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24.启19:9.“天使对我说,你要写上”表示这些事要给后人作记念。这从“写上”的含义清楚可知:“写上”是指铭刻在人的生命和信仰上(对此,参看AE 222节),并且是指确定(参看AE 898节),但在此是指要给后人作记念,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将要建立的新教会,“新耶路撒冷”就是指这个新教会;该教会就是“羔羊的妻”的意思,也被称为“祂的新妇”(启示录21:9–10)。
(关于全在和全知续)
(5)主通过每个人所拥有的理智官能(intellectual faculty),或它的对立面,也与那些在天堂和教会之外的人同在,也就是与那些在地狱里,或将要进入地狱的人同在,并知道他们的整个状态。每个人都有三个生命层级;他既拥有与动物相同的最低层级,也拥有与动物不同的两个较高层级。人通过这两个较高层级而为人;这些层级在恶人身上是关闭的,但在善人身上是打开的。然而,就天堂之光,也就是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智慧而言,这两个层级在恶人身上不是关闭的;但就热,也就是同时从这个源头发出的爱而言,它们是关闭的。正因如此,每个人,甚至连恶人都具有理解力的官能,尽管没有来自天堂之爱的意愿的官能,因为意愿是热,即爱的容器或接受者,理解力是来自这太阳的光,即智慧的容器或接受者。
不是每个人都是聪明和智慧的,因为有些人通过自己的生活已经在自己里面关闭了这爱的容器;当这容器被关闭时,除了他们所爱的东西外,他们不想理解任何东西,因为他们只愿意并喜欢思想、从而理解他们所爱的东西。既然每个人,甚至连恶人都拥有理解力的官能,这种官能来自从太阳,即主而来的光之流注,那么很明显,主也与那些在天堂和教会之外,要么在地狱里,要么将要下地狱的人同在。也正是从这种官能中,人才拥有思考和推理各种主题或事物的能力,而这是动物所不能做到的。人正是凭这种官能而活到永远。
主全在于地狱的另一个证据是:整个地狱,与整个天堂一样,在主面前如同一个人;但在这种情况下,它是一个人-魔鬼,也就是一个怪物。这个人-魔鬼里面的一切事物都与神性人-天使里面的一切事物相对立,因此,从后者就能知道存在于前者里面的一切;也就是说,从天堂就能知道地狱里的一切。因为从良善能知道邪恶,从真理能知道虚假;因此,从前者的整个品质能知道后者的整个品质。天堂有三层,地狱也有三层;正如天堂被划分为不同的社群,地狱也被划分为不同的社群。每个地狱社群都通过对立或对照而对应于天堂社群,这种对应就像良善的情感与邪恶的情感之间的对应,因为所有社群都是情感。因此,正如每个天堂社群因其情感的相似性而在主眼里如同一个人-天使,如前所述,每个地狱社群也因其邪恶情感的相似性而在主眼里如同一个人-魔鬼。我被允许看到这一点。地狱社群的确看似人,但却是怪异形式的人。我看见他们有三种人,烈火的、黑色的和苍白的;然而,他们都有畸形的脸,沙哑的声音,外在的言语和相对应的举止。他们都有一种淫欲的爱,都是不贞洁的;其意愿的快乐是邪恶,其思维的快乐是虚假。
846.“因为这是人的数字”表示它的品质或性质,就好像它来自对真理的理解,就是教会之人必须拥有的那种理解。这从“数字”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数字”是指信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841节);“人”是指教会之人在信的问题上所拥有的对真理的理解(参看AE 280, 546—547节),在这种情况下,它好像来自这种理解。因为与生活分离之信是对虚假的信,因而没有真理和对真理的理解。因此,这里的情况和“人”的含义一样,与前面(AE 844节)“智慧”的含义也一样,这智慧好像是指智慧,尽管它是疯狂。
此外,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禁止使用理解力,坚持服从一种不理解的信,而理解的信是人自己的信,因而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不过,要告知理智的信(intellectual faith)是何品质或性质。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圣言在灵义上都论述了对圣言中的神性真理的理解;在描述教会荒凉的地方,它也论述了对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的理解的毁坏。从所收集的关于这个主题的经文,以及对它们内义的仔细研究中清楚看出,对真理的理解在教会中灭亡到何等程度,教会就在何等程度上灭亡。此外,在许多经文中,对圣言的理解由“埃及”、“亚述”、“以色列”和“以法莲”来表示;“埃及”表示对圣言的属世理解,“亚述”表示理性理解;“以色列”表示属灵理解,“以法莲”表示教会对圣言的实际理解或理解本身。但这三个理解层级,即属世的、理性的和属灵的,必须为一,这样才能使一个人从光照中看见并感知到圣言的真正真理。因为属世理解是最低的,不能被自己的光光照,必须被理性人的光光照;理性人的光在中间,这光被属灵之光光照。因为属灵理解处于天堂之光,并凭这光看见;理性层是属灵层与属世层之间的媒介,接收属灵之光,把它传给属世层,并光照它。这清楚表明,属世理解若没有从属灵层经由理性层而来的光,就不是理解,因为它没有来自天堂的光;教会的真理,也就是天堂的真理,只有通过天堂之光才能被看见。原因在于,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天堂之光,主只以祂自己的光,也就是属灵之光光照人。
由此清楚可知,主既渴望人知道祂教会的真理,也渴望他理解它们,但不是凭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来理解;因为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在天堂事物或属灵事物上不是光,而是黑暗。事实上,人从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来看待教会的事物,就是从自我,而不是从主来看待;因此,他只能从表象和谬误来看它们;从这些来看它们,或说从后者的角度来看待前者,就是看虚假,而不是看真理,看邪恶,而不是看良善。发出并点燃这光的火是自我之爱和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骄傲。从这火及其光来思考的人在何等程度上擅长独创,由此拥有随心所欲证实一切的能力,他在何等程度上就能如此证实虚假和邪恶,以至于使它们看似真理和良善,甚至能在一种灿烂的属世之光中展示虚假和邪恶;但这是一种被技艺如此抬高的幻光,或说被人为增加的幻光。然而,凭这光来理解教会事物就是不理解它们,而是误解它们,因为只凭这光,人就会视真理为虚假,视虚假为真理。当某个公义信条被假定为真理本身,没有事先调查它是不是真的,或即便调查了,也只是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或来自没有理解的圣言经文的确认所证实的东西来调查时,情况尤其如此,当一个人以这种方式来看待其宗教的一切信条时,他可以将他喜欢的任何东西都视为一个原则,并如此赋予它确认之光,以至于使它看似来自天堂的真理,尽管它是来自地狱的虚假。
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对教会真理的理解是指当被天堂之光,因而被主光照时,对它们的理解。处于这种光照的人在世时能理性地看见教会的真理,死后则能属灵地看见它们。但从与属灵之光,也就是来自主的天堂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进入内在属灵和属天的教会事物是按照一种颠倒的秩序进行的,因为属世之物不能进入属灵之物,但属灵之物能进入属世之物。也被称为物质流注的属世流注进入一个人的灵的思维和意图是不可能的;然而,属灵流注,也就是灵的思维和意图的流注进入身体,也进入其行为和感觉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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