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228

1228.启19:1

1228.启19:10.“我就俯伏在他脚前要拜他”表示从他那里对崇拜所属神性的感知。这从“俯伏在脚前”和“拜”的含义清楚可知:“俯伏在脚前”和“拜”是指承认、称谢和敬拜神性(对此,参看AE 805a, 821a, 1206节)。从他说,千万不可拜他,因为他只是一位天使,和世人一样是主的仆人明显可知,这只是从他那里对神性的感知。但事情的本质是这样,当主派天使到世人那里,如到先知那里时,祂用祂的神性充满他们,从而使他们说话。那时,被派遣的天使出于主,而不是出于他自己说话;不过,一旦他说完,他就回到自己这里,然后知道他只是一位天使。主就是这样通过天使写下圣言的,主也是这样与古人说话的,如与亚伯拉罕,他的婢女夏甲,基甸和总体上的众先知,这就是为何众先知称这些天使为耶和华;其中一些天使只要充满神性,就受到崇拜。主的这种同在和圣灵的同在是一样的。这清楚表明,上面这些话表示什么。

(关于全在和全知续)

(8)由于主拥有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所以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全在和神性全知都属于祂;但全在主要来自神性之爱,全知主要来自神性智慧。主里面的爱与智慧不是二,而是一;这一是神性之爱,神性之爱在天堂天使面前显现为一轮太阳。但当爱与智慧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时,它们看似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爱看似热,智慧看似光;但这两者凭它们起源于太阳而完全行如一体。然而,对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来说,它们是分离的;有的接受爱,即热,多于智慧,即光,他们被称为属天的天使和人;有的接受智慧,即光,多于爱,即热,他们被称为属灵的天使和人。这些观点可通过世界的太阳来说明:在世界的太阳里面,火和光的源头完全是一,这一是这太阳的火元素或属性。这太阳发出热和光,这热和光虽看似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但仍凭它们的起源而行如一体。这种行动的一体性在地上的春夏时节是显而易见的;然而,它们照着地球相对于太阳的位置,或地球朝太阳的转动,因而照着直接或倾斜的接受而成为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这种对应关系可以作为例证。

全在和全知也是如此。它们在主里面为一;然而,它们仍作为两种不同的属性从主发出;因为全在与爱有关,全知与智慧有关;或也可说,全在与良善有关,全知与真理有关,因为一切良善都来源于爱,一切真理都来源于智慧。主的全在与爱和良善有关,因为主在人的爱之良善中与人同在;祂的全知与智慧和真理有关,因为主从人的爱之良善中而全在于他理解力的真理中;这种全在被称为全知。这既适用于个体的每个人,也适用于总体上的所有人。


诠释启示录 #649

649.启11:7.

649.启11:7.“他们作完见证的时候”表示在教会的末了,就是当主的神性不再被承认,由此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或教义之真理时。这从“见证”和“作完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是指对主里面的神性,因而对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承认(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作完见证”是指结束;由于这结束发生在教会的末了,所以此处“作完”表示教会的末了;由于那时不再有对主里面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所以也没有任何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

这就是“见证”的含义,这一点可从目前为止关于“两个见证人”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即:他们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因为这些就是那尤其为主作见证的;事实上,它们来自主,属于与人同在的主;因此,“他们的见证”表示对这些的宣讲。“见证”在此表示对主里面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从接下来启示录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因为除非人发自内心承认这神性,并出于属灵的信仰相信它,否则他无法拥有接受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能力。

诚然,在教会的末了,主被宣讲,并且一种类似父之神性的神性也被归于祂;然而,几乎没有人想到祂的神性,因为他们将这神性置于祂的人身之上或之外;因此,当他们仰望祂的神性时,并不仰望主,却仰望作为另一个人的父;而事实上,被称为父的神性就在主里面,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0:30, 38; 14:7)中所教导的。因此,人们以思想一个凡人的方式思想主,他们的信仰也从这种思维中流出,尽管他们口头上可能会说,他们相信祂的神性。若能,就让任何人检查一下,他对主的思维观念是不是这样;如果情况是这样,那么他不可能以信和爱与主结合,也不可能通过结合接受任何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在教会的末了,没有对主,也就是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有人认为有一种对主之神性的承认,因为这就是教会的教义;但只要祂的神性与祂的人身分离,那么祂的神性还是没有从内在被承认,只是从外在被承认,从外在承认就是只用口而不是用心承认,或只在言语上,没有在信仰上承认。

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来世的基督徒身上清楚看出来;在来世,内心的想法会显现出来。当他们被允许出于教义和他们从讲道所听到的说话时,就将一种神性归于主,并称它为他们的信仰;但当他们的内在思维或信仰被检查时,就会发现,他们对主没有其它概念,只有如同对一个没有神性的凡人的概念。人的内在思维就是他信仰的源头;由于这就是人之灵的思维和由此而来的信仰,所以很明显,在教会的末了,基督教界没有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换句话说,有对主之神性的外在承认,但没有内在承认;外在承认只属于属世人,而内在承认属于他的灵本身;死后,外在(承认)就沉睡了,内在属于他的灵,就是他灵的承认。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当如何理解接下来的话,即:那从无底坑或深渊里上来的兽要胜过并杀了两个见证人,他们的尸体要倒在叫所多玛和埃及的城的街道上,有生命的灵进入他们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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