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5.“事工、信仰”表示属于他们的良善和真理。这从“事工”和“信仰”的含义清楚可知:“事工”是指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信仰”是指真理。信仰表示真理,是因为真理属于信仰,信仰属于真理。“事工”表示良善,是因为在圣言中,“事工”论及良善。因此,亚伦和他儿子,以及利未人的职责,以及总体上祭司的职责被称为“事工”。由于同样的原因,“事奉”耶和华或主表示出于爱之良善敬拜祂。由此清楚可知,“事工”论及作为或行为,“信仰”论及仁爱;对此,可参看前文,在那里,经上说“我知道你的作为、仁爱”;事实上,信仰和仁爱构成一体,因为哪里没有仁爱,哪里就没有信仰(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08–122节;《最后的审判》,33–40节)。
在圣言中,“事工”(ministry)和“事奉”(to minister,或译为服事)论及爱之良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如诗篇:
耶和华使祂的使者为灵,使祂的事奉者为火焰。(诗篇104:4)
耶和华“使祂的使者为灵”表示他们是神性真理的接受者(参看AE 130a节);“使祂的事奉者为火焰”表示他们是神性良善的接受者,因为“火焰”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68节)。由此清楚可知,“事奉者”表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
又:
你们做祂万象的都要祝福耶和华;你们都是遵行祂旨意的事奉者。(诗篇103:21)
那些处于真理的人被称为“耶和华的万象或万军”(AC 3448,7236, 7988, 8019节),那些处于良善的人被称为“事奉者”;因此,经上说:“遵行祂旨意的。”遵行主的旨意是指出于爱之良善行事;因为一切良善都与意愿有关,正如一切真理都与理解力有关。
以赛亚书:
你们要被称为耶和华的祭司,人必称你们为我们神的事奉者。(以赛亚书61:6)
祭司被称为“事奉者”,是因为他们代表爱之良善方面的主;因此,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在圣言中被称为“祭司”(参看《属天的奥秘》,2015, 6148, 9809, 10017节);由于同样的原因,他们被称为“神的事奉者”。这就是为何亚伦和他儿子的职责被称为“事工”,利未人的职责也被称为祭司职分,又为何进入会幕,在那里供职,以及靠近祭司,在那里供职被称为“事工”(参看出埃及记28:35; 30:20; 民数记8:15, 19, 24–26)。耶利米书:
我与事奉我的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约必被废弃。(耶利米书33:21)
亚伦代表爱之良善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9806, 9946, 10017节);祭司一般也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主(AC 2015, 6148节);因此,在圣言中,“祭司职分”表示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AC 9806, 9809节)。
整个天堂分为两个国度,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良善的天使住在其中一个国度,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良善或仁爱的天使住在另一个国度。主的属天国度被称为祂的“祭司职分”,属灵国度被称为祂的“王权”(参看《天堂与地狱》,24, 226节)。“事工”论及那些在主的属天国度的人,而“服侍”(service)论及那些在属灵国度的人。由此清楚可知,在以下经文中,“事奉”和“用人或事奉者”(minister)、“服侍”和“仆人”表示什么,马太福音:
耶稣对门徒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谁愿为首,就必作你们的仆人。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事奉,乃是要事奉人。(马太福音20:26–28; 23:11–12; 马可福音9:35; 路加福音22:24–27)
约翰福音:
耶稣说,若有人事奉我,就让他跟从我;我在哪里,事奉我的人,也要在哪里。若有人事奉我,我父必尊重他。(约翰福音12:26)
路加福音:
耶稣说,主人来了,发现仆人警醒,那些仆人就有福了;我对你们说,主人必叫他们坐席,自己束上腰带,出来事奉他们。(路加福音12:37)
以赛亚书:
还有那些与耶和华联合的外邦人,要事奉祂,要爱耶和华的名。(以赛亚书56:6)
此处由于“事奉”论及爱之良善,所以经上说“外邦人”要“事奉耶和华”、“要爱祂”;论到主自己,经上说,祂要事奉人。由此可见“事工”表示出于爱之良善所行的一切,因而表示爱之良善。
102.在基督教界,人们以为在其人身方面的主不仅过去是,现在仍是马利亚的儿子;但基督教界在这一点上是错的,或说陷入了妄想。祂过去是马利亚的儿子,这是真的;但祂现在仍是她的儿子,这不是真的。因为通过救赎行为,祂脱去了来自母亲的人身,披上了来自父亲的人身;这就是为何主的人身是神性,并且在祂里面,神为人,人为神。祂脱去了来自母亲的人身,披上了来自父亲的人身,即神性人身,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祂自己从未称马利亚为祂的母亲,这可从以下经文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的母亲对祂说,他们没有酒了。耶稣对她说,妇人,我与你有什么相干?我的时刻还没有到。(约翰福音2:3, 4)
又:
耶稣(从十字架上)见祂母亲和祂所爱的那门徒站在旁边,就对祂母亲说,妇人,看,你的儿子。然后,祂对那门徒说,看,你的母亲。(约翰福音19:26, 27)
有一次,祂不认她:
有人告诉耶稣说,你母亲和你弟兄站在外边,想见你。耶稣回答说,听了神的话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8:20, 21; 马太福音12:46-50; 马可福音3:31-35)
因此,主并未称她为“母亲”,而是称她为“妇人”,并把她托付给约翰作母亲。在其它地方,她被称为祂的母亲,但不是祂自己这样称呼的。
这一点也通过以下事实得到证明:祂不承认自己是大卫的子孙;因为我们在福音书中读到:
耶稣问法利赛人说,论到基督,你们以为怎样?祂是谁的子孙呢?他们对祂说,是大卫的。祂对他们说,那么,大卫在灵里怎么还称祂为主,说,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手边,等我把你仇敌放在你脚凳下?大卫既称祂为主,祂怎么又是他的子孙呢?没有一个人能回答祂一言。(马太福音22:41-46; 马可福音12:35-37; 路加福音20:41-44; 诗篇110:1)
我在此补充一个以前未记载的事件:有一次,我获准与母亲马利亚交谈。那时她正好路过,出现在我头顶上的天堂里,身穿丝绸般的白衣。然后,她稍作停留说,她曾是主的母亲,主从她而生;但祂成为了神,就脱去了从她那里所获得的一切人身,因此,她拜主为她的神,不愿任何人承认祂是她的儿子,因为整个神性,或神性的一切都在祂里面。从所说的这些话中,这一真理现在很清晰了,即:因此,耶和华在最初事物和最后事物中都是人,如以下经文所宣称的:
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如和终,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启示录1:8, 11)
又:
约翰一看见七灯台中间的人子,就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祂用右手按着他说,我是首先的和末后的。(启示录1:13, 17; 21:6)
又:
看哪,我必快来,要照各人的作为报应他。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始和终,是首先的和末后的。(启示录22:12, 13)
以赛亚书:
耶和华以色列的王、以色列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是首先的和末后的。(以赛亚书44:6; 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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