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36

136.“没有否认对

136.“没有否认对我的信仰”表示在真理上的坚定不移。这从“没有否认”和“信仰”的含义清楚可知:“没有否认”论及信仰时,是指坚定不移,因为坚定不移的人不会否认;“信仰”是指真理,因为真理与信仰有关,信仰与真理有关。有两样事物构成人的属灵生命,即爱和信。一切良善都与爱有关,一切真理都与信有关;但人的真理只有来源于爱之良善才属于信,因为一切真理都来自良善,事实上是良善的形式,而一切良善都是真理的存在。因为良善当如此形成以至于显现给心智,并通过心智显现在言语上时,就被称为真理;因此才说良善是真理的存在。不过,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1–27, 28–35, 54–64, 108–122节)。

诠释启示录 #245

245.“又用眼药擦

245.“又用眼药擦你的眼睛,使你能看见”表示叫理解力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被打开。这从“眼睛”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对此,参看AE 152节)。因此,“擦眼睛,使你能看见”表示叫理解力可以被打开。经上说“用眼药擦”,是因为“眼药”是指用面和油制成的药膏,“面”表示信之真理,“油”表示爱之良善。“面”表示信之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2177, 9995节);“油”表示爱之良善(AC 3728, 4582, 4638节)。经上如此说,是因为理解力看不见任何真理,除非意愿在良善中;事实上,理解力中的真理只是在意愿中的良善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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