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24.启19:9.“天使对我说,你要写上”表示这些事要给后人作记念。这从“写上”的含义清楚可知:“写上”是指铭刻在人的生命和信仰上(对此,参看AE 222节),并且是指确定(参看AE 898节),但在此是指要给后人作记念,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将要建立的新教会,“新耶路撒冷”就是指这个新教会;该教会就是“羔羊的妻”的意思,也被称为“祂的新妇”(启示录21:9–10)。
(关于全在和全知续)
(5)主通过每个人所拥有的理智官能(intellectual faculty),或它的对立面,也与那些在天堂和教会之外的人同在,也就是与那些在地狱里,或将要进入地狱的人同在,并知道他们的整个状态。每个人都有三个生命层级;他既拥有与动物相同的最低层级,也拥有与动物不同的两个较高层级。人通过这两个较高层级而为人;这些层级在恶人身上是关闭的,但在善人身上是打开的。然而,就天堂之光,也就是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智慧而言,这两个层级在恶人身上不是关闭的;但就热,也就是同时从这个源头发出的爱而言,它们是关闭的。正因如此,每个人,甚至连恶人都具有理解力的官能,尽管没有来自天堂之爱的意愿的官能,因为意愿是热,即爱的容器或接受者,理解力是来自这太阳的光,即智慧的容器或接受者。
不是每个人都是聪明和智慧的,因为有些人通过自己的生活已经在自己里面关闭了这爱的容器;当这容器被关闭时,除了他们所爱的东西外,他们不想理解任何东西,因为他们只愿意并喜欢思想、从而理解他们所爱的东西。既然每个人,甚至连恶人都拥有理解力的官能,这种官能来自从太阳,即主而来的光之流注,那么很明显,主也与那些在天堂和教会之外,要么在地狱里,要么将要下地狱的人同在。也正是从这种官能中,人才拥有思考和推理各种主题或事物的能力,而这是动物所不能做到的。人正是凭这种官能而活到永远。
主全在于地狱的另一个证据是:整个地狱,与整个天堂一样,在主面前如同一个人;但在这种情况下,它是一个人-魔鬼,也就是一个怪物。这个人-魔鬼里面的一切事物都与神性人-天使里面的一切事物相对立,因此,从后者就能知道存在于前者里面的一切;也就是说,从天堂就能知道地狱里的一切。因为从良善能知道邪恶,从真理能知道虚假;因此,从前者的整个品质能知道后者的整个品质。天堂有三层,地狱也有三层;正如天堂被划分为不同的社群,地狱也被划分为不同的社群。每个地狱社群都通过对立或对照而对应于天堂社群,这种对应就像良善的情感与邪恶的情感之间的对应,因为所有社群都是情感。因此,正如每个天堂社群因其情感的相似性而在主眼里如同一个人-天使,如前所述,每个地狱社群也因其邪恶情感的相似性而在主眼里如同一个人-魔鬼。我被允许看到这一点。地狱社群的确看似人,但却是怪异形式的人。我看见他们有三种人,烈火的、黑色的和苍白的;然而,他们都有畸形的脸,沙哑的声音,外在的言语和相对应的举止。他们都有一种淫欲的爱,都是不贞洁的;其意愿的快乐是邪恶,其思维的快乐是虚假。
1136.“一时之间你的审判就来到了”表示他们通过最后的审判而彻底毁灭。这从“一时之间”的含义清楚可知,“一时之间”是指突然,在此是指完全,因而当论及毁灭时,是指彻底;因为时,跟日、年和总体上所有的时间一样,表示状态(参看AE 194, 488,673, 875节)。此处“时”表示通过最后的审判而毁灭的状态;用来标明连续的持续时间的数字表示状态的品质;因此,当经上说“一时之间”时,它表示突然的一切。它表示突然的一切,这一点从下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属于巴比伦的一切都作为她灭亡的“货物”而被列出来。“你的审判来到了”表示通过最后的审判毁灭,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被称为圣治律法的秩序律法如下:
(1)人应只感觉、感知,从而知道生命在他里面,也就是说,他出于自己思考和意愿,从而说话和行动;但他仍应承认并相信,他所思所说的真理,和他所愿所行的良善都来自神,因而好像来自他自己。
(2)人应做他出于自由照着理智所做的事,然而仍应承认并相信,他所拥有的真自由来自神;这同样适用于他的真理智,就本身而言,这真理智被称为理性。
(3)出于自由照着理性思考和说出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人自己,而是来自神;出于自由思考和说出虚假,意愿和实行邪恶,不是来自人自己,而是来自地狱;然而,是以这种方式,虽然虚假和邪恶来自地狱,但自由本身,就本身而言,以及思考、意愿、说话和实行的能力本身,就本身而言,都来自神
(4)人的理解力和意愿决不可以受到别人的一丁点强迫,因为别人的一切强迫都会夺走自由,但人应该自我强迫,因为自我强迫就是出于自由行动。
(5)人出于自己里面的感觉和感知,并不知道良善和真理是如何从神流入的,也不知道邪恶和虚假是如何从地狱流入的;他看不见圣治是如何运作,以支持良善反对邪恶的;他若知道,就不会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貌似出于自己行动;对他来说,知道并承认来自圣言和教会教义的这些事物就足够了。
(6)人不能靠外在方法被改造,而要靠内在方法被改造;外在方法是指神迹和异象,以及恐惧和惩罚;内在方法是指来自圣言和教会教义的真理和良善,以及仰望主。因为这些方法通过内在途径进入,并移除居于里面的邪恶和虚假,而外在方法通过外在途径进入,不会移除邪恶和虚假,而是会把它们关在里面。尽管如此,只要人以前通过内在方法被改造过,他就可以通过外在方法进一步被改造;但没有被改造的人只是被外在方法(即恐惧和惩罚)阻止不去说和做他所思所愿的邪恶和虚假。
(7)只有人能被保持在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中,直到生命结束,神才允许他进入它们;事实上,他继续邪恶,也好过他先良善,然后又邪恶,因为这样他就成了亵渎。这就是邪恶被许可的主要原因。
(8)神不断使人退出邪恶,只要人出于自由愿意退出。人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神就在何等程度上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但人不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神就在何等程度上不能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因为人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神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但他不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自己行有邪恶在里面的良善。
(9)神并非不用方法,或直接要么从祂自己那里,要么通过天使教导人真理,而是通过圣言,讲道,阅读,与他人的交谈和交流,因而通过他自己对这些事的思考来教导的。那时,人照着他出于功用而对真理的情感被光照;否则,人不能貌似出于自己行动。
(10)当显赫和财富使人误入歧途时,正是他出于自己的谨慎将自己引入显赫和财富;因为按照圣治,人只被引入那些不会使人误入歧途,而是对永生有用的事物中;事实上,圣治在人身上的一切运作都着眼于永恒,因为作为神、使人为人的生命是永生,或说是永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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