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50

150.启2:18.

150.启2:18.“你要写信给推雅推喇教会的天使”表示那些内在与外在,或属灵人与属世人在里面构成一体的教会之人。这从写给该天使的信清楚可知:当从内义来理解时,这封信论述了内在或属灵人与外在或属世人的结合,或那些它们在里面结合的教会之人。每个人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他的内在就是那被称为属灵人的,外在则是那被称为属世人的。当人出生时,外在或属世人首先打开;后来,随着他长大,并在聪明和智慧上趋于完善,内在或属灵人打开。外在或属世人通过人从世界所获得的事物打开,而内在或属灵人通过他从天堂所获得的事物打开;因为外在或属世人是为了接受那些在世界上的事物而形成的,而内在或属灵人是为了接受那些在天堂里的事物而形成的。外在或属世人形成是为了接受世界上的事物,这些事物一般与文明和道德生活的一切有关;而内在或属灵人形成是为了接受天堂里的事物,这些事物一般与爱和信的一切有关。

由于这两者,即内在与外在,属于人,并且每一个都必须通过自己特有的方式单独被打开,所以很明显,除非内在通过它自己的方式被打开,否则人仍是纯属世的,在这种情况下,他的内在仍是关闭的。而那些内在关闭的人并不属于教会;因为教会是通过与天堂的交流在人里面形成的,与天堂的交流不会被赋予人,除非他的内在通过它自己的方式被打开,这一切方式都与爱和信有关,如前所述。此外,要知道,对教会之人,也就是被主通过叫信之真理的真理和照之的生活重生的人来说,内在与外在,或属灵人与属世人结合在一起,并且这种结合是通过对应实现的。对应的性质,因而通过对应所实现的结合的性质,可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以及《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1节)从该书所摘录的内容看出来。

由于在一个人的内在或属灵人被打开,并与外在或属世人结合之前,他不会成为一名教会成员,所以现在论述的是教会里那些这种结合已经在里面实现的人。因为如前所述(AE 20节),“七个教会”不是指七个教会,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属于主教会的人;因此,写给每个教会天使的信都论述了那些构成教会的事物;故在此处,写给推雅推喇教会天使的信论述了内在与外在,以及两者在那些在教会之内的人里面的结合。但由于迄今为止,人们还不知道这两者实际上就在人里面,它们必须被打开并结合,好叫人可以成为一名教会成员,还由于这些事无法用几句话描述清楚,所以《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36–53, 179–182节)详述论述了它们。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圣言的能力。在士师记,我们读到,参孙自出母亲的子宫就是一个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此外,“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或离俗归圣的身份(中文圣经译为拿细耳人的愿)”是指头发。参孙亲自清楚表明,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亲的子宫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拿细耳人的身份被设立,这个身份是指头发,又为何参孙的力量在他的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在圣言中,“头”表示什么。“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性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来自最外在或最后事物,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的聪明。由于“头发”的这种含义,经上才为拿细耳人制定了一条律法:

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人的身份。(民数记6:1-21)

因此,还有一条律法: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愤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头发因来自对应关系的这种含义而如此神圣,所以人子,即圣言方面的主,甚至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是如此(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所以在灵界,那些蔑视圣言的人成了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尊崇圣言,视其为神圣的人看起来头发秀丽。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

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因为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列王纪下2:23, 24)

事实上,“以利沙”代表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的能力。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就在它的字义中,因为在字义中,圣言在它的完全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在字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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