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44

144.“不然,我很

144.“不然,我很快就临到你那里,用我口中的剑与他们争战”表示不然,当察罚到来时,他们将被驱散。这从“很快就临到你那里”和“口中的剑”清楚可知:“很快就临到你那里”当论及主时,是指察罚(对此,下文会详述);“口中的剑”是指与虚假争战的真理和随后对虚假的驱散(参看AE 73, 131a节),但在此表示对那些执守“巴兰教义”和“尼哥拉派教义”的人,也就是那些在理解力上被光照,并教导真理,却喜欢用诡计毁灭属教会者的人,以及那些将良善与真理,或仁与信分离之人的驱散(对此,参看AE 140, 142节)。“很快临到”表示察罚,因为在圣言中,主的降临表示察罚(参看《属天的奥秘》,6895节)。察罚就是在人死后受审判之前检查他的品质。


真实的基督教 #282

第五章 从外在意义

第五章  从外在意义和内在意义来解释的《教理问答》或十诫

282.全世界没有一个民族不知道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是邪恶,任何国家、共和国或州和社会组织形式,若不立法禁止这些邪恶,注定会失败或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他所有民族都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事是邪恶?因此,有人可能会惊讶地发现,耶和华亲自从西乃山上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了在世上得到如此普遍认可的法律。但请听好: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是文明和道德的法律,也是神性律法;违反它们不仅是对邻舍行恶,即对同胞和社会行恶,也是得罪神。因此,当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法律时,它们也成了宗教律法。很明显,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是作为宗教原则来吩咐的,是为救赎而必须遵行的。但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必须先说一说它们的神圣性,以清楚表明,宗教在它们里面,或说它们本质上是宗教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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