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32.“因为对耶稣的见证是预言的灵”表示对主的承认并与祂的结合是取自圣言的一切教义的生命。这从“对耶稣的见证”和“预言的灵”的含义清楚可知:“对耶稣的见证”是指对主的神性的承认,和对来自祂的神性真理的接受(参看AE 1230节),因而是指与主的结合,因为结合是通过对主的承认和对来自祂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而实现的。“预言的灵”是指取自圣言的一切教义的生命,“灵”表示生命,因为所指的,是圣灵,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这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是人生命的本质,“预言”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预言”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可参看AE 624b–d, 999节)。“对耶稣的见证是预言的灵”表示对主的承认并与祂的结合是取自圣言的一切教义的生命,“预言的灵”是指圣灵,圣灵为主作见证,因而是教义,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当我要从父那里差到你们这里的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他要为我作见证;你们也要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27)
“真理的灵”在别的地方被称为“圣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它的“见证”是指光照、讲道、称谢和承认,而也要作见证的“门徒”表示所有承认并接受主的人。
第二十章
诠 释
(各节内容)
“龙”是指在改革宗基督教界,所有不直接靠近主,也不避恶如罪的人。所有这样的人都被移除了(启20:1–3)。
那些从低地被提上天堂的人,他们曾因龙而被隐藏在那里,以免他们被迷惑(启20:4–6)。
后来,那些只处于外在敬拜,没有处于任何内在敬拜的人被放开,好叫他们被暴露出来。这些人灭亡了(启20:7–9)。
之后,“龙”所指的所有人都被定罪(启20:10)。
地狱恢复秩序,好叫它们可以通过对立与新天堂相对应;但只是那些生活在主降临之后的人(启20:11–15)。
第五章 从外在意义和内在意义来解释的《教理问答》或十诫
282.全世界没有一个民族不知道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是邪恶,任何国家、共和国或州和社会组织形式,若不立法禁止这些邪恶,注定会失败或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他所有民族都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事是邪恶?因此,有人可能会惊讶地发现,耶和华亲自从西乃山上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了在世上得到如此普遍认可的法律。但请听好: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是文明和道德的法律,也是神性律法;违反它们不仅是对邻舍行恶,即对同胞和社会行恶,也是得罪神。因此,当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法律时,它们也成了宗教律法。很明显,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是作为宗教原则来吩咐的,是为救赎而必须遵行的。但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必须先说一说它们的神圣性,以清楚表明,宗教在它们里面,或说它们本质上是宗教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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