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8.“得胜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表示在对真理的纯正情感上坚定不移,直到在世上的生命结束的人将进入新天堂。这从“得胜”的含义清楚可知,“得胜”当论及那些渴望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时,是指在对真理的纯正情感上坚定不移,甚至直到在世上的生命结束。经上说“得胜的”,是因为他们是那些承受来自邪恶和虚假的属灵试探,与它们争战的人;“得胜”就是抵制邪恶和虚假,如仇敌那样驯服并征服它们。但没有人会得胜,除非他在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上坚定不移,甚至直到他在世上的生命结束。那时,工作就完成了,因为一个人会永远保持他那时的样子,也就是他的生活直到那时的样子;死亡则是它的结束。不过,没有人能得胜,唯独主能。人若以为他凭自己得胜,不是与他同在的主得胜,就不会得胜,而是跌倒;因为得胜的,是属灵的信仰,而属灵的信仰丝毫不来自人,完全来自主。至于什么是属灵的信仰,可参看《最后的审判》(33–39节)和《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08–120节),什么是属灵的试探(NJHD 187–201节)。“不受第二次死的害”是指进入新天堂,这一点无法理解,除非知道何谓先前的天或天堂,何谓启示录21章所论述的新天或新天堂。何谓先前的天或天堂在《最后的审判》这本小书有所说明(LJ 65–72);何谓新天或新天堂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这本书有所说明(NJHD 1–7节)。但在解释启示录20-21章时会说明“第一次的死”、“第二次的死”,以及“头一次复活”和“第二次复活”是什么意思;在那里,经上说:
其余的死人还没有复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这是头一次的复活。在头一次复活有份的,有福了,圣洁了;第二次的死在这些人身上没有权柄;他们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启示录20:5–6)
又:
他们的份就在烧着火与硫磺的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启示录21:8)
由此清楚可知,“第二次的死”是诅咒。因此,受它的害就是被诅咒;而另一方面,不受它的害就是被拯救。由于所有得救的人都进入新天堂,所以“不受第二次死的害”表示进入新天堂。关于新天堂和组成它的人,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节)。
298.在属灵意义或灵义上,神的名字是指教会基于圣言所教导的一切,主通过这一切被求告和敬拜。合起来的这一切就是神的名字。因此,“妄称神的名”是指将这些事物引入闲聊、说假话、撒谎、欺骗、巫术或咒语中;因为这也是在辱骂和亵渎神,因而辱骂和亵渎祂的名字。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圣言和教会从圣言中所拥有的任何东西,因而一切敬拜,都是神的名;以赛亚书:
从日出之地,我的名必被求告(以赛亚书41:25; 26:8, 13)
玛拉基书: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我的名在外邦人中为大;在各处,人必向我的名烧香。你们却亵渎我的名,说,耶和华的桌子是污秽的;你们对我的名嗤之以鼻,你们把撕裂的、瘸腿的、有病的拿来。(玛拉基书1:11-13)
弥迦书:
众民各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奉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迦书4:5)
申命记:
他们要在一个地方敬拜耶和华,祂要在那里立祂的名。(申命记12:6, 11, 13, 14, 18; 16:2, 6, 11, 16, 18)
也就是说,祂要在那里建立对祂的敬拜。马太福音:
耶稣说,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哪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20)
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翰福音1:12)
又:
不信的人,已经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又:
相信的人会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又:
耶稣说,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众人,我已让他们认识你的名。(约翰福音17:6, 26)
启示录:
主说,在撒狄你还有几个名字。(启示录3:4)
在这些和其它许多经文中,神的名字都是指从神发出的神性,祂通过这神性被敬拜。然而,耶稣基督这个名字是指救赎的一切和祂教义的一切,因而是指拯救的一切。“耶稣”是指通过救赎来拯救的一切,“基督”是指通过祂的教义来拯救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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