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4

14.“和那些听见这

14.“和那些听见这预言的话”表示他们照着天堂的教义生活。这从“听见”和“预言的话”的含义清楚可知:“听见”是指感知和服从(参看《属天的奥秘》,2542, 3869, 4653, 5017, 7216, 8361, 8990, 9311, 9397, 10061节),因而也指照该教义生活,因为那些感知并服从天堂教义的人照该教义生活;“预言的话”是指天堂教义的真理,“话”是指真理(AC 4692, 5075节),“预言”是指教义(AC 2534, 7269节),在此是指天堂的教义,因为这是圣言的预言,而圣言来自天堂。“听见”是指服从和生活,因为对属天天使来说,凡听见的话或事都进入生活;不过,由于这是未知的事,所以我想简要解释一下。有两种感官被赋予人,它们作为手段以接受用来形成理性的事物,以及用来形成人的事物;这两种感官就是视觉和听觉;其它感官则是为了其它功用。经由视觉进入的事物进入并光照人的理解力,因此“看见”表示被光照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对应于眼睛的看见,正如天堂之光对应于世界之光。然而,经由听觉进入的事物既进入理解力,也进入意愿;因此,“听见”表示感知和服从。这就是为何在人类的语言中,人们习惯说“听”某人、“侧耳”听某人,以及“听从”、“倾听”;“听”某人表示感知,“侧耳”听某人和“听从”一样,表示服从;而“倾听”要么表示感知,要么表示服从。这些词语从人的灵所在的灵界流入人类的语言;但它们起源于灵界,这一点也要解释。

在灵界,那些在耳朵区域的人是来自感知的服从或服从形式。所有在灵界的人都在某个以人的肢体、器官或内脏来命名的区域,因为它们相对应,这一点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HH 87–102节)。此外,耳朵的区域在天堂的中轴上;因此,整个灵界以对“事情必须这样来做”的感知流入它,或流入在那里的人;因为这就是在天堂占统治地位的感知;正因如此,那些在那个区域的人都是来自感知的服从或服从形式。经由听觉进入的事物通过理解力直接进入意愿,这一点可通过最有智慧的属天国度的天使接受教导的方式来说明。这些天使通过听,而不是看来接受他们的一切智慧,因为凡他们所听见关于神性事物的任何东西,他们都会出于崇敬和爱在意愿中接受,使之成为他们生活的一部分;由于他们不是先在记忆中,而是直接在生活中接受这些事物,所以他们不谈论信的问题;相反,当其他人提到这些问题时,他们只回答“是,是”,或“不,不”,正如主在马太福音(5:37)所说的。由此明显可知,听觉被赋予人,主要是为了接受智慧;而视觉被赋予人,主要是为了接受聪明。智慧就是感知、意愿和实行;而聪明是知道和感知。属天天使通过听而非看吸收智慧,这一点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HH 270—271节);关于这些天使的详情(HH 20–28节)。


真实的基督教 #247

247.先知书中的许

247.先知书中的许多经文都说明,以色列和犹太民族中间的教会完全被毁,不再是一个教会,或化为乌有,因为他们歪曲了圣言的意义,或对圣言的理解;事实上,没有别的东西会摧毁一个教会。在先知书,尤其在何西阿书,经上以“以法莲”来描述对圣言的理解,无论是真的还是假的;因为在圣言中,“以法莲”表示教会对圣言的理解。由于对圣言的理解构成教会,所以以法莲被称为:

宝贝儿子,可喜悦的孩子。(耶利米书31:20)

长子。(耶利米书31:9)

护卫耶和华头的力量。(诗篇60:7; 108:8)

勇士。(撒迦利亚书10:7)

张弓的箭。(撒迦利亚书9:13)

经上说,以法莲的子孙武装着,是拉弓的人(诗篇78:9);因为弓表示取自圣言、与虚假争战的教义。也正因如此,以法莲被转到以色列的右手边,受到祝福,取代流便而被接受(创世记48:5, 11等);出于同样的原因,摩西在祝福以色列的儿子时,以法莲和他哥哥玛拿西以他们的父亲约瑟的名义而被提到其他所有人之上(申命记33:13-17)。

但当对圣言的理解被摧毁时,教会的性质在先知书中也被描述为“以法莲”,尤其在何西阿书;如以下经文:

以色列和以法莲必跌倒;以法莲必成为荒凉;以法莲就受欺压,被审判压碎。(何西阿书5:5, 9, 11-14)

何西阿书:

以法莲哪,我可向你怎样行呢?因为你们的怜悯如同早晨的云雾,又如转瞬即逝的朝露。(何西阿书6:4)

又:

他们必不得住耶和华的地;以法莲却要回到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之物。(何西阿书9:3)

“耶和华的地”是指教会;“埃及”是指属世人的事实知识或科学原则;“亚述”是指由此而来的推理;这两者一起歪曲了对圣言的内在理解;因此,经上说:“以法莲要回到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之物。”何西阿书:

以法莲吃风,且追赶东风;每天增添虚谎和毁灭;他们与亚述立约,油被送到埃及。(何西阿书12:1)

“吃风”、“追赶东风”、“增添虚谎和毁灭”是指歪曲真理,因而摧毁教会。“以法莲行淫”具有类似含义,因为“行淫”表示对圣言的理解的歪曲,即对圣言的真正真理的歪曲;如以下经文:

我认识以法莲;他已全然行淫,以色列被玷污了。(何西阿书5:3)

何西阿书:

在以色列家,我见了可怕的事;在那里以法莲行淫,以色列被玷污。(何西阿书6:10)

以色列是指教会本身,以法莲是指对圣言的理解,教会来自并取决于对圣言的理解;因此,经上说:“以法莲行淫,以色列被玷污。”

由于以色列和犹太民族中间的教会因对圣言的歪曲而完全被毁,所以论到以法莲,经上说:

以法莲哪,我必舍弃你。以色列啊,我必把你交出。我必使你如押玛。我必使你如洗扁。(何西阿书11:8)

由于先知何西阿从第一章到最后一章都在论述对圣言的真正理解的歪曲,以及随之而来的教会的毁灭,而且由于“淫行”表示对圣言真理的歪曲,所以这位先知被吩咐以这些方式来代表教会的状态,即:娶妓女为妻,和她生儿育女(何西阿书第1章),再去娶一个女人,一个奸妇(何西阿书第3章)。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从圣言来说明并证明:教会的品质取决于它对圣言的理解;如果教会的理解基于来自圣言的真正真理,那么教会就是优秀而宝贵的;如果教会的理解基于被歪曲的真理,那么教会就被毁坏和玷污了,甚至是肮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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