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和那些听见这预言的话”表示他们照着天堂的教义生活。这从“听见”和“预言的话”的含义清楚可知:“听见”是指感知和服从(参看《属天的奥秘》,2542, 3869, 4653, 5017, 7216, 8361, 8990, 9311,9397, 10061节),因而也指照该教义生活,因为那些感知并服从天堂教义的人照该教义生活;“预言的话”是指天堂教义的真理,“话”是指真理(AC 4692, 5075节),“预言”是指教义(AC 2534, 7269节),在此是指天堂的教义,因为这是圣言的预言,而圣言来自天堂。“听见”是指服从和生活,因为对属天天使来说,凡听见的话或事都进入生活;不过,由于这是未知的事,所以我想简要解释一下。有两种感官被赋予人,它们作为手段以接受用来形成理性的事物,以及用来形成人的事物;这两种感官就是视觉和听觉;其它感官则是为了其它功用。经由视觉进入的事物进入并光照人的理解力,因此“看见”表示被光照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对应于眼睛的看见,正如天堂之光对应于世界之光。然而,经由听觉进入的事物既进入理解力,也进入意愿;因此,“听见”表示感知和服从。这就是为何在人类的语言中,人们习惯说“听”某人、“侧耳”听某人,以及“听从”、“倾听”;“听”某人表示感知,“侧耳”听某人和“听从”一样,表示服从;而“倾听”要么表示感知,要么表示服从。这些词语从人的灵所在的灵界流入人类的语言;但它们起源于灵界,这一点也要解释。
在灵界,那些在耳朵区域的人是来自感知的服从或服从形式。所有在灵界的人都在某个以人的肢体、器官或内脏来命名的区域,因为它们相对应,这一点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HH87–102节)。此外,耳朵的区域在天堂的中轴上;因此,整个灵界以对“事情必须这样来做”的感知流入它,或流入在那里的人;因为这就是在天堂占统治地位的感知;正因如此,那些在那个区域的人都是来自感知的服从或服从形式。经由听觉进入的事物通过理解力直接进入意愿,这一点可通过最有智慧的属天国度的天使接受教导的方式来说明。这些天使通过听,而不是看来接受他们的一切智慧,因为凡他们所听见关于神性事物的任何东西,他们都会出于崇敬和爱在意愿中接受,使之成为他们生活的一部分;由于他们不是先在记忆中,而是直接在生活中接受这些事物,所以他们不谈论信的问题;相反,当其他人提到这些问题时,他们只回答“是,是”,或“不,不”,正如主在马太福音(5:37)所说的。由此明显可知,听觉被赋予人,主要是为了接受智慧;而视觉被赋予人,主要是为了接受聪明。智慧就是感知、意愿和实行;而聪明是知道和感知。属天天使通过听而非看吸收智慧,这一点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HH 270—271节);关于这些天使的详情(HH 20–28节)。
1045.“手拿盛满了可憎之物和她淫乱污秽的金杯”表示从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中获得教义。这从“杯”、“可憎之物”和“淫乱污秽”的含义清楚可知:“杯”是指来自地狱的虚假,因为“杯”与“酒”具有相同的含义,“酒”表示来自天堂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来自地狱的虚假(参看AE 887, 960a,b, 1022节)。由于“杯”表示真理或虚假,而每个教会的教义都要么属于真理,要么属于虚假,因为教会的一切真理或虚假都包含在教义中,所以“杯”也表示教义,“金杯”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之教义。
如在耶利米书:
巴比伦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耶利米书51:7)
出于经上说那女人“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镶嵌着金子、宝石和珍珠”那样的原因,也就是说,出于外在上的表象,它被称为“金杯”;然而,它在内在上就像“盛满了可憎之物和污秽”的杯子。因为这就像主对文士和法利赛人所说关于外在和内在的话:
你们这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们又好像粉白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马太福音23:25–27)
“可憎之物”是指对良善的亵渎(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淫乱污秽”是指对真理的亵渎。因为“淫乱”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如前所述;因此,它的“污秽”表示亵渎。
至于“可憎之物”所表示的亵渎,它们是对教会圣物的扭曲,因而是将教会的良善转变为邪恶,将教会的真理转变为虚假。它们被称为“可憎之物”,因为天使憎恶它们;事实上,只要它们是源于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教会圣物,它们就会升入天堂;但只要它们被用于邪恶,从而被亵渎,它们就会携带隐藏在里面的地狱之物。因此,它们被感觉为死物,其中曾有一个活的灵魂;这就是为何天堂厌恶和憎恨它们。
这就是在圣言中,“可憎之物或可憎之事”的含义,这一点从以西结书对耶路撒冷的可憎之事的描述明显看出来:
她拿了给她作妆饰的衣服,为自己做成各种颜色的丘坛,在其上行淫;她拿了给她的金银器皿,为自己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她把给她的油、香、饼、细面和蜂蜜制成安息之气;他们将自己的儿女献为祭;她先是在埃及行淫,后来与亚述人行淫,最后与迦勒底人行淫。除此之外,还有其它在那里被称为可憎之事的几件事。(以西结书16:2–63)
所有这些事物都表示对圣言、教会和敬拜的亵渎。在要么讲述,要么提及可憎之事或可憎之物的其它经文中,也是如此(如耶利米书7:9, 10; 16:18; 32:35; 以西结书5:11; 7:19, 20; 8:6–18; 11:21; 14:6; 20:7, 8; 申命记7:25, 26; 12:31; 18:9, 10; 马太福音24:15; 马可福音13:14; 但以理书9:27; 11:31;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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