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4.“你们必受苦难十日”表示侵扰和由此而来的试探将持续一段时间。这从“苦难”和“十日”的含义清楚可知:“苦难”是指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对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之人的侵扰和试探(显然,“苦难”表示这一点,因为它是指着那些处于这种情感的人说的);“十日”是指持续一段时间。“十日”表示持续一段时间,是因为“四十天”表示侵扰和试探的整个持续时间(参看《属天的奥秘》,2959, 7985—7986节),而“十”是其中的一部分。圣言中的所有数字都表示事物或状态,照着与其它数字的关系而具有多样性。数字“十”当与其它数字无关时,表示丰富或大量(参看《属天的奥秘》,3107, 4638节);但当与更大的数字有关时,它表示功用所需的量(AC 9757节);所以它在此表示持续一段时间,因而按功用所需求的。圣言中的所有数字都表示事物或状态(参看《属天的奥秘》,482, 487, 647, 755, 813, 1963, 1988, 2075, 2252, 3252, 4264, 4495, 4670, 5265, 6175, 9488, 9659, 10217, 10253节)。凡认真思考这个主题的人都能看出此处那些将要被魔鬼下在监里的人必受的“十日苦难”表示其它某种东西,而不是十天的苦难。
2.17创造的目的存在于末层,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回归造物主,使结合能发生
167.必须先说一说目的。一切事物都有三个依次相随的三要素在里面,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它们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能成为某物。因为没有中间目的,同时也没有最终目的的最初目的是不可能的;或也可说,单单一个目的,没有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是不可能的;单单一个原因,没有产生原因的目的和包含原因的结果同样是不可能的;或单单一个结果,即没有其原因和目的的一个结果也是如此。若能想到没有一个结果的目的,即脱离一个结果的目的是一种不存在的事物,因而无非是一个术语,或许能理解这一事实。为使目的能实实在在成为目的,它必须在某种事物中终结,并且在结果中终结;在结果中,它首次被称为一个目的,因为它就是一个目的。表面上看,工具性或有效的原因似乎自行存在;但这是由以下事实所产生的一个表象:它存在于结果中。不过,它若脱离结果,就会立刻消失。由此明显可知,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必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成为某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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