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228

1228.启19:1

1228.启19:10.“我就俯伏在他脚前要拜他”表示从他那里对崇拜所属神性的感知。这从“俯伏在脚前”和“拜”的含义清楚可知:“俯伏在脚前”和“拜”是指承认、称谢和敬拜神性(对此,参看AE 805a, 821a, 1206节)。从他说,千万不可拜他,因为他只是一位天使,和世人一样是主的仆人明显可知,这只是从他那里对神性的感知。但事情的本质是这样,当主派天使到世人那里,如到先知那里时,祂用祂的神性充满他们,从而使他们说话。那时,被派遣的天使出于主,而不是出于他自己说话;不过,一旦他说完,他就回到自己这里,然后知道他只是一位天使。主就是这样通过天使写下圣言的,主也是这样与古人说话的,如与亚伯拉罕,他的婢女夏甲,基甸和总体上的众先知,这就是为何众先知称这些天使为耶和华;其中一些天使只要充满神性,就受到崇拜。主的这种同在和圣灵的同在是一样的。这清楚表明,上面这些话表示什么。

(关于全在和全知续)

(8)由于主拥有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所以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全在和神性全知都属于祂;但全在主要来自神性之爱,全知主要来自神性智慧。主里面的爱与智慧不是二,而是一;这一是神性之爱,神性之爱在天堂天使面前显现为一轮太阳。但当爱与智慧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时,它们看似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爱看似热,智慧看似光;但这两者凭它们起源于太阳而完全行如一体。然而,对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来说,它们是分离的;有的接受爱,即热,多于智慧,即光,他们被称为属天的天使和人;有的接受智慧,即光,多于爱,即热,他们被称为属灵的天使和人。这些观点可通过世界的太阳来说明:在世界的太阳里面,火和光的源头完全是一,这一是这太阳的火元素或属性。这太阳发出热和光,这热和光虽看似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但仍凭它们的起源而行如一体。这种行动的一体性在地上的春夏时节是显而易见的;然而,它们照着地球相对于太阳的位置,或地球朝太阳的转动,因而照着直接或倾斜的接受而成为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这种对应关系可以作为例证。

全在和全知也是如此。它们在主里面为一;然而,它们仍作为两种不同的属性从主发出;因为全在与爱有关,全知与智慧有关;或也可说,全在与良善有关,全知与真理有关,因为一切良善都来源于爱,一切真理都来源于智慧。主的全在与爱和良善有关,因为主在人的爱之良善中与人同在;祂的全知与智慧和真理有关,因为主从人的爱之良善中而全在于他理解力的真理中;这种全在被称为全知。这既适用于个体的每个人,也适用于总体上的所有人。


诠释启示录 #1093

1093.“有大权柄

1093.“有大权柄”表示全能属于祂,无论天上的还是地上的。这从“大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大权柄”当论及主时,是指全能。“大权柄”在此表示全能,是因为根据人对天使所拥有的观念,大权柄可以论及一位天使,全能却不可以;但当一位天使是指在其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方面的主时,“大权柄”是指全能。此外,全能属于主,因为主是天堂的神,也是大地的神,天堂和大地都是藉着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被造的,天堂和大地也藉着这神性保持存在并持续存在。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就是那在约翰福音中被称为圣言的,经上说:

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被造的万物都是藉着它造的,世界也是藉着它造的。(约翰福音1:1, 2, 10)

“天使的大权柄”是指主在天上和地上的全能,因为经上补充说:“地就因他的荣耀发光。”事实上,当对淫妇或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的最后审判完成时,夹在天地之间的黑暗就被除去了。不过,下文会详述这个主题。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从前面所说的明显可知,人的思维要么延伸到天堂社群,要么延伸到地狱社群,没有延伸,就不会有思维,或说它们若不延伸,就不会存在。人的思维就像他眼睛的视觉;除非视觉延伸到它自身之外,否则要么没有视觉,要么就是瞎眼。但决定人的思维进入社群的,正是人的爱,良善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天堂社群,邪恶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地狱社群。因为整个天堂都是照着属于爱的情感的一切品种,无论总体、具体,还是细节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的;另一方面,地狱则照着与良善的爱之情感对立的邪恶的爱之欲望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

人的爱比较像火,他的思维就像火发出的光线。如果爱是良善,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真理。如果爱是邪恶,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虚假。来自良善之爱的思维,也就是真理,趋向天堂;而来自邪恶之爱的思维,也就是虚假,趋向地狱,并与同质社群,也就是与具有相似的爱的社群完全结合,适应并深深植根于同质社群,从而如此亲密,以至于一个人与它们完全合而为一。

人通过对主之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主是神性之爱,在天堂,祂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光和热从这太阳发出;光是神性真理,热是神性良善。整个天堂和天堂的所有社群都来自这两者。主在一个作为祂形像的人里面的爱就像来自这太阳的火,这火也发出光和热;光是信之真理,热是爱之良善;这两者都来自主,并且这两者都被植入与这个人的爱行如一体的社群。人自创造时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这一点从创世记(1:26)明显看出来;他通过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因为他通过爱而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约翰福音14:20, 21)。总之,没有一丁点思维能够存在,除非它在某个社群被接受,不是被这个社群的个体或天使接受,而是被该社群所来自并处于的爱之情感接受;因此,天使们根本没有意识到这种流注,这种流注也决不会干扰这个社群。

以下真理由此变得显而易见,即:当人活在世上时,他与天堂结合,也与天使联系在一起,尽管世人和天使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是因为人的思维是属世的,天使的思维是属灵的,这些思维只有通过对应才能构成一体。由于人通过他的爱之思维要么被引入天堂社群,要么被引入地狱社群,所以当他进入灵界时(他死后随即进入灵界),仅从他的思维到社群的延伸就能知道他的性格;因此,每个人都是以这种方式被探究的。人也通过允许他的思维进入天堂社群而被改造,通过他的思维沉浸于地狱社群而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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