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25.“凡被请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表示那些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与主结合,并成为教会的人将进入天堂。这从“有福的”和“婚筵”的含义清楚可知:“有福的”是指那些在天堂里,或将进入天堂的人,因为这些人是有福的;“婚筵”是指通过爱联合,也指交流(对此,参看AE 252节);因此,“羔羊之婚筵”表示与主结合,以及随之与那些属于新教会之人的交流。
(关于全在和全知续)
(6)从如此感知到的主的全在和全知中,理解力能看到祂如何是天堂和教会的全部,并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里面,我们如何在主里面,主又如何在我们里面。天堂和教会的一切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前者来自天堂太阳的光,即智慧,后者来自天堂太阳的热,即爱;天使如何成为这些的接受者,就如何成为总体上的天堂和个体的天堂;世人如何成为它们的接受者,就如何成为总体上的教会和个体的教会。除了从主发出的神性外,任何天使都没有任何在他里面形成天堂的东西,任何人也都没有任何在他里面形成教会的东西;因为众所周知,一切信之真理和一切爱之良善都来自主,它们无一来自人。这一切清楚表明,主是天堂和教会的全部,并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里面。
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教导说,我们在祂里面,祂在我们里面:
耶稣说,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又: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21)
以及别处:
我们在祂里面生活、行动、存在。(使徒行传17:28)
当天堂所有的天使和教会所有的人都在前面所说的那个天上的人里面时,他们就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那时,天使和人在主里面,是因为他们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因而在祂的神性里面;主在他们里面,是因为祂是接受者里面的生命。这一切清楚表明,所有对主处于属世观念的人都只能以直觉的方式来理解祂的神性全在,尽管它是一种实际的全在,就像圣灵,也就是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的全在。
1124.启18:8.“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必来到”表示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他们的最后状态即将来临,然后到来的是毁灭。这从“因此”、“在一天之内”和“灾殃”的含义清楚可知:“因此”是指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即:他们以统治天堂和教会为荣耀或骄傲和快乐,倚靠他们自己,不倚靠神性的能力和保护。“在一天之内”是指他们的最后状态,“天”表示状态,在此表示最后状态,因为经上补充说,那时有“死亡、悲哀、饥荒”。“灾殃”是指那些摧毁属灵生命的事物,因而是指毁灭(参看AE 584节)。在此由他们的灾殃必来到的那一天所表示的最后状态是指当他们中间不再剩下任何良善和真理时的状态。由于那时,他们的属灵生命被完全摧毁了,所以毁灭,也就是最后的审判就临到他们。这种情况以前之所以没有发生,而是此时发生,是因为这时,天堂与他们的联系或结合不复存在;当没有了联系或结合时,分离就会发生,这种分离就是最后的审判。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恶人就被扔进地狱,善人被提入天堂。因为一旦任何人与天堂的联系被打破,他就立刻坠入地狱。只有与天堂,因而与主的联系才能使人不下地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如果有人说并认为,生命本身是神,或神是生命本身,同时却对生命是什么没有任何概念,那么除了这些表述之外,他根本不理解神是什么。人的思维里面有两种观念,一种是抽象的属灵观念,一种是非抽象的属世观念。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抽象的属灵观念是,它是爱本身,也是智慧本身,爱来自智慧,智慧来自爱。但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非抽象的属世观念是,祂的爱就像火,祂的智慧就像光,两者一起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这种属世观念源于对应关系,因为火对应于爱,光对应于智慧;因此,在圣言中,“火”表示爱,“光”表示智慧。当一个人从圣言讲道时,他也祷告说,愿天上的火(这火是指神性之爱)温暖或点燃所有人的心,愿天上的光(这光是指神性智慧)照亮所有人的心智。
在神性智慧中的神性之爱是生命本身,也就是神,这爱在本质上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它是无限的,因而超越人类的理解;但它在表象上是可以想象的。主在天使眼前显为一轮太阳,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这太阳是神性之爱,热是神性之爱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之爱,被称为神性良善,光是神性智慧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智慧,被称为神性真理。然而,人对生命,也就是神,决不可持有像对火、热或光那样的观念,除非它里面同时有对爱和智慧的观念;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就像火,神性智慧就像光,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一起就是一道灿烂的阳光。因为神是一个完美的人,在脸上像人,在身体上也像人,在形式上没有任何区别,只在本质上有区别。祂的本质是,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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