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49

149.启2:18–

启示录2:18–29

149.启2:18–29.你要写信给推雅推喇教会的天使,这些事是那眼目如火焰、脚像擦亮的铜的神之子说的,我知道你的作为、仁爱、事工、信仰,你的忍耐和你的作为,末后的比起初的更多。但我反对你这几件事,就是你容许那自称是先知的妇人耶洗别教导并引诱我的仆人行淫,吃祭偶像之物。我曾给她悔改淫行的时间,她却不悔改。看哪,我必将她丢在床上;那些与她行通奸的人,若不悔改他们的作为,我也要把他们与她一同丢在大苦难中。我必以死亡击杀她的儿子;众教会必知道我是那察看肾心的,并要照你们的作为赐给你们各人。我对你们推雅推喇其余的人,就是一切没有这教义、不晓得他们所说撒但之深奥的人说;我不将别的担子放在你们身上。然而,你们已经有的,总要持守,直等到我来。那得胜又坚持我工作到底的,我要赐给他权柄制伏列族。他必用铁棒辖管他们,他们将如同窑户的瓦器被打得粉碎,甚至像我从我父领受的一样。我又要把晨星赐给他。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让他听。

“你要写信给推雅推喇教会的天使”表示那些内在与外在,或属灵人与属世人在里面构成一体的教会之人(150节);“这些事是神之子说的”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教会的那本质或构成要素就来自这神性人身(151节);“那眼目如火焰”表示出于祂的神性之爱的圣治,以及传给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由此处于对主之信之人的神性智慧和聪明(152节);“脚像擦亮的铜”表示充满神性之爱的神性终端,也就是属世层(153节)。

“我知道你的作为、仁爱”表示那些属教会之人的内在(154节);“事工、信仰”表示其中的良善和真理(155节);“你的忍耐”表示与外在的结合(156节);“和你的作为,末后的比起初的更多”表示由此而来的外在(157节)。

“但我反对你这几件事”表示他们要当心(158节);“就是你容许妇人耶洗别”表示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快乐(159节);“那自称是先知的,教导并引诱我的仆人”表示各种虚假构成的教义由此而来(160节);“行淫,吃祭偶像之物”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对良善的玷污(161节)。

“我曾给她悔改淫行的时间,她却不悔改”表示那些由此处于虚假的人不通过真理转向真理(162节)。

“看哪,我必将她丢在床上”表示他们被留给他们的属世人和其中虚假的教义(163节);“那些与她行通奸的人,我也要把他们与她一同丢在大苦难中”表示那些沉迷于他们的虚假之人所受的严厉试探(164节);“若不悔改他们的作为”表示除非他们与这些虚假分离(165节)。

“我必以死亡击杀她的儿子”表示因此,虚假被灭绝(166节);“众教会必知道我是那察看肾心的”表示那些属教会的人对唯独主知道并探查外层和内层,以及信和爱的事物的承认(167节);“并要照你们的作为赐给你们各人”表示照着人在外在中的内在而给予的永恒祝福(168节)。

“我对你们推雅推喇其余的人说”表示对每一个内在与外在相结合的人(169节);“就是一切没有这教义的”表示外在快乐,也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快乐不掌权或不占主导地位的(170节);“不晓得他们所说撒但之深奥的人”表示被这些人缠住(171节);“我不将别的担子放在你们身上”表示他们唯独要当心这一点(172节)。

“然而,你们已经有的,总要持守,直等到我来”表示在爱与信的状态上坚定不移,甚至直到察罚(173节)。

“那得胜又坚持我工作到底的”表示在尽可能地与这些爱争战,并除去它们之后,在爱与信上的持之以恒(174节);“我要赐给他权柄制伏列族”表示制伏他里面的邪恶,那时这些邪恶将被主驱散(175节)。

“他必用铁棒辖管他们”表示祂将要通过属世人中的真理惩戒邪恶(176节);“他们将如同窑户的瓦器被打得粉碎”表示对虚假的彻底驱散(177节);“甚至像我从我父领受的一样”表示相对来说就像当主荣耀了祂的人身时,祂从祂的神性所做的(178节)。

“我又要把晨星赐给他”表示来自主的神性人身的聪明和智慧(179节)。

“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让他听”表示能理解的人都应听从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对那些属祂教会的人所教导和所说的话(180节)


圣爱与圣智 #41

41.不过,由于这与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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