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44

144.“不然,我很

144.“不然,我很快就临到你那里,用我口中的剑与他们争战”表示不然,当察罚到来时,他们将被驱散。这从“很快就临到你那里”和“口中的剑”清楚可知:“很快就临到你那里”当论及主时,是指察罚(对此,下文会详述);“口中的剑”是指与虚假争战的真理和随后对虚假的驱散(参看AE 73, 131a节),但在此表示对那些执守“巴兰教义”和“尼哥拉派教义”的人,也就是那些在理解力上被光照,并教导真理,却喜欢用诡计毁灭属教会者的人,以及那些将良善与真理,或仁与信分离之人的驱散(对此,参看AE 140, 142节)。“很快临到”表示察罚,因为在圣言中,主的降临表示察罚(参看《属天的奥秘》,6895节)。察罚就是在人死后受审判之前检查他的品质。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17

Life17.主在约

Life17.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没有人能从自己行任何真正为良善的良善:

若不是从天上赐给他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表示一切良善皆来自主;“果子”表示良善;“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表示没有人能从自己做任何事。那些信主并从祂行善的人被称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6; 路加福音16:8);陪伴之人或婚礼之子(马可福音2:19);复活之子(路加福音20:36);神的儿子(路加福音20:36; 约翰福音1:12);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3)。经上说,他们必看见神(马太福音5:8);主要在他那里作祂的住所(约翰福音14:23);他们有对神的信(马可福音11:22);他们所行的是从神而行(约翰福音3:21)。这些话被概括在下面这些话中: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13)

“信神儿子的名”是指相信圣言并照之生活;“肉欲”是指人自己的意愿,这意愿本身是邪恶;“人意”是指人自己的理解力,这理解力本身是由邪恶所生的虚假;从这些“生的”是指那些从自己的自我意愿和行动,以及思考和说话的人;“从神生的”是指那些从主意愿和行动,以及思考和说话的人。简言之:来自人的不是良善;来自主的是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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