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29.“他对我说,千万不可”表示知道他不是神,而是一位天使。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因为他说“千万不可”,也就是说,他不是神,而是一位天使,任何人都决不可以俯伏在他面前,也决不可以崇拜他。
(关于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
我们已经论述了神性的属性,即无限、永恒、圣治、全能、全在和全知;现在我们仍需论述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一切事物的生命都来自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上述属性也都论及这两者。但为了清楚理解一切事物的这两个要素,要按以下顺序来论述它们。首先关于神性之爱:
(1)在世上,人们几乎不理解爱是什么,然而,爱正是人的生命。
(2)唯独主是爱本身,因为祂是生命本身,而人和天使只是接受者。
(3)生命,即爱,若不在一个形式中,就不存在,这形式就是整体上的功用的形式。
(4)这样一种形式就是人,无论个体还是集体,天堂就处于这种形式,世界也处于这种形式。
(5)功用有属和种,有不同的种类,直到无限;功用也有各个层级。
(6)情感和功用一样多;因此,情感也有属和种,有不同的种类,直到无限;情感有各个层级。
(7)对功用的每种情感本身都照其质和量而为一个人。
(8)每种功用都从共同利益中获得自己的生命,并从它那里流入,赋予生活的必需品、功用和快乐,或说生活的必需、有用和快乐的事物。
(9)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对功用的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在主里面,并爱主爱邻,是一个人。
(10)功用的作用力量照着功用按其次序的联系而产生生命之热,这热在人里面被感觉为爱。
(11)这一点因人意愿这事或那事,或这事或那事对他来说是良善,或不是良善,最终因他的快乐而变得显而易见。
(12)人里面的一切都通过来自主的爱及其热而形成、生长,并被主保持在联系中。
(13)人不知道何为情感,更不知道情感与已经生在世上和将生在世上,直到永远的人一样多,一样各种各样;事实上,它们是无限的。
(14)人只知道他是思维;然而,他是情感。
(15)他也不知道他照着对功用的情感而拥有永生。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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