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4.启2:19.“我知道你的作为、仁爱”表示那些属教会之人的内在。这从“作为”和“仁爱”的含义清楚可知:“作为或行为”是指意愿或属天之爱的事物(对此,参看AE 98节);“仁爱”是指属灵之爱的事物。“作为和仁爱”表示教会的内在,是因为意愿或爱的事物构成教会的内在,而理解力和信的事物构成教会的外在。有两种爱构成天堂或教会,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或仁爱;对主之爱被称为属天之爱,对邻之爱,也就是仁爱,被称为属灵之爱。它们被如此称呼,是因为天堂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因此,在那里掌权的爱也被如此称呼,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3–19, 20–28节),也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54–62,84–100节),那里还说明什么是属天之爱,什么是属灵之爱,即:属天之爱就是出于意愿的情感遵行主的诫命,属灵之爱则是出于理解力的情感遵行它们。有两样事物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或教会,即爱和信。爱住在人的意愿里面,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他也意愿;而信住在他的理解力里面,因为一个人所信的,他也思考,思维属于理解力。
因此,属天教会的内在是出于意愿的情感,因而出于对良善的爱遵行主的诫命;而属灵教会的内在是出于理解力的情感,因而出于对真理的爱遵行主的诫命。遵行主的诫命就是爱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21, 23)教导了这一点。“作为或行为”表示属天教会的内在,“仁爱”表示属灵教会的内在。这些事无法用几句话来解释,以至于被清楚感知到,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一书对它们的阐述,即:关于意愿和理解力(NJHD 28–36节);关于内在人和外在人(NJHD 36–53节);关于总体上的爱(NJHD 54–64节);关于对邻之爱或仁爱(NJHD 84–107节);关于信(NJHD 108–122节);以及《天堂与地狱》论述属天之爱和属灵之爱的地方(HH 13–19节)。
779.由于此处所提及的“油”是敬拜的圣物之一,表示属天的良善,故此处有必要说一说“膏油”,古人经常使用膏油,以色列人后来也被吩咐用膏油。古时,他们用油膏立作柱子或雕像的石头(参看创世记28:18,19,22),还膏战争武器,如大小盾牌(撒母耳记下1:21;以赛亚书21:5)。经上吩咐他们要预备圣膏油,用来膏教会的一切圣物;还用来膏抹坛和坛上的一切器皿,以及会幕和其中一切事物(出埃及记30:22-33; 40:9-11;利未记8:10-12;民数记7:1)。他们用油膏那些要履行祭司职分的人及其衣服(出埃及记29:7,29; 30:30; 40:13-15;利未记8:12;诗篇133:1-3);还用油膏先知(列王纪上19:15,16);又用来膏君王,君王因此被称为“耶和华的受膏者”(撒母耳记上10:1; 15:1; 16:3, 6, 12-13; 24:6, 10; 26:9, 11, 16, 23;撒母耳记下1:16; 2:4, 7; 5:17; 19:21;列王纪上1:34-35; 19:15,16;列王纪下9:3; 11:12; 23:30;耶利米哀歌4:20;哈巴谷书3:13;诗篇2:2, 6; 20:6; 28:8; 45:7; 84:9; 89:20, 38, 51; 132:17)。
经上之所以吩咐用圣膏油来膏抹,是因为“油”表示爱之良善,并且代表主,而主的人身是真正而独一的“耶和华的受膏者”,但不是以“油”来膏的,而是以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本身来膏的;所以,祂在旧约还被称为“弥赛亚”,而在新约则被称为“基督”(约翰福音1:41; 4:25);“弥赛亚”和“基督”表示受膏者。正因如此,祭司、君王和教会的一切事物都要膏抹,膏抹之后就被视为神圣;不是说他们本身是神圣的,而是因为他们因被膏代表主的神性人身。因此,伤害君王就是亵圣,因为他是“耶和华的受膏者”(撒母耳记上24:6, 10; 26:9;撒母耳记下1:16; 19:21)。
此外,膏抹自己或他人以证明心里的快乐和善良,是一个公认的习俗;但不是用圣膏油,而是用普通的油,或某种其它贵重的油(马太福音6:17;马可福音6:13;路加福音7:46;以赛亚书61:3;阿摩司书6:6;弥迦书6:15;诗篇92:10; 104:15;但以理书10:3;申命记28:40)。他们不可用圣膏油膏抹自己或他人(出埃及记30: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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