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26.“他又对我说,这些是神真实的话”表示它们来自主,主就是圣言和真理。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神的一切真理都来自主,主因此被称为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参看约翰福音1:1, 2, 14),祂也自称真理(约翰福音14:6)。
(关于全在和全知续)
(7)从宇宙的创造也可以理解主的全在和全知;因为祂如此创造宇宙,以至于祂在最初事物和最后事物中,或在初始和终端中,在中心,同时也在周边,祂在其中的事物都是功用。这个命题的真实性可从宇宙的创造,人的生命和功用的本质明显看出来。
a.从宇宙的创造可以看出来:最好从天堂里的各个种类来理解宇宙的创造,创造在天堂里是持续不断,并且是瞬间的。因为在灵界,地是瞬间存在的,地上的天堂花园也是瞬间存在的,花园里有结满果实的树木,以及灌木、花卉和各种植物。当一个智者思考这些东西时,就会发现它们是天使所处的功用的对应物,它们作为赏赐被赐给天使。此外,天使照着他们的功用而拥有赐给他们的房子,房子照着功用而富有家具和美丽的装饰品;天使也照着功用而拥有衣服和美味可口的食物。他们还拥有快乐的交谈,这些交谈也是功用,因为它们是一种娱乐方式。这一切都白白地赐给他们,不用金钱或价值,但仍是因他们所履行的功用(而赐给他们)。总之,整个天堂充满功用,以至于可称为真正的功用之国。
而另一方面,那些不履行任何功用的人都被逐入地狱;在那里,他们被一个法官强迫做各种各样的工作;他们若拒绝,就得不到任何食物、衣服或床,只得到土,他们还被同伴嘲笑和侮辱,就像奴隶被主人嘲笑和侮辱一样。这个法官甚至允许他们成为他们同伴的奴隶;他们若怂恿其他人不去工作,就会受到严厉惩罚。这两种对待他们的方式都会被采用,直到他们被迫屈服。但那些不会屈服的人被赶到沙漠,在那里每天只能得到一小块面包和所喝的水;他们孤独地住在简陋的小房子和山洞里。由于他们不履行功用,所以他们周围的土地如此贫瘠,以至于上面连一块草皮都很少看到。在这些沙漠和地狱里,我看到了许多贵族后裔,他们在世上放任自己无所事事,或谋求公职,他们履行职责不是为了功用,而是为了荣誉和利益,荣誉和利益才是他们所关注的唯一功用。
在天堂里所履行的功用和在地狱里所做的各种不同的工作,在某种程度上就像存在于世上的功用和工作。然而,这些功用大部分是属灵的,无法以任何属世的语言来描述;它们甚至不会落入属世思维的观念,我常常对此感到惊奇。但在很多情况下,这是属灵之物的性质。在天堂里的一切事物的不断和瞬间创造中,如同在一个样式或形象中那样,可以看到整个宇宙及其星球的创造,并且没有一样事物不是为了功用而被创造的。总体上说,自然界的一个王国是为了另一个王国而被创造的;矿物王国是为了植物王国而被创造的,植物王国是为了动物王国而被创造的,植物和动物王国都是为了人类而被创造的,好叫人类成员可以通过向邻舍履行功用来侍奉主。
b.从人的生命可以看出来。因为如果从存在于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的创造来看待他的生命,就会发现它里面没有任何不适合功用的部分;在大脑,感觉器官,肌肉,或胸腹的任何内脏中,或其它任何地方,没有一根纤维或细微的血管不是为了总体和具体的功用而存在的;因此,它不是为了它自己,而是为了整体和各部分的协调合作而存在的。甚至被称为肢体、感官、肌肉和内脏(它们由纤维和血管交织并组织在一起)的较大形式也都是从功用,在功用里并为了功用形成的,以至于它们可以简单地称为功用,整个人都是由功用构建和形成的。由此很清楚地看出,除了功用之外,它们没有其它起源或目的。
每个人都是以同样的方式而为功用被创造和出生的,这一点从他里面的一切事物的功用,以及他死后的状态很清楚地看出来;这状态是这样:他若不履行任何功用,就会被视为毫无价值,以至于被扔进地狱的监狱,或沙漠地区。人的生活也清楚表明,他生来就是要成为一种功用;因为一个其生活在于对功用的爱之人完全不同于一个其生活在于对懒惰的爱之人。懒惰的生活是指由社交、宴乐和娱乐构成的生活,或说只专心于社交、宴乐和娱乐的生活。而爱功用的生活是一种爱公共利益和邻舍的生活,也是一种爱主的生活,因为主通过人向人履行功用。因此,爱功用的生活是一种属灵神性生活,凡热爱良善的功用,并出于对它的爱而履行它的人都被主所爱,并被天堂天使欢喜接待。但爱懒惰的生活是一种爱自我和世界的生活,因而只是一种纯属世生活;这样一种生活不会将人的思维凝聚在一起,而是把它们分散到一切虚妄的事上,由此使人远离智慧的快乐,使他沉浸在与邪恶紧密相联的唯独身体和世界的快乐中。因此,这样一个人死后就被送入他在世上所依附的地狱社群,在那里因饥饿的力量和食物的缺乏而被迫工作。天上和地上的功用是指生活的职业或事奉、功能和追求,以及各种各样的工作、服务和劳动,因而是指与无所事事和懒惰对立的一切。
c.从功用的本质可以看出来:功用的本质就是公共利益。对天使来说,公共利益在最普遍的意义上是指整个天堂的利益,在不怎么普遍的意义上是指社群的利益,在具体意义上是指同胞的利益。但对世人来说,功用的本质在最普遍的意义上是指整个人类的属灵和文明的利益,在不怎么普遍的意义上是指国家的利益,在具体意义上是指社会的利益,在个体意义上是提同胞的利益;由于这些利益构成功用的本质,所以爱是它们的生命,因为一切良善都属于爱,生命在爱里面。凡因功用而以功用为快乐的人都在这爱里面,无论他是国王、地方官、牧师、大臣、将军、商人,还是工人。凡因其职业的功用而以这种功用为快乐的人,都爱他的国家和同胞;但不以功用,并为了它而快乐,只是为了自我,或只是为了名誉和财富而履行功用的人,从心里不爱他的国家和同胞,只爱他自己和世界。其原因在于,没有人能被主保持在对邻之爱中,除非他处于某种程度的对公共利益的爱;没有人能处于这爱,除非他为了功用而处于对功用的爱,或出于功用,因而出于主而处于对功用的爱。
既然世上的一切事物,无论集体还是个体,起初都是为了功用而被创造的,人里面的一切事物也都是为了功用而形成的,主自创造时就把整个人类视为一个人,其中的每个个体,或说每个成员都以同样的方式为了功用而被设计出来,或就是功用,既然主自己就是这人的生命,如前所述,那么很明显,宇宙如此被创造,以至于主在最初事物和最后事物中,或在初始和终端中,也在中心和周边,也就是说,在一切事物的中间;祂在其中的事物都是功用。从这些事实也可以理解主的全在和全知。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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