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225

1225.“凡被请赴

1225.“凡被请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表示那些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与主结合,并成为教会的人将进入天堂。这从“有福的”和“婚筵”的含义清楚可知:“有福的”是指那些在天堂里,或将进入天堂的人,因为这些人是有福的;“婚筵”是指通过爱联合,也指交流(对此,参看AE 252节);因此,“羔羊之婚筵”表示与主结合,以及随之与那些属于新教会之人的交流。

(关于全在和全知续)

(6)从如此感知到的主的全在和全知中,理解力能看到祂如何是天堂和教会的全部,并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里面,我们如何在主里面,主又如何在我们里面。天堂和教会的一切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前者来自天堂太阳的光,即智慧,后者来自天堂太阳的热,即爱;天使如何成为这些的接受者,就如何成为总体上的天堂和个体的天堂;世人如何成为它们的接受者,就如何成为总体上的教会和个体的教会。除了从主发出的神性外,任何天使都没有任何在他里面形成天堂的东西,任何人也都没有任何在他里面形成教会的东西;因为众所周知,一切信之真理和一切爱之良善都来自主,它们无一来自人。这一切清楚表明,主是天堂和教会的全部,并它们的全部中。

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教导说,我们在祂里面,祂在我们里面:

耶稣说,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又: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21)

以及别处:

我们在祂里面生活、行动、存在。(使徒行传17:28)

当天堂所有的天使和教会所有的人都在前面所说的那个天上的人里面时,他们就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那时,天使和人在主里面,是因为他们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因而在祂的神性里面;主在他们里面,是因为祂是接受者里面的生命。这一切清楚表明,所有对主处于属世观念的人都只能以直觉的方式来理解祂的神性全在,尽管它是一种实际的全在,就像圣灵,也就是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的全在。


真实的基督教 #339

339.人们应当相信

339.人们应当相信,也就是信仰神救主耶稣基督,因为这是信一位可见的神,不可见的在祂里面;信一位可见的神,祂是人,同时是神,会进入一个人。信仰本质上是属灵的,形式上是属世的;因此,对人来说,这样的信仰就变成属灵-属世的。因为任何属灵之物若要在人那里成为某种事物,或成为一个实际,都必须在属世之物中有一个接受者,或被接受到属世之物中。裸露的属灵之物的确会进入人,但不会被接受;它就像以太流入流出不会产生任何效果,或说不影响他,为了产生一个效果或影响他,它必须在他的心智中被感知到,并且在被感知到之后必须被接受;这样的接受在人那里是不可能的,除非在他心智的属世层中。而另一方面,纯属世的信仰,或缺乏属灵本质的信仰,不是信仰,只是说服或知识。说服外在上类似于信仰;但由于它的内在里面没有任何灵性,所以它里面没有任何拯救。这就是所有否认主人身的神性之人的信仰;这就是阿里乌斯派的信仰,这也是苏西尼派的信仰,因为这两者都弃绝主的神性。不指向某个对象的信仰是什么呢?这就像一个人凝视太空或宇宙,在那里,视线可以说陷入虚空,并迷失;或像一只鸟飞出大气层,进入以太,在那里,它就像在真空中一样停止呼吸。这种信仰在人心智中的停留,可以比作风神翅膀上的风,或流星中的光。它像一颗长尾彗星一样出现,又像它一样划过并消失。

简言之,对一位不可见的神的信仰实际上是盲目的,因为人类心智看不见它的神;这种信仰的光因不是属灵-属世的,所以是虚假的光。这光就像萤火虫的光,或夜间在沼泽或硫磺地上看到的光,或烂木头的磷光。从这光中看到的一切,都是虚幻的,表面的东西被误以为是真实的;而事实上,它不是真实的。对一位不可见的神的信仰只在这样的光中发光,尤其当神被认为是一个灵,而灵被认为就像以太时。由此可推知,人看待神,就像看待以太一样;因此,他在宇宙中寻找神;当在那里找不到时,他就相信自然是宇宙的神。这就是今天唯物主义盛行的根源。主说:

从来没有人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还说: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又说:

没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同在的,祂看见过父。(约翰福音6:46)

以及:

若不藉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此外:

人若看见并认识祂,也就看见并认识父。(约翰福音14:7-12)

然而,对主神救主的信仰就不同了,因为祂是神和人,能在思维上被靠近和看到。对祂的信仰不是不确定的,而是有一个对象,它从这个对象发出并指向这个对象。一旦被接受,它就是永久的;如当有人曾看见过一个皇帝或国王时,只要他想起这个皇帝或国王,他的形象就会出现。一个人看见这种信仰,就好像看见一朵亮云和云中间的一位天使,这位天使邀请这个人到他那里去,好叫他可以被提升到天堂。因此,主向那些拥有对祂的信仰之人显现;只要人认识并承认祂,也就是说,知道并遵守祂的诫命,即避恶行善,祂就会接近每个人。最后,主进入人的家,与在祂里面的父一起,在人那里作祂的住所,正如约翰福音中所说的:

耶稣说,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这些话是在主的十二使徒面前写的;我在写的时候,主差遣使徒到我这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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