司一般也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主(AC 2015, 6148节);因此,在圣言中,“祭司职分”表示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AC 9806, 9809节)。
整个天堂分为两个国度,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良善的天使住在其中一个国度,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良善或仁爱的天使住在另一个国度。主的属天国度被称为祂的“祭司职分”,属灵国度被称为祂的“王权”(参看《天堂与地狱》,24, 226节)。“事工”论及那些在主的属天国度的人,而“服侍”(service)论及那些在属灵国度的人。由此清楚可知,在以下经文中,“事奉”和“用人或事奉者”(minister)、“服侍”和“仆人”表示什么,马太福音:
耶稣对门徒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谁愿为首,就必作你们的仆人。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事奉,乃是要事奉人。(马太福音20:26–28; 23:11–12; 马可福音9:35; 路加福音22:24–27)
约翰福音:
耶稣说,若有人事奉我,就让他跟从我;我在哪里,事奉我的人,也要在哪里。若有人事奉我,我父必尊重他。(约翰福音12:26)
路加福音:
耶稣说,主人来了,发现仆人警醒,那些仆人就有福了;我对你们说,主人必叫他们坐席,自己束上腰带,出来事奉他们。(路加福音12:37)
以赛亚书:
还有那些与耶和华联合的外邦人,要事奉祂,要爱耶和华的名。(以赛亚书56:6)
此处由于“事奉”论及爱之良善,所以经上说“外邦人”要“事奉耶和华”、“要爱祂”;论到主自己,经上说,祂要事奉人。由此可见“事工”表示出于爱之良善所行的一切,因而表示爱之良善。
124.(5)除非通过神道成肉身,否则这种救赎本身无法实现。前面说明,救赎是纯神性的作为,因此它只有通过全能的神才能实现。救赎只有通过神道成肉身,也就是变成人才能实现,因为在其无限本质中的耶和华神不能接近地狱,更不用说进入地狱了;事实上,祂在最纯粹和最初事物中。因此,如果如在自己里面那样的耶和华神真的向那些在地狱里的人吹气,那么祂就会立刻毁灭他们;因为当摩西想见祂时,祂对摩西说:
你不能看见我的面,因为没有人看见我还可以存活。(出埃及记33:20)
因此,就连摩西都不能看见祂,那些在地狱里的人就更不能了,那里的所有人都在最后和最粗鄙的事物中,因而离神是最远的,因为他们是最低层级上的属世的。因此,除非耶和华神取得一个人身,从而给自己披上属于最低事物的一个身体,否则祂进行的任何救赎都是徒劳的。因为不接近敌人,或不为了战斗而配备武器,谁能攻打敌人呢?除非披盔戴甲,护住身体和头部,手持长矛,否则谁能赶走并摧毁沙漠里的龙、多头蛇和蜥怪呢?没有船只和必要的捕捞工具,谁能捕获海里的鲸鱼呢?除非全能的神取得一个人身,否则祂无法与地狱争战,因为祂无法进入地狱,这一点可通过这些和类似的例子来说明,尽管它们无法进行足够的对比。
然而,必须明白的是,主与地狱的争战不是口头上的争战,就像推理者和争论者之间一样;这样的争战对地狱没有任何影响,或说完全无效。相反,这是一场属灵的争战,即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的争战。这神性真理是主的真生命;地狱里没有人能抵挡经由视觉媒介而来的这真理的流注,或说当这真理以可见的方式流入时,地狱里没有人能反对它。这流注拥有如此的能力,以至于地狱灵(恶魔)一旦感知到它,就会逃跑,把自己扔进深渊,爬进洞穴藏起来,正如以赛亚书所描述的那样:
耶和华兴起使地大震动的时候,因惧怕耶和华,他们必进入石洞,进入土穴。(以赛亚书2:19)
启示录:
所有人都把自己藏在洞穴和山岩里;向山和岩石说,倒在我们身上吧,把我们藏起来,躲避坐宝座者的脸面和羔羊的愤怒。(启示录6:15-16)
当主于1757年施行最后的审判时,祂从神性良善中所拥有的这种能力,可从《最后的审判》这本小著关于这个主题的描述看出来;如:祂从他们的地方撕裂了地狱灵在灵人界占据的小山和大山,驱散他们,把他们送到远处,并使其中一些人沉没。祂还用洪水淹没了他们的城镇、房屋和田地,从根基上铲除他们的土地,把它们及其居民都扔进漩涡、沼泽和湿地;还有很多。这一切都是由主独自凭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的能力来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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