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0.“你有执守巴兰教义的人在那里;这巴兰曾教导巴勒将绊脚石放在以色列人面前”表示那些在理解力上被光照,并教导真理,却喜欢用诡计毁灭属教会者的人。这从论述巴兰和巴勒,并照灵义来理解的圣言历史部分清楚可知,故此处必须首先论述这些部分。巴兰是来自美索不达米亚毗夺的一个术士,因此被摩押王巴勒召来咒诅以色列人;但耶和华阻止了,并叫他说预言;然而,后来他仍与巴勒商议如何用诡计毁灭以色列人,把他们引离对耶和华的敬拜,转向对巴力·毗珥的敬拜。故此处“巴兰”表示那些在理解力上被光照,并教导真理,却喜欢用诡计毁灭属教会者的人。巴兰是一个术士,这一点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摩押的长老和米甸的长老手里拿着卦金到了巴兰那里。(民数记22:7)
民数记:
巴兰见赐福与以色列在耶和华眼中是好的,就不像前两次去求法术。(民数记24:1)
约书亚记:
以色列人在用剑所杀的人中,也有比珥的儿子术士巴兰。(约书亚记13:22)
他被摩押王巴勒召来咒诅以色列人(参看民数记22:5, 6, 16, 17; 申命记23:3, 4);但耶和华阻止了,并叫他说预言(民数记22:9, 10, 12, 20; 23:5, 16);他所说的预言(民数记23:7–15, 18–24; 24:5–9, 16–19, 20–24);所有这些话都是真理,因为经上说:
耶和华把话放在巴兰口中。(民数记23:5, 12, 16)
后来他与巴勒商议用诡计毁灭以色列人,把他们引离对耶和华的敬拜,转向对巴力·毗珥的敬拜,这一点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清楚看出来:
百姓开始在什亭与摩押的女儿行淫。她们叫百姓来给她们的神献祭;百姓就吃了,跪拜她们的神。尤其是以色列与巴力·毗珥联合。因此,以色列被杀的有二万四千人。(民数记25:1–3, 9)
民数记:
在米甸人中,他们杀了巴兰;以色列人掳了米甸人的所有妇女;这是巴兰的计谋,叫他们在毗珥的事上得罪耶和华。(民数记31:8, 9, 16)
“巴兰”表示那些在理解力上被光照,并教导真理的人,这一点从前面的说明可推知,因为他预言性地说了关于以色列,以及主的真理;他也说了关于主的真理,这一点可见于他的预言(民数记24:17)。预言性地说关于以色列的话,并不是说关于以色列人的话,而是说关于“以色列”所表示的主之教会的话。他自己以这些话描述了他的理解力被光照:
比珥的儿子巴兰说,眼目睁开的人说,听见神的话语,俯伏而眼目开着的人说。(民数记24:3–4, 15–16)
“眼目睁开”或“眼目开着”是指在理解力上被光照,因为在圣言中,“眼”表示理解力(可参看《属天的奥秘》,2701, 4410–4421, 4523–4534, 9051, 10569节)。
“巴兰”也表示那些喜欢用诡计毁灭属教会者的人,这一点从前面的说明也明显看出来;此外,他骑在驴上不断思想用法术来毁灭以色列人;当他不能利用咒诅做到这一点时,就与巴勒商议通过叫他们向他的神献祭,并与摩押的女儿行淫而毁灭他们;他想毁灭的以色列人表示教会,因为教会在他们当中建立(参看《属天的奥秘》,6426, 8805, 9340节)。
我要在此简要解释关于巴兰所骑的母驴的奥秘,这母驴因看见拿着拔出来的剑的使者而三次偏离路,并对巴兰说话。巴兰骑在驴上不断思想反对以色列人的法术;他心里想着他要得到的财富,这一点从论到他的话清楚看出来:
巴兰不像前两次去求法术。(民数记24:1)
他心里也是一个术士,所以当他独自思想时,不想别的东西。他所骑的“母驴”在圣言的灵义上表示被光照的理解力;因此,骑母驴或骡子是士师或王的标志(参看AE 31b节; 《属天的奥秘》,2781, 5741, 9212节)。拿着拔出来的剑的使者或天使表示光照并与虚假争战的神性真理(参看AE 131a节)。因此,驴三次偏离路表示被光照的理解力不同意术士的想法;这也是使者对巴兰所说的话的意思:
看哪,我出来阻挡你,因为你的路在我面前是恶的。(民数记22:32)
“路”在圣言的灵义上表示一个人出于意图所思想的(参看《天堂与地狱》,479, 534, 590节;《最后的审判》,48节)。他因对死亡的惧怕而停止利用法术的想法和意图,这一点从使者对他所说的话清楚看出来:
驴若没有从我面前偏过去,我早把你杀了。(民数记22:33)
在巴兰听来,好像是驴向他说话;尽管驴并没有说话,而是这话听上去像是从驴发出的。情况就是这样,我经常通过活生生的经历看到这一点。我蒙允许听见马似乎说话,而事实上,这话不是来自它们,而是似乎来自它们。这种情况实际发生在巴兰身上,目的是为了在圣言每个细节中的内义,这个故事可以在圣言中被如此描述。内义描述了主如何保护那些处于真理和良善的人,免得他们被那些似乎出于光照来说话,却有引入歧途的倾向和意图的人伤害。人若以为巴兰能利用法术伤害以色列人,就大大受骗了;因为这些法术对他们没有任何作用;当巴兰说下面这句话时,亲自承认了这一点:
断没有法术可以害雅各;也没有占卜可以害以色列。(民数记23:23)
巴兰之所以能用诡计把那百姓引入歧途,是因为那百姓心里是这样:他们只是嘴上拜耶和华,心里却拜巴力·毗珥;由于他们具有这种性质,所以这事被允许了。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人的理解力能被光照,尽管他的意愿处于邪恶;因为对所有没有重生的人来说,理解力官能与意愿官能是分离的;这两种官能只在那些重生的人身上行如一体;因为理解力的功能是认识、思考并说出真理,而意愿的功能是意愿所理解的事,并出于意愿或爱实行它们。这两种官能的分离在恶灵身上看得很清楚;因为当这些恶灵转向善灵时,他们甚至理解真理,也承认它们,几乎像是被光照了;可一旦转身离开善灵,他们就回到自己的意愿之爱,看不见真理,甚至否认他们所听来的话(参看《天堂与地狱》,153, 424, 455节)。
人被赋予能拥有被光照的理解力是为了改造;因为各种邪恶都住在人的意愿里,这些邪恶既包括他生在其中的邪恶,还包括他把自己所引入的邪恶;意愿无法得到纠正,除非人知道,并因理解而承认真理和良善,以及邪恶和虚假;他无法以其它方式离开后者,并喜欢前者。关于意愿和理解力,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35节)。
408.启6:15.“地上的君王、大人物、富人、千夫长、勇士”表示一切内在良善和真理,并一切外在良善和真理,通过它们而有智慧和聪明。这从“君王”、“大人物、富人”、“千夫长、勇士”的含义清楚可知:“君王”是指在其整体上的来自良善的真理(对此,参看AE 31节);“大人物、富人”是指内在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千夫长、勇士”是指外在良善和真理,“千夫长”表示这类良善,“勇士”表示这类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之所以补充说“通过它们而有智慧和聪明”,是因为从内在良善和真理,也就是属灵良善和真理而有智慧,从外在良善和真理,也就是来自属灵良善和真理的属世良善和真理而有聪明。智慧与聪明的不同之处在于:智慧来自天堂之光,聪明来自被天堂之光光照的世界之光;这就是为何智慧论及属灵的良善和真理,聪明论及属世的良善和真理;属灵的良善和真理来自天堂之光,因为属灵心智或内在心智处于天堂之光;属世的良善和真理来自世界之光,因为属世心智或外在心智处于世界之光;但该心智通过属灵心智接受天堂之光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聪明。人若以为聪明只来自被称为属世之光的世界之光,就大大受骗了。聪明是指从自己这里看到真理和良善,无论是文明的,道德的,还是属灵的;而从别人那里看到它们不是聪明,而是知识。然而,为叫人们可以知道当如何理解这些事,可参看前面(AE 406a节)所说的,即:人有两种心智,一种是属灵的或内在的,一种是属世的或外在的;对那些将圣言的良善和真理应用于生活的人来说,属灵或内在心智是打开的,而对那些没有将圣言的良善和真理应用于生活的人来说,该心智没有打开,只有属世或外在心智是打开的;后者因此被称为属世人,而前者被称为属灵人。对此,必须补充说明的是,属灵或内在心智打开到何等程度,属灵之光,也就是天堂之光,就在何等程度上通过它从主流入属世或外在心智,光照该心智并赋予聪明。“大人物、富人”表示构成属灵或内在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大人物”表示良善,“富人”表示真理;“千夫长、勇士”表示构成属世或外在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千夫长”表示这些良善,“勇士”表示这些真理。这清楚表明,这些话在内义上包括了与人同在的一切事物,因为下文论述了这一切事物的灭绝。与人同在的一切事物,以及宇宙中的一切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人正是从这些,并照着这些而拥有一切智慧和聪明。
仅思想字义的人只会看到所指的,是君王和他们国家的首领,提到这么多人物,是为了高举字义。但在圣言中,没有一个字是没有意义的,因为神性就在圣言的一切和每一个事物中;因此,这些人必定表示属于天堂和教会、一般被称为属天和属灵事物的神性事物,圣言凭这些事物而为神性,是属天和属灵的。此外,圣言被赐下,也是为了可以通过它而有一个天堂与教会,或天堂天使与教会之人的结合(参看《天堂与地狱》,303–310节);如果这些话只表示出现在字义中的事,即地上的君王,大人物,富人,千夫长,勇士,以及一切奴仆和一切自由人都要藏在洞穴和山岩里,那么这种结合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些事也是属世的;但当通过这些同时理解了属灵事物时,就会有结合。天使并不以其它方式与世人结合,因为天使是属灵的,他们在灵界,因而既属灵地思考,也属灵地说话;而世人是属世的,因为他们在自然界,因而既属世地思考,也属世地说话。说这一切是为了叫人们知道,“地上的君王、大人物、富人、千夫长、勇士”也表示属灵事物。这些人表示属灵事物,即“大人物、富人”表示内在良善和真理,“千夫长、勇士”表示外在良善和真理,这一点从在圣言提到他们的地方,他们的含义明显看出来。
在圣言中,“大人物”表示内在良善,也就是内在人或属灵人的良善,因为在圣言中,“大”和“伟大”论及良善,“多”和“众”论及真理(参看AE 336a—337节)。“大人物”表示内在良善,是因为这四者,即“大人物”、“富人”、“千夫长”和“勇士”表示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既表示内在人或属灵人的良善和真理,也表示外在人或属世人的良善和真理;“大人物、富人”表示内在人或属灵人的良善和真理,“千夫长、勇士”表示外在人或属世人的良善和真理;所以经上补充说“一切奴仆和一切自由人”,“奴仆(或仆人)”表示被称为属世人的人之外在,“自由人”表示被称为属灵人的人之内在。圣言别处的“大人物(或大人、大臣)” (即耶利米书5:5; 那鸿书3:10; 约拿书3:7)表示类似事物。“富人”表示内在真理,也就是属灵真理,或那些处于这些真理的人,这一点从前面(AE 118, 236节)所说明的清楚看出来。“千夫长”表示外在良善,也就是属世人的良善,这一点也在前面(AE 336节)说明了;因此,关于他们,没有必要再说更多了。不过,“勇士”表示外在真理,或属世人的真理,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勇士”和“壮士”,同样提到“能力”和“力量”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是因为来自良善的真理,事实上属世人中的真理拥有一切能力。那拥有一切能力的,是来自良善的真理,或说一切能力都属于来自良善的真理,因为良善不能凭自己行动,而是通过真理行动,良善在真理中形成它自己,或说使它自己形成真理,并如同灵魂以身体为衣那样以真理为衣给自己穿上,从而行动;它之所以通过属世人中的真理行动,是因为一切内层事物都一起在属世人里面,并在自己的完全中。一切能力都属于来自良善的真理,或藉由真理的良善(可参看AE 209, 333节;《天堂与地狱》,231—232, 539节);一切能力都在终端中,因为神性在其中处于其完全(参看AE 346节;《属天的奥秘》,9836, 10044节)。由此可见,“勇士”表示外在真理,或属世人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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