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35

135.“你还坚守我

135.“你还坚守我的名”表示对主人身中的神性,以及对祂的爱和信的一切事物的承认。这从前面关于耶和华、主和耶稣基督之名的含义的说明(AE 102节)清楚可知。在圣言中,主的“名”主要表示对祂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因为爱和信的一切事物都由此而来。事实上,爱之神性良善和信之神性真理唯独从主发出;这些事物无法流入人,除非他在想到主之人身的同时,也想到祂的神性;祂的神性不是与人身分离,而是在这人身里面(可参看AE 10, 26, 49, 52, 77, 97, 113, 114节)。凭灵界的所有经历,我可以断言,没有人处于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除非他在想到主之人身的同时,想到祂的神性;我还可以断言,没有人是属灵的,或是一位天使,除非他在世上就一直处于这种想法和由此而来的承认。人必须以他的信和爱与神性结合才能得救;一切结合都是与主的结合;只与祂的人身结合,同时不与祂的神性结合,不是结合;因为拯救人的,是神性,而不是与神性分离的人身。主的人身是神性(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

揭秘启示录 #579

579.启13:4.

579.启13:4.“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表示对教会的领袖和教导者们所教导的因没有律法作为的信而称义的教义的承认,他们因普通民众的接受而使它盛行。“拜”表示承认是教会的神圣事物;“龙”表示因没有律法作为的唯信而称义并得救的教义(537节);这“兽”表示普通民众,因为它表示平信徒(AR 567节);“给权柄”表示通过平信徒当中对它的接受而使它盛行(AR 57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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