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226

1226.“他又对我

1226.“他又对我说,这些是神真实的话”表示它们来自主,主就是圣言和真理。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神的一切真理都来自主,主因此被称为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参看约翰福音1:1, 2, 14),祂也自称真理(约翰福音14:6)。

(关于全在和全知续)

(7)从宇宙的创造也可以理解主的全在和全知;因为祂如此创造宇宙,以至于祂在最初事物和最后事物中,或在初始和终端中,在中心,同时也在周边,祂在其中的事物都是功用。这个命题的真实性可从宇宙的创造,人的生命和功用的本质明显看出来。

a.从宇宙的创造可以看出来:最好从天堂里的各个种类来理解宇宙的创造,创造在天堂里是持续不断,并且是瞬间的。因为在灵界,地是瞬间存在的,地上的天堂花园也是瞬间存在的,花园里有结满果实的树木,以及灌木、花卉和各种植物。当一个智者思考这些东西时,就会发现它们是天使所处的功用的对应物,它们作为赏赐被赐给天使。此外,天使照着他们的功用而拥有赐给他们的房子,房子照着功用而富有家具和美丽的装饰品;天使也照着功用而拥有衣服和美味可口的食物。他们还拥有快乐的交谈,这些交谈也是功用,因为它们是一种娱乐方式。这一切都白白地赐给他们,不用金钱或价值,但仍是因他们所履行的功用(而赐给他们)。总之,整个天堂充满功用,以至于可称为真正的功用之国。

而另一方面,那些不履行任何功用的人都被逐入地狱;在那里,他们被一个法官强迫做各种各样的工作;他们若拒绝,就得不到任何食物、衣服或床,只得到土,他们还被同伴嘲笑和侮辱,就像奴隶被主人嘲笑和侮辱一样。这个法官甚至允许他们成为他们同伴的奴隶;他们若怂恿其他人不去工作,就会受到严厉惩罚。这两种对待他们的方式都会被采用,直到他们被迫屈服。但那些不会屈服的人被赶到沙漠,在那里每天只能得到一小块面包和所喝的水;他们孤独地住在简陋的小房子和山洞里。由于他们不履行功用,所以他们周围的土地如此贫瘠,以至于上面连一块草皮都很少看到。在这些沙漠和地狱里,我看到了许多贵族后裔,他们在世上放任自己无所事事,或谋求公职,他们履行职责不是为了功用,而是为了荣誉和利益,荣誉和利益才是他们所关注的唯一功用。

在天堂里所履行的功用和在地狱里所做的各种不同的工作,在某种程度上就像存在于世上的功用和工作。然而,这些功用大部分是属灵的,无法以任何属世的语言来描述;它们甚至不会落入属世思维的观念,我常常对此感到惊奇。但在很多情况下,这是属灵之物的性质。在天堂里的一切事物的不断和瞬间创造中,如同在一个样式或形象中那样,可以看到整个宇宙及其星球的创造,并且没有一样事物不是为了功用而被创造的。总体上说,自然界的一个王国是为了另一个王国而被创造的;矿物王国是为了植物王国而被创造的,植物王国是为了动物王国而被创造的,植物和动物王国都是为了人类而被创造的,好叫人类成员可以通过向邻舍履行功用来侍奉主。

b.从人的生命可以看出来。因为如果从存在于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的创造来看待他的生命,就会发现它里面没有任何不适合功用的部分;在大脑,感觉器官,肌肉,或胸腹的任何内脏中,或其它任何地方,没有一根纤维或细微的血管不是为了总体和具体的功用而存在的;因此,它不是为了它自己,而是为了整体和各部分的协调合作而存在的。甚至被称为肢体、感官、肌肉和内脏(它们由纤维和血管交织并组织在一起)的较大形式也都是从功用,在功用里并为了功用形成的,以至于它们可以简单地称为功用,整个人都是由功用构建和形成的。由此很清楚地看出,除了功用之外,它们没有其它起源或目的。

每个人都是以同样的方式而为功用被创造和出生的,这一点从他里面的一切事物的功用,以及他死后的状态很清楚地看出来;这状态是这样:他若不履行任何功用,就会被视为毫无价值,以至于被扔进地狱的监狱,或沙漠地区。人的生活也清楚表明,他生来就是要成为一种功用;因为一个其生活在于对功用的爱之人完全不同于一个其生活在于对懒惰的爱之人。懒惰的生活是指由社交、宴乐和娱乐构成的生活,或说只专心于社交、宴乐和娱乐的生活。而爱功用的生活是一种爱公共利益和邻舍的生活,也是一种爱主的生活,因为主通过人向人履行功用。因此,爱功用的生活是一种属灵神性生活,凡热爱良善的功用,并出于对它的爱而履行它的人都被主所爱,并被天堂天使欢喜接待。但爱懒惰的生活是一种爱自我和世界的生活,因而只是一种纯属世生活;这样一种生活不会将人的思维凝聚在一起,而是把它们分散到一切虚妄的事上,由此使人远离智慧的快乐,使他沉浸在与邪恶紧密相联的唯独身体和世界的快乐中。因此,这样一个人死后就被送入他在世上所依附的地狱社群,在那里因饥饿的力量和食物的缺乏而被迫工作。天上和地上的功用是指生活的职业或事奉、功能和追求,以及各种各样的工作、服务和劳动,因而是指与无所事事和懒惰对立的一切。

c.从功用的本质可以看出来:功用的本质就是公共利益。对天使来说,公共利益在最普遍的意义上是指整个天堂的利益,在不怎么普遍的意义上是指社群的利益,在具体意义上是指同胞的利益。但对世人来说,功用的本质在最普遍的意义上是指整个人类的属灵和文明的利益,在不怎么普遍的意义上是指国家的利益,在具体意义上是指社会的利益,在个体意义上是提同胞的利益;由于这些利益构成功用的本质,所以爱是它们的生命,因为一切良善都属于爱,生命在爱里面。凡因功用而以功用为快乐的人都在这爱里面,无论他是国王、地方官、牧师、大臣、将军、商人,还是工人。凡因其职业的功用而以这种功用为快乐的人,都爱他的国家和同胞;但不以功用,并为了它而快乐,只是为了自我,或只是为了名誉和财富而履行功用的人,从心里不爱他的国家和同胞,只爱他自己和世界。其原因在于,没有人能被主保持在对邻之爱中,除非他处于某种程度的对公共利益的爱;没有人能处于这爱,除非他为了功用而处于对功用的爱,或出于功用,因而出于主而处于对功用的爱。

既然世上的一切事物,无论集体还是个体,起初都是为了功用而被创造的,人里面的一切事物也都是为了功用而形成的,主自创造时就把整个人类视为一个人,其中的每个个体,或说每个成员都以同样的方式为了功用而被设计出来,或就是功用,既然主自己就是这人的生命,如前所述,那么很明显,宇宙如此被创造,以至于主在最初事物和最后事物中,或在初始和终端中,也在中心和周边,也就是说,在一切事物的中间;祂在其中的事物都是功用。从这些事实也可以理解主的全在和全知。


诠释启示录 #527

527.“白昼的第三

527.“白昼的第三部分不发光,黑夜也是这样”表示真理的属灵之光和真理的属世之光都完全熄灭了。这从“白昼”和“黑夜”的含义清楚可知:“白昼”是指属灵之光;“黑夜”是指属世之光。这就是含义,因为前面经上说:“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黑暗了。”“白昼”是指太阳的光,“黑夜”是指月亮和星星的光,因为太阳白天放光,月亮和星星夜里放光。首先要说一说被称为白昼之光的阳光,以及被称为夜光的月光和星光。

被称为白昼之光和白昼的阳光表示属灵之光,就是诸如看主为太阳的天使所享有的那种光;而被称为夜光和黑夜的月光和星光表示属世之光,就是诸如看主为月亮的天使所享有的那种光。主向天使既显为一轮太阳,也显为一轮月亮(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也就是爱真理是因为它是真理的天堂看主为一轮太阳;由于这种情感是属灵的,所以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的光是属灵的。但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世情感,也就是爱真理是为了可以变得有学问,并教导他人的天堂看主为一轮月亮。这些天堂爱真理,是因为真理对他们自己有用,而不是为真理的缘故;因此,他们处于从显为月亮的主发出的光。这光不同于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犹如我们世界上的太阳发出的白昼之光不同于月亮和星星发出的夜光。正如光对他们来说是不同的,真理也是不同的,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产生天堂里的一切光(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

因此,那些处于属灵之光的人处于纯正的真理,并且当听到他们以前所不知道的真理时,他们立刻就承认它们,并感知到它们就是真理。而那些处于属世之光的人则不然。当这些人听到真理时,他们也接受,但不是因为他们看到或感知到这些真理,而是因为这些真理是他们所信赖的有名望的人告诉他们的;因此,这样的人大多数处于来自他人的信,却未处于遵行信的生活。所有生活良善的人都会进入这些天堂,尽管他们曾处于教义的虚假;然而,虚假在那里不断被洁净,直到最终看似真理。这清楚表明,“白昼的第三部分不发光,黑夜也是这样”表示什么。“第三部分”表示所有、完全和完整(参看AE 506节)。

此处“白昼和黑夜”与《创世记》第一章的“昼和夜”具有相同的含义;在那里,经上说:

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神就把光暗分开了。神称光为昼,称暗为夜。有晚上,有早晨,这是头一日。(创世记1:3–5)

后面又说:

神说,天上穹苍中要有光体,可以分昼夜,作记号,定节令,日子,年岁。于是神造了两个大光,大光管昼,小光管夜;又造众星。神把它们摆列在天上穹苍中,照亮地上,昼夜管理,分别光暗。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四日。(创世记1:14–19)

第一日所造的“光”表示神性之光,这光本身和本质上是神性真理,因而是光照理解力的属灵之光。这一章在内义上论述了主在上古之人中间建立一个教会。由于理解力必须首先被光照,或第一件事就是要有被光照的理解力,没有来自主的这种光照,就没有改造,因而没有人里面的教会,所以经上首先说到光,或说“光”在第一日被造。“神看光是好的”表示光照和接受对他们来说是好的。但“暗”表示属世人中的光,这光被称为属世之光;与属灵之光相比,这光就像黑暗,故由“黑暗”来表示。因为每个人都有一个低层或外层心智和一个高层或内层心智;低层或外层心智是属世心智,被称为属世人,而高层或内层心智是属灵心智,被称为属灵人。心智之所以被称为人,是因为人凭心智而为人。这两种心智,即高层和低层心智,完全不同。人凭低层心智在自然界,与那里的世人在一起,但凭高层心智在灵界,与那里的天使在一起。这两种心智如此不同,以至于当人活在世上时,他不知道他自己的高层心智里面正在发生什么;当他成为一个灵时(他死后随即成为灵),却又不知道他的低层心智里面正在发生什么。因此,经上说:“神就把光暗分开了,神称光为昼,称暗为夜。”这清楚表明,“昼”表示属灵之光,“暗”表示属世之光。由于所有天堂都被如此划分,以至于那些处于属灵之光的人处于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的光,而那些处于属灵-属世之光的人处于来自显为月亮的主的光,如刚才所述,所以经上说:“天上穹苍中要有光体,可以分昼夜,昼夜管理,分别光暗。”因此,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昼”表示属灵之光,“夜”表示属世之光,这光在天堂被称为属灵-属世之光。

在以下经文中,昼和夜具有相同的含义。诗篇:

耶和华用智慧造天,铺地在水以上,造成大光,造日头管白昼,造月亮星宿管黑夜。(诗篇136:5–9)

耶利米书:

耶和华为白昼之光赐下太阳,为黑夜之光赐下月亮和星辰的定例。(耶利米书31:35)

诗篇:

耶和华啊,白昼属你,黑夜也属你;亮光和日头是你所预备的。(诗篇74:16)

耶利米书:

你们若能废弃我所立白昼的约和黑夜的约,使白昼和黑夜不按时轮转,我与我仆人大卫所立的约必废弃,使他没有儿子在他的宝座上为王,我与事奉我的利未人的祭司所立的约也必废弃。我若没有设立白昼和黑夜的约,立定天地的定例,我就弃绝雅各和大卫的种。(耶利米书33:20–21, 25–26)

“白昼和黑夜的约”表示在圣言中,给以色列人所规定的教会的一切律例,他们通过这些律例与天堂结合,并通过天堂与主结合。它们被称为“白昼和黑夜的约”,因为它们是为了天堂,也为了教会,所代表并表示的属灵事物是为天堂,进行代表并表示的属世事物是为教会。因此,“白昼和黑夜的约”在此被称为“天地的定例”,“黑夜的约”被称为“月亮和星辰的定例”;“废弃”表示不遵守。“我与大卫所立的约必废弃,使他没有儿子在他的宝座上为王,我与事奉我的利未人的祭司所立的约也必废弃”表示除非这些被遵守,否则通过神性真理或神性良善与主的结合是不可能存在的,“与大卫的约”表示通过神性真理与主的结合;“他宝座上没有儿子”表示任何人都不接受神性真理,“与事奉我的利未人的约”表示通过神性良善与主的结合。

诗篇:

我若说,黑暗必定遮蔽我,黑夜必为我成为光。甚至黑暗在你面前不算黑暗,黑夜却如白昼光明;黑暗怎样,光明也怎样。(诗篇139:11–12)

这些话表示主同等地光照属世人和属灵人。“黑暗”和“黑夜”表示属世之光,“光明”和“白昼”表示属灵之光。“黑夜却如白昼光明;黑暗怎样,光明也怎样”与以赛亚书中的这句话具有相同的含义:

月光必如日光。(以赛亚书30:26)

引用这些东西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第三部分不发光的“白昼”表示属灵之光,同样不发光的“黑夜”表示属世之光;因此,这些词语与“来自太阳的光和来自月亮的光”具有相同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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