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4.“你们必受苦难十日”表示侵扰和由此而来的试探将持续一段时间。这从“苦难”和“十日”的含义清楚可知:“苦难”是指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对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之人的侵扰和试探(显然,“苦难”表示这一点,因为它是指着那些处于这种情感的人说的);“十日”是指持续一段时间。“十日”表示持续一段时间,是因为“四十天”表示侵扰和试探的整个持续时间(参看《属天的奥秘》,2959, 7985—7986节),而“十”是其中的一部分。圣言中的所有数字都表示事物或状态,照着与其它数字的关系而具有多样性。数字“十”当与其它数字无关时,表示丰富或大量(参看《属天的奥秘》,3107, 4638节);但当与更大的数字有关时,它表示功用所需的量(AC 9757节);所以它在此表示持续一段时间,因而按功用所需求的。圣言中的所有数字都表示事物或状态(参看《属天的奥秘》,482, 487, 647, 755, 813, 1963, 1988, 2075, 2252, 3252, 4264, 4495, 4670, 5265, 6175, 9488, 9659, 10217, 10253节)。凡认真思考这个主题的人都能看出此处那些将要被魔鬼下在监里的人必受的“十日苦难”表示其它某种东西,而不是十天的苦难。
第七诫 不可偷盗
317.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字面上是指在和平时期,不可偷盗、抢劫,或从事海盗行为;一般来说,是指不可暗中或以任何借口夺取任何人的财物。它还延伸到一切诈骗和非法获利、高利贷、敲诈勒索,或非法赚取利息和筹集资金,以及在支付税费和偿还贷款时的欺诈行为。当工人或劳动者在工作中不忠实和欺诈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商人在货物、重量、尺寸和账目上进行欺骗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军官克扣军饷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法官在做出判决时受友情、贿赂、关系或其它原因影响,曲解或阻挠法律和证据,破坏司法公正,从而剥夺他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时,他们也违反了这条诫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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