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6.“我就赐给你那生命的冠冕”表示智慧和由此而来的永恒幸福。这从“冠冕”和“生命”的含义清楚可知:“冠冕”当论及那些处于对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的情感之人时,是指智慧(对此,下文会详述);“生命”是指永恒的幸福,也被称为永生。此处所论述的那些处于对真理和良善的属灵情感的人拥有永恒的幸福,因为天堂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被植入人。以为天堂通过其它方式被植入的人大大受骗了;因为人生来是纯属世的,具有变得属灵的官能;但他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照之的生活变得属灵。若没有关于主、天堂、死后生活、信、爱,和作为得救手段的其它事物的某种知识,谁能变得属灵?人若不知道这些事,就仍是属世的;一个纯属世的人与属灵的天堂天使没有任何共同之处。人有两种心智,一种是外在的,另一种是内在的。外在心智被称为属世心智,但内在心智被称为属灵心智。前一种或属世心智通过世界上的事物的知识或认知被打开,而后一种或属灵心智通过天堂里的事物的知识或认知被打开;圣言教导这些知识,教会则从圣言教导它们;当人知道它们,并照之生活时,他就通过它们变得属灵。
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就表示这一点:
人若不是从水和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约翰福音3:5)
“水”表示信之真理,“灵”表示照之的生活(参看AE 71节;以及《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02–209节)。如今大多数人以为他们仅凭在圣殿举行神圣敬拜,崇拜和祷告就会进入天堂;但他们当中那些不关心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没有用这些知识充满生活和记忆的人,仍和以前一样是属世的,没有变得属灵;因为他们的神圣敬拜,崇拜和祷告不是从一个属灵源头发出的;事实上,他们的属灵心智没有通过属灵事物的知识和照之的生活被打开,而是空虚的;从空虚之物发出的敬拜只是一种属世动作,里面没有任何属灵之物。如果这些人在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是不诚实和不公义的,那么他们的神圣敬拜,崇拜和祷告就有排斥天堂,而不是如他们所以为的那样向他们打开天堂的东西在里面;因为他们的敬拜就像一个盛有正在溢出来的腐臭或肮脏东西的器皿,或像一件穿在满是溃疡的身体上的华丽衣裳;我看见成千上万这样的人被投入地狱。但那些处于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以及照之的生活之人的神圣敬拜、崇拜和祷告则完全不同;对这些人来说,这些行为讨主喜悦,因为它们是他们的灵在身体中产生的果效,或他们的信和爱的结果,因而不是纯属世的动作,而是属灵行为。由此可见,只有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以及照之的生活才能使人变得属灵;由此变得属灵的人能被赋予来自主的天使智慧,连同永恒的幸福。天使只从智慧,不从其它任何源头获得幸福。
“冠冕”表示智慧,是因为穿在人身上,并把他区分开来的一切事物都从人穿戴或佩戴它们的部位获得自己的含义(参看《属天的奥秘》,9827节);并且“冠冕”表示智慧,还因为它是戴在头上的;而在圣言中,“头”表示智慧,因为智慧住在那里。因此,以西结书上记着说:
我用妆饰打扮你,将镯子戴在你手上,将链子戴在你脖子上。我也将鼻环戴在你鼻子上,将耳环戴在你耳朵上,将华冠戴在你头上。(以西结书16:11, 12)
此处论述的是表示教会的耶路撒冷,就是被主建立时的那种教会及其品质;此处提到的各种妆饰在灵义上表示诸如属于教会的那类事物;每一种都从它所佩戴的部位获得自己的含义,“华冠”在此表示智慧。
至于妆饰具有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10536, 10540节);“镯子”表示什么(AC 3103, 3105节);“链子”表示什么(AC 5320节);“鼻环”表示什么(AC 4551节);“耳环”表示什么(AC 4551, 10402节)。从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以及照之的生活而来的智慧同样由圣言的其它许多经文中的“冠冕”来表示(如以赛亚书28:5; 耶利米书13:18; 耶利米哀歌5:15, 16; 以西结书21:25, 26; 23:42; 撒迦利亚书6:11–14; 诗篇89:38, 39; 诗篇132:17, 18; 约伯记19:9; 启示录3:11; 4:4)。君王戴王冠的习俗来自古代,那时人们熟悉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或象征,因为他们知道“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而“冠冕”则用来表示智慧。“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1672, 2015, 2069, 3009, 4581, 4966, 5068, 6148节)。那些处于真理的人被称为“王”和“王的儿子”(参看AE 31节);由于在圣言中,那些处于真理的知识之人被称为王,并且王有王冠,所以在论述他们的这个地方,经上说他们要接受“生命的冠冕”。
578.“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表示那时,这信仰被欢喜接受,并成为整个教会的教义,因为这样他们就不会成为律法之下的奴仆,而是在信仰之下自由了。“全地都希奇”表示对这“致死的击伤”得到医治感到惊讶,随之欢喜接受。“全地”表示整个改革宗教会,因为地是指教会(AR 285节);因此,“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表示这信仰被欢喜接受,并成为整个教会的教义。它被欢喜接受,是因为这样他们就不是律法之下的奴仆,而是在信仰之下自由了;殊不知,事实恰恰相反,即:那些以为自己在信仰之下自由了,或因着这信仰,或通过这信仰而自由了的人却成了罪的奴仆,也就是魔鬼的奴仆,因为罪与魔鬼为一,是一样的;事实上,这样他们就以为律法不会定罪,因此犯了罪却没有律法的定罪就是自由,只要他们有信;而事实上,这才是奴役本身;但当人避开罪,也就是避开魔鬼时,他就从一个奴隶变得自由了。
对此,我补充以下难忘的事:在灵人界,我与教会的一些博士谈论他们所说的“律法作为”是什么意思,他们说他们不在“律法”的枷锁、奴役和诅咒之下,这“律法”又是什么意思。他们说,它们是指十诫的律法作为。然后我说:“十诫都规定了什么?它们不就是‘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这些事吗?难道这些就是你们说‘没有律法作为的唯信使人称义并得救’,从而将其与信分离的律法作为?难道这些就是基督为之作出补偿的?”他们回答说:“是的。”然后就听见有声音从天上说:“谁会如此疯狂?”他们的脸立刻转向一些魔鬼灵,马基雅弗利和许多耶稣会士就在这些恶灵当中,只要保护自己不受世界法律的制裁,他们就允许这一切事;若不是有一个社群夹在中间把他们分开,他们早就彼此结合在一起了。经上说“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跟从(或跟随、随从、随等)”那兽是指跟随并服从它,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列王纪:
大卫遵守我的诫命,全心跟从我。(列王纪上14:8)
撒母耳记:
耶西的儿子跟随扫罗出战。(撒母耳记上17:13)
出埃及记:
不可随众行恶,不可在争讼的事上随众附和偏行。(出埃及记23:2)
耶利米书:
你们不可随从素不认识的别神。(耶利米书7:9)
又:
他们随从别神,侍奉他们。(耶利米书11:10; 申命记8:19)
申命记:
随从巴力·毗珥的人,耶和华都毁灭了。(申命记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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