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0a.启2:12.“你要写信给别迦摩教会的天使”表示为给教会里那些处于试探之人的纪念。这从“写”、“天使”和“别迦摩教会”的含义清楚可知:“写”是指为纪念(参看《属天的奥秘》,8620节);“天使”是指神性真理的接受者,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本身(对此,下文会详述);“别迦摩教会”是指教会里那些处于试探的人。“别迦摩教会”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接下来写给该教会的信明显看出来,从其它源头无法得知七个教会中的每个教会表示什么。因为如前所示,此处提到的教会不是指以弗所、士每拿、别迦摩、推雅推喇、撒狄、非拉铁非或老底嘉的任何教会,而是指所有属主教会的人,这些教会中的每一个都表示构成与人同在的教会的某种东西。由于教会的最初事物是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以及对属灵真理的情感,所以首先论述的主题是那些写给以弗所和士每拿教会天使的事:对以弗所教会的天使来说,涉及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对士每拿教会的天使来说,涉及对真理的属灵情感。由于没有人能在生活上充满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并且在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上坚定不移,除非他经历试探,所以现在写给别迦摩教会的信所论述的主题就是这些试探。由此清楚可知,以七个教会之名所教导的事遵循什么样的顺序。
经上之所以说,“写信给教会的天使”,而不是给教会,是因为“天使”表示构成教会的神性真理;事实上,神性真理教导人当如何生活才能成为一个教会。在圣言中,“天使”在灵义上不是指任何天使,但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相对意义上是指接受它的人,这一点从以下考虑可以看出来:所有天使都是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者,没有哪个天使是凭他自己成为一位天使的;相反,他在何等程度上接受神性真理,就在何等程度上成为一位天使。因为天使比世人更清楚地认识并感知到,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都来自主,而非来自他们自己;由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构成他们的智慧和聪明,而这些构成整个天使,所以他们知道并承认他们只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的接受者,因而在他们接受它的程度内而为天使。这就是为何他们渴望以属灵的方式,也就是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来理解“天使”这个词,把它解释为神性真理的意思。神性真理也是指神性良善,因为它们合一从主发出(参看《天堂与地狱》,133–140节)。
由于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构成天使,所以在圣言中,“天使”(或译为使者)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自己,如在以赛亚书:
耶和华面前的天使拯救他们,祂以慈爱和怜悯救赎他们。在永恒的一切日子怀抱他们。(以赛亚书63:9)
摩西五经:
救赎我脱离一切邪恶的那天使赐福与他们。(创世记48:16)
出埃及记:
我差遣天使在你前面,在路上保护你;你们要在他面前谨慎,因为我的名在他中间。(出埃及记23:20–23)
由于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被称为一位天使,所以“天使”在灵义上也表示神性真理,如在以下经文,马太福音:
人子要差遣祂的天使,把一切叫人跌倒的,从祂国里挑出来。在时代的完结,天使要出来,从义人中把恶人分别出来。(马太福音13:41, 49)
又:
在时代的完结,人子要差遣祂的天使,用号筒的大声,将选民从四风都招聚了来。(马太福音24:3, 31)
又:
当人子在祂荣耀里,众圣天使同祂降临的时候,祂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马太福音25:31)
约翰福音:
耶稣说,此后你们将要看见天开了,神的天使上去下来在人子身上。(约翰福音1:51)
在这些经文中,“天使”在灵义上是指神性真理,而不是天使。所以当此处说在时代的完结,“天使要把一切叫人跌倒的挑出来”,“要从义人中把恶人分别出来”,“要用号筒的大声,将选民从四风都招聚了来”,“人子同众天使要坐在荣耀的宝座上”时,意思不是说天使将要同主一起做这些事,而是说唯独主将要通过祂的神性真理做它们;因为天使凭自己没有能力,相反,一切能力都通过主的神性真理而来自主(参看《天堂与地狱》,230–233节)。“你们将要看见神的天使上去下来在人子身上”所表相同,即表示神性真理在祂里面,并来自祂。
130b.此外,其它地方的“天使”也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如:
有七枝号赐给七位天使,天使吹号。(启示录8:2, 6–8, 10, 12, 13; 9:1, 13, 14)
经上说“有七枝号赐给七位天使,天使吹号”,是因为“号”和它们的“声音”表示要揭示的神性真理(参看AE 55节)。又与龙争战的天使(启示录12:7, 9),飞在空中、有永远福音的天使(启示录14:6),倒出七碗的七位天使(启示录16:1–4, 8, 10, 12),新耶路撒冷十二个门上的十二位天使(启示录21:12),也表示类似事物。情况就是如此,这一点可见于下文。
“天使或使者”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在诗篇中是很清楚的:
耶和华使祂的使者为风,使祂的事奉者为火焰。(诗篇104:4)
这些话表示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因为在圣言中,耶和华的风表示神性真理,祂的火表示神性良善,这从《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如:耶和华“鼻中的风”是指神性真理(AC 8286节);“四风”是指真理和良善的一切事物(AC 3708, 9642, 9668节);因此,在圣言中,“喘息”(或气息,即呼吸)表示信之生命的状态(AC 9281节);由此明显可知,耶和华吹进亚当鼻孔的“气息”(创世记2:7)表示什么;主向门徒“吹气”(约翰福音20:22)表示什么;“风随着意思吹,你听见风的声音,却不晓得它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3:8)这句话表示什么(对此,参看AC 96—97, 9229, 9281节;1119, 3886—3887, 3889, 3892—3893节);“火焰”是指神性之爱,因而是指神性良善(参看《天堂与地狱》,133–140, 566–568; AE 68节)。
“天使”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启示录中的这些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他量了城墙,按着人的尺寸,就是天使的尺寸,共有一百四十四肘。(启示录21:17)
谁都能看出,新耶路撒冷的城墙不是一位天使的尺寸,那里的“天使”表示所有保护性的真理,这一点从“新耶路撒冷的城墙”和数字“一百四十四”的含义清楚可知。“墙”表示所有保护性的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6419节);数字“一百四十四”表示总体上真理的一切事物(AC 7973节);“尺寸”表示一个事物在真理和良善方面的品质或性质(AC 3104, 9603, 10262节)。这些事也可见于《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这本小书第1节在灵义上的解释。
在圣言中,“天使或使者”表示神性真理,而神性真理也通过世人为人所知,所以这些人有时被称为“天使或使者”,如玛拉基书:
祭司的嘴唇当守卫知识,他们也当从他口中寻求律法,因为他是万军之耶和华的使者。(玛拉基书2:7)
经上说他是“耶和华的天使”,是因为他教导神性真理;并不说他是耶和华的天使,而是说他所教导的神性真理是耶和华的天使。此外,在教会,人们知道没有人从自己拥有神性真理。“嘴唇”也表示真理的教义,“律法”表示神性真理本身。“嘴唇”表示真理的教义(参看《属天的奥秘》,1286, 1288节);“律法”表示神性真理本身(AC 3382, 7463节)。这也是为何施洗约翰被称为使者(或天使):
耶稣说,这个人就是经上所记到的,看哪,我差遣我的使者在你面前,他必在你前头预备你的道路。(路加福音7:27)
约翰被称为“使者”,是因为他在灵义上表示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和以利亚一样(参看《属天的奥秘》,7643, 9372节);所表示的是什么;这就是圣言提到的人所表示的(AC 665, 1097, 1361, 3147, 3670, 3881, 4208, 4281, 4288, 4292, 4307, 4500, 6304, 7048, 7439, 8588, 8788, 8806, 9229节)。
之所以说在圣言中,“天使或使者”在灵义上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是因为这些构成天使;当天使说出这些真理时,他们不是从自己,而是从主说的。天使不仅知道情况就是这样,还感知到这一点。一个相信信丝毫不来自他自己,而是一切信都来自主的人也的确知道这一点,但不会感知到它。信丝毫不来自人,相反,一切信都来自神,这就等于说,拥有生命的真理丝毫不来自人,相反,一切真理都来自神,因为真理与信有关,信与真理有关。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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