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226

1226.“他又对我

1226.“他又对我说,这些是神真实的话”表示它们来自主,主就是圣言和真理。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神的一切真理都来自主,主因此被称为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参看约翰福音1:1, 2, 14),祂也自称真理(约翰福音14:6)。

(关于全在和全知续)

(7)从宇宙的创造也可以理解主的全在和全知;因为祂如此创造宇宙,以至于祂在最初事物和最后事物中,或在初始和终端中,在中心,同时也在周边,祂在其中的事物都是功用。这个命题的真实性可从宇宙的创造,人的生命和功用的本质明显看出来。

a.从宇宙的创造可以看出来:最好从天堂里的各个种类来理解宇宙的创造,创造在天堂里是持续不断,并且是瞬间的。因为在灵界,地是瞬间存在的,地上的天堂花园也是瞬间存在的,花园里有结满果实的树木,以及灌木、花卉和各种植物。当一个智者思考这些东西时,就会发现它们是天使所处的功用的对应物,它们作为赏赐被赐给天使。此外,天使照着他们的功用而拥有赐给他们的房子,房子照着功用而富有家具和美丽的装饰品;天使也照着功用而拥有衣服和美味可口的食物。他们还拥有快乐的交谈,这些交谈也是功用,因为它们是一种娱乐方式。这一切都白白地赐给他们,不用金钱或价值,但仍是因他们所履行的功用(而赐给他们)。总之,整个天堂充满功用,以至于可称为真正的功用之国。

而另一方面,那些不履行任何功用的人都被逐入地狱;在那里,他们被一个法官强迫做各种各样的工作;他们若拒绝,就得不到任何食物、衣服或床,只得到土,他们还被同伴嘲笑和侮辱,就像奴隶被主人嘲笑和侮辱一样。这个法官甚至允许他们成为他们同伴的奴隶;他们若怂恿其他人不去工作,就会受到严厉惩罚。这两种对待他们的方式都会被采用,直到他们被迫屈服。但那些不会屈服的人被赶到沙漠,在那里每天只能得到一小块面包和所喝的水;他们孤独地住在简陋的小房子和山洞里。由于他们不履行功用,所以他们周围的土地如此贫瘠,以至于上面连一块草皮都很少看到。在这些沙漠和地狱里,我看到了许多贵族后裔,他们在世上放任自己无所事事,或谋求公职,他们履行职责不是为了功用,而是为了荣誉和利益,荣誉和利益才是他们所关注的唯一功用。

在天堂里所履行的功用和在地狱里所做的各种不同的工作,在某种程度上就像存在于世上的功用和工作。然而,这些功用大部分是属灵的,无法以任何属世的语言来描述;它们甚至不会落入属世思维的观念,我常常对此感到惊奇。但在很多情况下,这是属灵之物的性质。在天堂里的一切事物的不断和瞬间创造中,如同在一个样式或形象中那样,可以看到整个宇宙及其星球的创造,并且没有一样事物不是为了功用而被创造的。总体上说,自然界的一个王国是为了另一个王国而被创造的;矿物王国是为了植物王国而被创造的,植物王国是为了动物王国而被创造的,植物和动物王国都是为了人类而被创造的,好叫人类成员可以通过向邻舍履行功用来侍奉主。

b.从人的生命可以看出来。因为如果从存在于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的创造来看待他的生命,就会发现它里面没有任何不适合功用的部分;在大脑,感觉器官,肌肉,或胸腹的任何内脏中,或其它任何地方,没有一根纤维或细微的血管不是为了总体和具体的功用而存在的;因此,它不是为了它自己,而是为了整体和各部分的协调合作而存在的。甚至被称为肢体、感官、肌肉和内脏(它们由纤维和血管交织并组织在一起)的较大形式也都是从功用,在功用里并为了功用形成的,以至于它们可以简单地称为功用,整个人都是由功用构建和形成的。由此很清楚地看出,除了功用之外,它们没有其它起源或目的。

每个人都是以同样的方式而为功用被创造和出生的,这一点从他里面的一切事物的功用,以及他死后的状态很清楚地看出来;这状态是这样:他若不履行任何功用,就会被视为毫无价值,以至于被扔进地狱的监狱,或沙漠地区。人的生活也清楚表明,他生来就是要成为一种功用;因为一个其生活在于对功用的爱之人完全不同于一个其生活在于对懒惰的爱之人。懒惰的生活是指由社交、宴乐和娱乐构成的生活,或说只专心于社交、宴乐和娱乐的生活。而爱功用的生活是一种爱公共利益和邻舍的生活,也是一种爱主的生活,因为主通过人向人履行功用。因此,爱功用的生活是一种属灵神性生活,凡热爱良善的功用,并出于对它的爱而履行它的人都被主所爱,并被天堂天使欢喜接待。但爱懒惰的生活是一种爱自我和世界的生活,因而只是一种纯属世生活;这样一种生活不会将人的思维凝聚在一起,而是把它们分散到一切虚妄的事上,由此使人远离智慧的快乐,使他沉浸在与邪恶紧密相联的唯独身体和世界的快乐中。因此,这样一个人死后就被送入他在世上所依附的地狱社群,在那里因饥饿的力量和食物的缺乏而被迫工作。天上和地上的功用是指生活的职业或事奉、功能和追求,以及各种各样的工作、服务和劳动,因而是指与无所事事和懒惰对立的一切。

c.从功用的本质可以看出来:功用的本质就是公共利益。对天使来说,公共利益在最普遍的意义上是指整个天堂的利益,在不怎么普遍的意义上是指社群的利益,在具体意义上是指同胞的利益。但对世人来说,功用的本质在最普遍的意义上是指整个人类的属灵和文明的利益,在不怎么普遍的意义上是指国家的利益,在具体意义上是指社会的利益,在个体意义上是提同胞的利益;由于这些利益构成功用的本质,所以爱是它们的生命,因为一切良善都属于爱,生命在爱里面。凡因功用而以功用为快乐的人都在这爱里面,无论他是国王、地方官、牧师、大臣、将军、商人,还是工人。凡因其职业的功用而以这种功用为快乐的人,都爱他的国家和同胞;但不以功用,并为了它而快乐,只是为了自我,或只是为了名誉和财富而履行功用的人,从心里不爱他的国家和同胞,只爱他自己和世界。其原因在于,没有人能被主保持在对邻之爱中,除非他处于某种程度的对公共利益的爱;没有人能处于这爱,除非他为了功用而处于对功用的爱,或出于功用,因而出于主而处于对功用的爱。

既然世上的一切事物,无论集体还是个体,起初都是为了功用而被创造的,人里面的一切事物也都是为了功用而形成的,主自创造时就把整个人类视为一个人,其中的每个个体,或说每个成员都以同样的方式为了功用而被设计出来,或就是功用,既然主自己就是这人的生命,如前所述,那么很明显,宇宙如此被创造,以至于主在最初事物和最后事物中,或在初始和终端中,也在中心和周边,也就是说,在一切事物的中间;祂在其中的事物都是功用。从这些事实也可以理解主的全在和全知。


诠释启示录 #1138

1138.启18:1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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