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35

135.“你还坚守我

135.“你还坚守我的名”表示对主人身中的神性,以及对祂的爱和信的一切事物的承认。这从前面关于耶和华、主和耶稣基督之名的含义的说明(AE 102节)清楚可知。在圣言中,主的“名”主要表示对祂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因为爱和信的一切事物都由此而来。事实上,爱之神性良善和信之神性真理唯独从主发出;这些事物无法流入人,除非他在想到主之人身的同时,也想到祂的神性;祂的神性不是与人身分离,而是在这人身里面(可参看AE 10, 26, 49, 52, 77, 97, 113, 114节)。凭灵界的所有经历,我可以断言,没有人处于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除非他在想到主之人身的同时,想到祂的神性;我还可以断言,没有人是属灵的,或是一位天使,除非他在世上就一直处于这种想法和由此而来的承认。人必须以他的信和爱与神性结合才能得救;一切结合都是与主的结合;只与祂的人身结合,同时不与祂的神性结合,不是结合;因为拯救人的,是神性,而不是与神性分离的人身。主的人身是神性(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


揭秘启示录 #272

272.“就是神的七

272.“就是神的七灵,被派往全地”表示在全世界凡有宗教的地方,神性真理都源于神性智慧。“神的七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如前所述(AR 14, 155节)。显然,“被派往全地”表示进入全世界凡有宗教的地方;因为在凡有宗教的地方,人们都被教导有一位神,有一个魔鬼,神是良善本身,一切良善都来自祂,魔鬼是邪恶本身,一切邪恶都来自他;它们是对立面,故邪恶因来自魔鬼而要避开,良善因来自神而要实行;因此,任何人实行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魔鬼,并对抗神。全世界凡有宗教的地方都有这种神性真理。因此,人只需知道何为邪恶,凡拥有某种宗教信仰的人也都知道这一点;因为一切宗教戒律都与十诫所包含的诫命相似,即: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证。这些就是总体上主“派往全地”的神性真理;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1-118节)。因此,人若因它们是神性真理,或是神的诫命,因而是宗教的诫命而照之生活,就会得救。但他若只因它们是文明道德的真理而照之生活,就不会得救,因为一个否认神的人,或无神论者也能如此生活,而一个信神,或承认神的人则不会如此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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