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4.启2:19.“我知道你的作为、仁爱”表示那些属教会之人的内在。这从“作为”和“仁爱”的含义清楚可知:“作为或行为”是指意愿或属天之爱的事物(对此,参看AE 98节);“仁爱”是指属灵之爱的事物。“作为和仁爱”表示教会的内在,是因为意愿或爱的事物构成教会的内在,而理解力和信的事物构成教会的外在。有两种爱构成天堂或教会,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或仁爱;对主之爱被称为属天之爱,对邻之爱,也就是仁爱,被称为属灵之爱。它们被如此称呼,是因为天堂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因此,在那里掌权的爱也被如此称呼,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3–28节),也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54–62,84–100节),那里还说明什么是属天之爱,什么是属灵之爱,即:属天之爱就是出于意愿的情感遵行主的诫命,属灵之爱则是出于理解力的情感遵行它们。有两样事物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或教会,即爱和信。爱住在人的意愿里面,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他也意愿;而信住在他的理解力里面,因为一个人所信的,他也思考,思维属于理解力。
因此,属天教会的内在是出于意愿的情感,因而出于对良善的爱遵行主的诫命;而属灵教会的内在是出于理解力的情感,因而出于对真理的爱遵行主的诫命。遵行主的诫命就是爱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21, 23)教导了这一点。“作为或行为”表示属天教会的内在,“仁爱”表示属灵教会的内在。这些事无法用几句话来解释,以至于被清楚感知到,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一书对它们的阐述,即:关于意愿和理解力(NJHD 28–36节);关于内在人和外在人(NJHD 36–53节);关于总体上的爱(NJHD 54–64节);关于对邻之爱或仁爱(NJHD 84–107节);关于信(NJHD 108–122节);以及《天堂与地狱》论述属天之爱和属灵之爱的地方(HH 13–19节)。
2.13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并产生天堂的热与光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就是发出的神性,也就是圣灵
146.我们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已说明,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这神便是主;还说明,祂里面的神性三位一体被称为“父”、“子”和“圣灵”;作为其它一切存在之源头的神性被称为“父”,神性人身被称为“子”,发出的神性被称为“圣灵”。人们虽称圣灵为发出的神性,却不知它为何被称为“发出”。之所以不知道,是因为迄今为止,人们尚不知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这太阳发出的热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只要这些事不为人知,就不可能知道发出的神性本身并非一个神性;所以《亚他尼修信经》关于神性三位一体的教义声称: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
然而,当知道主显为一轮太阳时,就能对被称为圣灵的发出神性获得一个正确观念,即:它与主是一体,但从祂发出,就像热与光从太阳发出。由于同样的原因,天使拥有的爱与智慧越多,拥有的神性之热与神性之光就越多。如果不知道主在灵界显为一轮太阳,祂的神性以上面所描述的方式从它发出,没有人能知道“发出”是什么意思;例如,它是否意味着只是与那些属圣父和圣子的事物交流,或只是启示和教导。但一直以来人们都知道神为一,是全在的,故将发出的神性视为一个神性位格,并称其为神,从而分裂神,这与被启示的理性并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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