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32.“因为对耶稣的见证是预言的灵”表示对主的承认并与祂的结合是取自圣言的一切教义的生命。这从“对耶稣的见证”和“预言的灵”的含义清楚可知:“对耶稣的见证”是指对主的神性的承认,和对来自祂的神性真理的接受(参看AE 1230节),因而是指与主的结合,因为结合是通过对主的承认和对来自祂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而实现的。“预言的灵”是指取自圣言的一切教义的生命,“灵”表示生命,因为所指的,是圣灵,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这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是人生命的本质,“预言”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预言”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可参看AE 624b–d, 999节)。“对耶稣的见证是预言的灵”表示对主的承认并与祂的结合是取自圣言的一切教义的生命,“预言的灵”是指圣灵,圣灵为主作见证,因而是教义,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当我要从父那里差到你们这里的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他要为我作见证;你们也要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27)
“真理的灵”在别的地方被称为“圣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它的“见证”是指光照、讲道、称谢和承认,而也要作见证的“门徒”表示所有承认并接受主的人。
启示录20
诠 释
(各节内容)
“龙”是指在改革宗基督教界,所有不直接靠近主,也不避恶如罪的人。所有这样的人都被移除了(启20:1–3)。
那些从低地被提上天堂的人,他们曾因龙而被隐藏在那里,以免他们被迷惑(启20:4–6)。
后来,那些只处于外在敬拜,没有处于任何内在敬拜的人被放开,好叫他们被暴露出来。这些人灭亡了(启20:7–9)。
之后,“龙”所指的所有人都被定罪(启20:10)。
地狱恢复秩序,好叫它们可以通过对立与新天堂相对应;但只是那些生活在主降临之后的人(启20:11–15)。
97.“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表示对新天堂和新教会里的一切来说,生命来自祂。这从“行走”和“七个金灯台”的含义清楚可知:“行走”是指生活,当论及主时,是指生命本身(对此,下文会详述);“七个金灯台”是指新天堂和新教会里的一切(参看AE 62节)。由此清楚可知,主被看见“在灯台中间”,是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层;“灯台”表示天堂和教会,“行走”表示生活;“在中间”当论及主时,表示在祂周围的一切。故由此代表天堂和教会里的信和爱的一切生命都来自祂(参看AE 84节)。“中间”表示一切流注所来自的至内层和中心(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 7777节)。主是共同中心,天堂里的一切方向和定位都来自祂(参看《天堂与地狱》,123–124节)。天使从中获得聪明和智慧的天堂之光,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从中间延伸或传播到周围的人(参看HH 43, 50, 189节)。“行走”表示生活,当论及主时,表示生命本身,这一点来自灵界的表象;在灵界,所有人都照着他们的生活行走,恶人只走在通往地狱的路上,而善人只走在通往天堂的路上;因此,仅从一切灵人所走的路就能知道他们。此外,那里的路是真实可见的;但恶人只看见通往地狱的路,善人只看见通往天堂的路;通过这种方式,每个人都被带到自己的社群。正因如此,“行走”表示生活。关于灵界的这些路和在其中的行走,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95, 479, 534, 590节),以及《最后的审判》(48节)中的说明。
在圣言中,“路(或道路、道)”表示真理或虚假,“行走(或行)”表示生活,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在此只引用少数经文来证实。以赛亚书:
我们得罪了耶和华;他们不会行在祂的道上,也不听从祂的律法。(以赛亚书42:24)
申命记:
你们若遵守诫命,爱耶和华你们的神,行在祂一切的道路上。(申命记11:22)
又:
你若遵守这一切诫命,实行它们,爱耶和华你的神,终日行在祂的道上。(申命记19:9; 26:17)
利未记:
我要在他们中间立我的帐幕,我要在你们中间行走,我要作你们的神。(利未记26:11, 12)
申命记:
耶和华你的神在你营中间行走,所以你的营应当圣洁。(申命记23:14)
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记念我在你面前怎样行走在真理中。(以赛亚书38:3)
同一先知书:
他进入平安,行在正直中。(以赛亚书57:2)
玛拉基书:
他以平安和正直与我同行。(玛拉基书2:6)
诗篇:
你救护我的脚不跌倒,使我在生命的光中行在神面前。(诗篇56:13)
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必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同一福音书:
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那在黑暗里行走的,不知道往何处去。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约翰福音12:35, 36)
马可福音:
法利赛人和文士问祂,你的门徒为什么不照长辈的传统行走呢?(马可福音7:5)
利未记:
你们若逆着我而行,不肯听从我的声音,我也要逆着你们而行。(利未记26:21, 23, 24, 27)
以赛亚书: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住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们。(以赛亚书9:2)
弥迦书:
众民都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要奉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迦书4:5)
以赛亚书:
你们中间谁敬畏耶和华?谁行在黑暗中,没有亮光?(以赛亚书50:1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耶利米书26:4; 以西结书5:6; 20:13, 16; 撒迦利亚书10:12; 弥迦书4:5; 路加福音1:6)。从这些经文可以看出,“行走或行”在灵义上表示生活;它表示生活,故当论及主时,如在这段经文中,它表示生命本身,因为主就是生命本身,其他所有人都是来自祂的生命的接受者(参看AE 82, 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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