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4.启2:19.“我知道你的作为、仁爱”表示那些属教会之人的内在。这从“作为”和“仁爱”的含义清楚可知:“作为或行为”是指意愿或属天之爱的事物(对此,参看AE 98节);“仁爱”是指属灵之爱的事物。“作为和仁爱”表示教会的内在,是因为意愿或爱的事物构成教会的内在,而理解力和信的事物构成教会的外在。有两种爱构成天堂或教会,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或仁爱;对主之爱被称为属天之爱,对邻之爱,也就是仁爱,被称为属灵之爱。它们被如此称呼,是因为天堂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因此,在那里掌权的爱也被如此称呼,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3–28节),也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54–62,84–100节),那里还说明什么是属天之爱,什么是属灵之爱,即:属天之爱就是出于意愿的情感遵行主的诫命,属灵之爱则是出于理解力的情感遵行它们。有两样事物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或教会,即爱和信。爱住在人的意愿里面,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他也意愿;而信住在他的理解力里面,因为一个人所信的,他也思考,思维属于理解力。
因此,属天教会的内在是出于意愿的情感,因而出于对良善的爱遵行主的诫命;而属灵教会的内在是出于理解力的情感,因而出于对真理的爱遵行主的诫命。遵行主的诫命就是爱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21, 23)教导了这一点。“作为或行为”表示属天教会的内在,“仁爱”表示属灵教会的内在。这些事无法用几句话来解释,以至于被清楚感知到,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一书对它们的阐述,即:关于意愿和理解力(NJHD 28–36节);关于内在人和外在人(NJHD 36–53节);关于总体上的爱(NJHD 54–64节);关于对邻之爱或仁爱(NJHD 84–107节);关于信(NJHD 108–122节);以及《天堂与地狱》论述属天之爱和属灵之爱的地方(HH 13–19节)。
478.这种属灵的平衡,即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可通过各种形式的属世平衡来说明。它就像一个被绑住身体或手臂的人在两个力量相等的人之间的平衡,其中一个人把他们之间的这个人拉到右边,另一个人则把他拉到左边。这个人因在他们中间,所以能自由转向这一边或那一边,仿佛不受任何力量约束。他若转向右边,就会强行把左边的人拉向他,甚至把他带到地上。任何人,无论多么虚弱,若被绑在左右两边各有三个力量相等的人之间,效果都是一样的;他若被绑在骆驼或马匹之间,效果也是一样的。
属灵的平衡,即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可以比作一架天平,天平两边放有等重的砝码;但如果在任意一边稍微添加一点重量,那么天平的指针就开始摆动。杠杆,或在支点上平衡的大梁也是如此。人体的每个部分,如心、肺、胃、肝、胰、脾、肠和其余的器官,都处于这样一种平衡状态;因此,每个部分都能在完全的平静或不受干扰的平安中履行自己的功能。所有肌肉也是如此;如果它们没有这种平衡,那么一切作用和反作用都会停止,人就不再像一个人那样行事。正如身体的一切部分都处于这种平衡,脑的一切部分,因而它里面的心智的一切部分也都处于这种平衡,心智的一切部分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
兽类、鸟类、鱼类和昆虫也有一种自由,或说处于一种自由的状态;但它们在食欲和快乐的刺激下被它们的身体感官所驱使。如果人的行动自由和他的思考自由一样不受控制,那么人和这些动物没什么不同。那时他也会在欲望和快乐的刺激下被他的身体感官所驱使。然而,对一个衷心接受教会的属灵事物,并通过它们约束自己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这样一个人会被主引离欲望和邪恶的快乐,以及他与生俱来的对它们的贪恋,并获得对良善的情感和对邪恶的憎恶。然后,他被主转移,更靠近东方,同时被转移到灵界的南方,并被引入天堂的自由,天堂的自由的确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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