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5.“你还坚守我的名”表示对主人身中的神性,以及对祂的爱和信的一切事物的承认。这从前面关于耶和华、主和耶稣基督之名的含义的说明(AE 102节)清楚可知。在圣言中,主的“名”主要表示对祂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因为爱和信的一切事物都由此而来。事实上,爱之神性良善和信之神性真理唯独从主发出;这些事物无法流入人,除非他在想到主之人身的同时,也想到祂的神性;祂的神性不是与人身分离,而是在这人身里面(可参看AE 10, 26, 49, 52, 77, 97, 113—114节)。凭灵界的所有经历,我可以断言,没有人处于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除非他在想到主之人身的同时,想到祂的神性;我还可以断言,没有人是属灵的,或是一位天使,除非他在世上就一直处于这种想法和由此而来的承认。人必须以他的信和爱与神性结合才能得救;一切结合都是与主的结合;只与祂的人身结合,同时不与祂的神性结合,不是结合;因为拯救人的,是神性,而不是与神性分离的人身。主的人身是神性(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
125.耶和华神只有通过祂的人身才能进入并完成这些运作,或这样的作为,这一点可通过各种对比来说明;例如,一个不可见的人不能与别人握手或交谈,除非他是可见的;因此,天使或灵人不能与一个人互动,哪怕他们就站在他旁边,站在他面前。任何人的灵魂若不通过他的身体,都不能与别人交谈或共事。太阳及其光和热只有通过先进入空气,并通过空气运作才能进入人、动物或植物;或只有通过水才能进入一条鱼,因为它必须通过主体所住的元素起作用。没有刀,没有人能刮鱼鳞,或没有手指,没有人能拔乌鸦的毛;没有潜水器,没有人能潜入湖底。简言之,任何事物在能与另一个事物联系,或与它一起运作,或反对它之前,必须先适应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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