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25.“凡被请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表示那些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与主结合,并成为教会的人将进入天堂。这从“有福的”和“婚筵”的含义清楚可知:“有福的”是指那些在天堂里,或将进入天堂的人,因为这些人是有福的;“婚筵”是指通过爱联合,也指交流(对此,参看AE 252节);因此,“羔羊之婚筵”表示与主结合,以及随之与那些属于新教会之人的交流。
(关于全在和全知续)
(6)从如此感知到的主的全在和全知中,理解力能看到祂如何是天堂和教会的全部,并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里面,我们如何在主里面,主又如何在我们里面。天堂和教会的一切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前者来自天堂太阳的光,即智慧,后者来自天堂太阳的热,即爱;天使如何成为这些的接受者,就如何成为总体上的天堂和个体的天堂;世人如何成为它们的接受者,就如何成为总体上的教会和个体的教会。除了从主发出的神性外,任何天使都没有任何在他里面形成天堂的东西,任何人也都没有任何在他里面形成教会的东西;因为众所周知,一切信之真理和一切爱之良善都来自主,它们无一来自人。这一切清楚表明,主是天堂和教会的全部,并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里面。
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教导说,我们在祂里面,祂在我们里面:
耶稣说,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又: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21)
以及别处:
我们在祂里面生活、行动、存在。(使徒行传17:28)
当天堂所有的天使和教会所有的人都在前面所说的那个天上的人里面时,他们就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那时,天使和人在主里面,是因为他们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因而在祂的神性里面;主在他们里面,是因为祂是接受者里面的生命。这一切清楚表明,所有对主处于属世观念的人都只能以直觉的方式来理解祂的神性全在,尽管它是一种实际的全在,就像圣灵,也就是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的全在。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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